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村并居的评论
前些天关于山东拆村并居的报道,吸引了大量的关注。
其实,在农村地区拆村并居的现象一直存在。
这件事情反映出了现在在农村地区,急需要对于土地(包括农业用地和宅基地)权益进行界定的法律制度,以使得农民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相应的土地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缓。
在当前的情况下,恰恰是因为相关土地的权益到底是什么,存在极大的模糊地带,使得地方政府能够较为轻易的进行拆村并居。其中的关键问题不是土地使用权能不能交易的问题,恰恰是不能够合法自主的交易,给了基层权力运作的空间。
遗憾的是,不能够合法自主交易产生的恶果,被用来当作了反对改革的理由。
观察者网的详细采访报道,请参见如下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aXrD3uOw2E23abPN0XLq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