工作许可及居留许可证变更

一 、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
申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职务、类别)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交网上申请。
1. 申请材料
2.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
3.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4.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5. 其他材料
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护照(国际旅行证件)号变更,须提供新旧护照(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签证页。
2)同一单位内改任新职务,包括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的,须提供变更申请函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改任新岗位(职业)的,须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2. 办理时间
工作许可证办结时间:网申提交后,网上审核需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制证需10个工作日。

二 、居留许可变更
外国人更换了新护照,需在拿到新护照10日内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居留许可变更。
申请材料
1.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需贴申请人标准照;本人签字)
2. 住宿登记表(原件)
3. 旧护照(原件及信息页、居留许可页、入境章页复印件)、新护照(原件及信息页复印件)
4.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页复印件;原件待查)
5.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报告
6. 办理费用
公安局出入境受理材料后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高峰期时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办结。

工作许可补办
一、办理流程
1. 网上申请
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自证件遗失之日或发现遗失之日起在系统登载遗失公告,并申请补办。证件损毁的,申请补办时需携带原证。
2. 申请材料
a.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补办申请表原件(在线填写并导出打印,申请人签字,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
b. 证件遗失或损毁情况说明原件
c. 系统上登载的遗失公告截屏上传至系统附件
3. 网上审核通过后,前往外专局取回工作许可证。
工作许可证办结时间:网申提交后,网上审核需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制证需10个工作日。(网申提交后,如果被退回,请按外专局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