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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班的许千山》by芥末君
郑旭×许千山
年上,非典型破镜重圆。我认为是被名字耽误的好文,不是小甜文,但也不狗血虐人,看着很现实,但也没那么沉重压抑,作者还是温柔了。总体看完有点伤感、无奈,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十年前攻是地下摇滚乐队主唱,性格张扬不羁,对摇滚音乐怀着无限热爱,很理想主义。受的性格原本跟攻是完全不搭噶的,根本就不是一类人。受性格单纯,甚至有点小古板,在攻的面前比较害羞、唯唯诺诺。攻一开始逗他觉得好玩,后来顺便滚了🛏️单,但也只是把他当火包友。
受总是安安静静陪在攻身边,不索取不强求,攻越来越适应生活中有受的存在。甚至受渐渐给他音乐带来了很多灵感,攻知道自己爱上了受,就把他当成自己的缪斯。两人互相告白后就正式在一起了。攻把为受写的歌当作乐队第一张专辑的主打歌,在众人面前演奏后,又当众向受单膝下跪告白,疯狂又浪漫。
然而美好的未来并没有随之到来,攻的专辑受到仇家的打压,还被前队友污蔑抄袭,攻乐队专辑发售处处受挫,导致库存积压。队友一个个被迫离开,攻视为生命的摇滚梦就这么崩塌了。
攻那段时间整个人顶着压力想努力拯救,却被现实不断打脸。所有的狼狈和失意他都不敢给受知道,不想也不敢见受,什么都想瞒着。因为自尊心作祟,他想在受面前永远保持意气风发的形象,因为他喜欢受看向他的崇拜炙热的眼神。
缺乏沟通的后果就是发生争执,攻在思念下去学校找受,受因为顾虑不敢跟攻有太亲密的肢体接触。受也没有勇气出柜,为了学术还跟了个歧视同性恋的教授。攻这种个性的人实在想不通受为何要遮遮掩掩,也不想受在这个教授底下受气。于是攻受就发生了巨大分歧,吵了起来。
这些情节很真实,攻受都不完美,攻比较自我,很狂,不太会照顾他人感受,甚至有时候比较自私,自以为是地“保护”受,把他当成一个脆弱的小宠物。受在外面总是很注意跟攻的互动,一点点亲密接触都要避之不及,次数多了其实也挺让人伤心的。
但是看下来整体还是攻的问题比较大,太自我了,总是不考虑受,虽然他确实很爱受,但是一直在忽视甚至伤害受。而且死要面子,自己落魄的时候把受堵在门外,这不是把受当外人了嘛。而且谈恋爱的时候两人相处模式是很有问题的,几乎没啥交心沟通。
其实受知道攻的困境,努力去一家杂志社实习,只为帮攻和攻乐队写文稿,他也想为攻做点什么。而他确实也帮到了一点攻,没想到攻知道后感到很挫败,认为自己实在太无能了。曾经的热血、信仰全部烟消云散,最后攻宣布向摇滚告别,向梦想告别,出门左拐向现实妥协。
攻提出了分手,从说出分手的那一秒开始后悔,但是重来一遍他还是会这样做。攻弄丢了他的缪斯,也彻底放弃了音乐梦想,成为了自己曾经最看不起的人。
十年后,受是“总裁班”的代班老师,攻坐在台下一抬眼就认出了他,从此攻再也移不开视线。虽然这两年已经很少会想起受了,但是他可是花了好几年才从痛苦中走出来,用工作麻痹自己,现在一眼就打回原形。
攻忍不住联系受,可是受的态度很疏离冷淡,跟十年前完全是天差地别。攻自己觉得罪有应得,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接触受,打电话跟受讲述十年间自己的经历,想跟受倾诉、道歉,努力挽回受的心。
这部分写得好啊,受痛苦地质问攻“郑旭,你怎么还好意思说喜欢我的。”,真是字字珠玑,太心酸了。这十年受从来没有忘记过攻,可也不会像当年那样爱得炙热。受的青春是他,这么古板的一个人,离经叛道也只为攻。怎么会这么轻易忘记呢?只不过受实在被伤得太深了,不敢再轻易说“爱”字,也不再相信攻的表白。
结局不会像其他破镜重圆那样甜甜在一起,而是开放性偏向he,毕竟十年过去了,物变了,人也变了。十年产生的隔阂和疏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填补的,心口的伤痕甚至得用一生去治愈。
但是攻愿意等,愿意去弥补自己的过错。受实在太温柔太爱攻了,自嘲爱了个傻逼十几年,自己更傻。看着受的态度,两人最后看样子是有望复合的。
似乎是第一次看这位作者的文,觉得很不错。
首发:长佩论坛、爱发电
注:
1、攻在受之前有过有过床伴,甚至当过受,这好真实啊。
2、受有过一次反攻,是攻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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