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公安局聘警务辅助人员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高邮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10日期间出生),《高邮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部分岗位设加分项(详见《岗位简介表》),符合加分条件的从其规定;
(八)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