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评玉
二人评玉
南北朝·北齐·刘昼《刘子·正赏》
【原文】
昔二人评玉,一人曰好,一人曰丑,久不能辨,各曰:“尔来吾目中,则好丑分矣!”
夫玉有定形,而察之不同,非苟相反,瞳睛殊也。
【今译】
从前,有两个人评论一块玉,一人说好,一人说坏,这两个人争论了很久,没有结论,没有分辨出孰是孰非。
于是这两个人都说:“如果你从我的眼里来看,由打我眼睛看去,是好是坏就可以分辨清楚了。”
同一块玉,它的形状是固定的,而观察者的角度却不一样,他俩观察的结果虽说是截然不同,但这不是他们在随便否定对方,并不是谁有意去刁难谁,故意唱反调“非苟相反”,而是由于“瞳睛殊也” 他们各自用来看的瞳(眼珠)和 睛(眼睛)不同。
【赏析】
对同一事物,各人的欣赏习惯,趣味不同,观察的角度不同,各自有各自的观点(观察的着重点),对同一事物给出了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