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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因质量问题拒收房,邻居装修新房添“新伤”,责任谁来承担?

2023-04-28 16:57 作者:房产律师王玉臣  | 我要投稿

邱女士自家购买的房屋在23层,房屋交付时由于发现房屋存在一些问题,于是一直没有收房。但是,在这个过程中,24层的住户重新装修时忘记关闭自家水龙头,自家房屋被水浸泡的同时也连累了处在23层的邱女士家的房屋。邱女士家的房屋多处出现渗水、漏水的情况。

邱女士找到楼上邻居,邻居称是由于地漏堵塞,导致水无法排出造成的,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则称,之前已经帮24层住户疏通过地漏了,堵塞有可能是其重新装修导致的。那么,房屋还未收房期间,邻居的装修行为使房屋出现了其他问题,这个责任该谁来承担呢?

在此,老王和大家分享一个相似的案例。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李四住在张三家楼上。房产公司要对整栋楼的水管进行改装,物业公司提前发了通知告知业主。但是水管改装的时候李四不在家,水管改装的过程中,李四家里一个半年没有漏过水的水管突然漏水了。不仅李四家被水浸泡了,还导致楼下张三家里也被水泡了。张三家损失巨大,于是要求索赔,但是李四觉得责任不全在自家,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与此同时,开发商和物业也在推脱责任,张三一气之下将李四、开发商及物业三方都告上了法庭。

法院根据张三、李四、开发商、物业四方提交的证据,最终作出判决:李四承担60%的责任,开发商承担30%责任,剩下10%由张三自己承担。对于张三主张的损失赔偿,李四、开发商和张三本人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

邱女士的案件中,和张三的遭遇一样,开发商、物业和邻居都处于踢皮球的状态,但其三方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责任。若最终无人愿意对邱女士的损失负责,那么邱女士可以考虑将三方同时起诉,将责任判定的难题交给法院。

提起诉讼前,邱女士需要进行取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房屋受损前后的对比照片、购房协议等。如果可以,还需提供自己在房屋漏水的过程中有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补救,在尽力缩小自家损失的证明。

根据鲁迅先生提出的拆屋定理,若有人要开窗,那么其他人可能会进行劝阻,但若你主张拆掉屋顶,那么其他人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因此,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无人愿意承担责任,那么就把问题交给法律来判决,房顶掀开了,屋子就彻底亮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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