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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香果被害女童家属获32元赔偿,其父亲曾救人但未获见义勇为

2021-03-13 18:46 作者:火山闲话  | 我要投稿

最近有媒体报道,有记者从百香果女郎杨某燕的家属和代理律师那里了解到,家属已于3月12日收到当地法院寄来的《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至此,杀人犯杨光毅对受害女孩及家属的退赃全部执行完毕,家属获得32元赔偿。

受害女孩的母亲陈礼言说,之前杨某燕的遗体已经被火化,但由于一直没有得到民事赔偿,因此一直无法给杨某燕办理后事,“到现在还不能按照当地民俗为她选办后事的时间。

关于民事赔偿问题,陈礼言说,家属原在民事调解书中表示,要求凶手赔偿经济损失28547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在此之前,灵山县法院方面回应称,“将尽快解决”。

受害女孩的家属的代理律师侯士朝表示,法院签发的《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意味着本案部分刑事判决已经执行。至于对民事赔偿部分的执行情况,尚需时日。

对于杨某燕父亲2009年在水库救起一名落水男童后溺亡向当地政府申请“见义勇为”一事,杨某燕姐姐表示,工作人员以“超过申报时间”为由拒绝认定,至今未有进展。

其实从之前媒体的报道中可以看得出,受害女孩的家庭比较贫穷,因为女孩的案件,相信她的家人们也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在上面,女孩是无辜的,她的家人也是无辜的,作为当地相关部门能不能在某种程度上给予关怀照顾呢?我相信广大网友也是很愿意看到有这样的事情,就算不级给予关怀照顾,能不能特事特办,给予女孩的父亲一个见义勇为将呢?毕竟救人一命,论劳德,论功劳,都是值得表扬和传颂的。

对于这样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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