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西陇科学(002584)收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年6月30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科学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2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西陇科学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
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002584),并在2023年4月29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符合以上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19日,于2011年6月2日上市,主营业务包括化学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从事部分化工原料、原料药及食品添加剂等。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8日,西陇科学(002584)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告称,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自查发现前期存在部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从而导致多计前期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积极沟通并积极整改,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正后)》等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的原因和更正事项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说明。
2023年6月30日,西陇科学(002584)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2号)。
经查明,西陇科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实际控制广州聚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通过与上述公司虚构乙二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此外,西陇科学还协调第三方公司配合,在无商业实质的情况下,插入到宁波汕源实业有限公司、镇江鹏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创凯旭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已开展的甲醇贸易链条中,后续通过返还贸易利润,协调安排资金到相关客户用于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通过上述方式,西陇科学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97,647,922.97元、营业成本合计595,989,246.87元、利润合计1,658,676.10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9.57%、10.34%、2.04%。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457,764,040.40元,营业成本合计1,444,283,514.95元,利润合计13,480,525.46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1.32%、22.98%、5.93%。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785,354,194.46元,营业成本合计777,229,329.99元,虚增利润合计8,124,864.47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2.94%、22.97%、8.98%。2023年4月29日,西陇科学发布有关上述差错更正公告。
西陇科学公告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