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工作内容
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拟建工程用地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并将查询结果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工作内容包括七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矿权查询、资料收集、范围确定、矿权协议签订、压覆报告编制、报告评审和项目报批。

在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各个阶段,随着路由的不断调整以及沿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实施,需要不定期的开展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工作。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规定,开展三级(县级、市级、省级)矿权查询工作,获取建设项目沿线的矿业权设置、规划情况。
二、资料收集
根据目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的管理现状,查询涉及的矿业权类型一般分为四类:矿产地(国家出资)、地勘基金项目(中央或地方出资)、探矿权和采矿权四类。由于矿业权的勘查程度不同、实施单位不同、矿业权人不同,为满足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工作需要,一个矿业权往往需要系统收集多份勘查、开发利用成果,因此需要系统的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勘查实施单位或矿业权人处收集成果资料及开发利用方案,为尽可能的避免或较少压覆资源量提供依据。
三、范围确定
在开展矿业权协议签订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之前,需要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受护部位、范围与各类矿业权(矿产资源类型不同、勘查阶段不同、开发利用方式不同)的空间位置关系,综合确定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中涉及的范围,如“评估范围”、“保护范围”、“压覆范围”、“影响范围”及“补偿范围”等。只有将“范围”明确,才能避免纠纷,更好的开展后续的协议签订和压覆报告的编制。
四、矿业权协议签订
通过范围的确定,明确工程建设可能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矿业权(通过矿区或可能压覆资源)。以建设单位为责任主体,由评估单位作为技术配合,与矿业权人签订通过协议(意向协议或补偿协议),协议的内容应包括矿业权人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及相关补偿内容。
五、压覆报告编制
根据建设项目的规划及周边矿产资源的赋存情况,在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开展压覆报告的编制工作,在重点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必然性论证的基础上,开展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量估算,详细论述建设项目与被压覆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比分析等内容。
六、报告评审
报告评审指的是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项目技术文件,按要求提交各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的阶段。报告评审主要内容包括:勘察报告的章节、图纸、附表、附件是否齐全;或者确定规划项目影响范围的依据;项目影响范围及周边地区查明(包括地质调查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区和已设置的采矿权的调查程度;矿产资源储量难以覆盖的原因及计算依据。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对勘测报告进行初步修改完善,建设或者规划单位应当将勘测报告审查文件连同勘测报告初步修改完善意见一并报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批准文件。
七、项目报批
在报告通过审查,按要求完成备案后,需要建设单位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由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审批,出具关于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查意见,有效期一般为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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