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套娃收费”,让电视回归原生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电总台、中国消费者协会等有关单位,21日在京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动员部署会。
会议要求,将按照“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分近中远3个阶段,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和专项整治,聚焦解决“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问题,电视“套娃”收费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大力改善用户开机看电视的体验,基本实现有线电视和IPTV开机即看直播电视频道。

智能电视的诞生,给广大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和愉悦,文化生活“幸福感”“愉悦感”大增。如果智能电视厂家、运营平台、内容提供商等都能保持一颗平常心,能够把广大居民的需要当作自己追求的目标,智能电视的作用与效率会大大提升,智能电视带给广大居民的“幸福感”、“愉悦感”也会不断增强。
然而,这些掌握着技术、内容优势,控制着技术、内容高地的制造者和经营者,却将优势和高地变成了抢夺利益的工具与平台,通过设置门槛、建立关卡、制造盲区等方式,把消费者当作任人宰割的羔羊,以至于有些消费者表示,不想再购买智能电视,也不想看什么智能电视带来的节目。

虽然这样的想法不可能成为每个消费者的行动,在智能电视比普通电视确实有很多优势的情况下,绝大多数消费者仍然会选择智能电视。但是,智能电视决不能成为广大消费者心中的一个“痛”,不能让广大消费者陷入既想使用智能电视、又被智能电视伤害的矛盾之中。智能电视,只能是表现越来越好,而不是越来越差,只能是一个好小孩、棒小伙,而不能是一个坏孩子、差青年。因为,智能电视还未步入老年,甚至离中年都差不少,如果因为生产厂家、运营平台、内容供应商的行为,让其加速衰老,甚至未老先衰,应当不是智能电视追求的目标。
这也意味着,当智能电视被人为地塞进许多不该塞进的坏东西和坏元素后,就必须以刮毒疗伤的方式,对智能电视的这些坏东西和坏元素进行治理,彻底清除这些坏东西、坏元素,让智能电视回归原生态,把本就应当属于广大消费者的“幸福感”、“愉悦感”还给他们,让电视场景不再被各种烦人的广告破坏。
不错,插入和植入各种广告,对生产企业、经营者、内容提供商来说,当然是最需要的事,也是利益追求目标。但是,不要忘了,电视机也好,运营平台也罢,内容供应商也行,生存的土壤是广大消费者、广大观众,是一个个购买智能电视的居民。自然,应当首先想到的,也是他们的感受,而不是企业、平台和内容供应商的利益满足感。不顾消费者感受地插入广告,确实会给相关主体带来一定利益,却会把广大消费者的情趣、兴趣磨光。到时候,受伤的可不只是消费者,也有各大市场主体。

有关方面决定对“套娃式”电视收费进行整治,并不只是为了广大消费者,也是为了各大市场主体,更是为了智能电视生产和内容制作市场。只有广大消费者的热情越高,才能让智能电视生产厂家、运营平台、内容提供商都具有更大的生存空间。毕竟,消费者的选择度是很大的,也是很自由的,他们不必要“吊”死在智能电视一棵树上,还能选择其他生活方式。但是,当消费者做出抛弃智能电视的决定后,相关市场主体可就没有机会了。
这也意味着,此次的专项治理工作,实际上是一次多赢举措,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而举行的一次专项治理。无论是智能电视生产厂家,还是运营平台,以及内容提供商,都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专项治理,把不该有的插入、植入广告全部清除,把收看电视的“幸福感”、“愉悦感”还给广大消费者,也让智能电视回归原生态,让电视媒介继续陪伴广大居民,成为广大居民的好朋友、好伙伴。
在此基础上,有关方面要出台规范的制度与规定,规范智能电视的广告行为,且明确严厉的处罚措施,一旦违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必要时,可以实行行业禁入。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加大举报、投诉力度,对问题严重的智能电视,及时举报、投诉给有关方面,以便于能够及时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