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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拒缴物业费、拖欠租金!法院夜间上门!

2020-10-13 19:14 作者:帮帮团V直播  | 我要投稿

长期拖欠物业费,

拖欠租金拒绝搬离,

日前,福州鼓楼法院开展了

一次夜间执行行动,

对两起执行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

 

拖欠物业费等费用 执行人员敲门未见回应

执行人员告诉记者,

这是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住在福州某小区,

但是多年来一直拒缴

物业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按照申请人的申请书,被执行人从2010年6月到2018年3月,一共欠了物业管理费是12438.92元,还有一些水电费、停车管理费这种,加起来一共是2万多元没有支付。

 

对物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

业主可以通过向业委会或者

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

执行人员表示,

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进行维权并不可取。

执行人员:

站在老百姓的角度,那肯定是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的保障,但是在法律这一块的话,建议大家还是去多看一下《物业管理条例》,就是说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不是说我今天觉得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或者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我就可以直接拒绝缴纳。

 

在被执行人家门口,

执行人员敲门半天,

未见有人回应。

 

执行现场,执行人员与申请人进行了一番沟通,表示后续会继续跟进这起案件,或者考虑与其他案件一起执行,因为被执行人在鼓楼法院并非只有这起案件。

 

执行人员:

看到被执行人的名字,就认出来了,他在我们法院还有好几起执行案件,这个算是金额不是很大的一个案件。应该来说,从掌握他的财产情况来看,还是相对比较好执行的,有财产可以执行,而且可以采取的措施也比较多。

 

拖欠租金也不搬离 法院上门执行

 

随后执行人员又赶到了下一个执行点,

准备对一套房屋进行腾空。

执行人员表示,

这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

 

被执行人罗某在2017年8月

向申请人租赁了案涉房产,

租期到2019年8月。

结果到了2019年6月,

被执行人罗某就没有按约定支付租金,

此外其还拖欠了数月的物业费、

电费、燃气费等费用。

 

根据生效判决,

被执行人应该搬离上述房产,

将案涉租赁房产返还给申请人,

此外还应当支付租金、物业费、

水电费等2万多元的费用。

 

在案涉房产门口,

执行人员同样是吃了闭门羹……

 

鼓楼法院:将会继续跟进执行

 

执行现场,执行人员拨打了

法律文书上所载明的两个手机号码,

但都没有联系上被执行人罗某。

 

执行人员告诉记者,

后续他们将会继续采取

其他相应的执行措施,

尽最大的努力去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人员:

被执行人在我们通知到位的情况下,她仍然依法拒不履行她的法定义务的话,我们才会有强制腾房的相关措施,至于涉及到房屋里面具体的财产情况,我们会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区别对待。

对于没有办法联系上的被执行人,

法院后续还将会继续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这,我们向夜间辛苦执法的

法院工作人员致敬,

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一个被执行人的义务,

希望所有人对此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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