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本源——源质与能量(47):“正四面体、正八面体的三维空间立体构型(3)”
书接前文,本文继续说明正四面体、正八面体(正十二棱体)的物理空间构型与各类量子的空间结构有关内容——尤其重点地说明一下(或是进行补充说明)我在上篇文章中提出的“最小微观圆”概念——最小微观圆的“圆心”的物理含义,最小微观圆的“圆心”如何依据物理含义进行确定,最小微观圆的“圆心”确定后其“直径”又如何确定,最小微观圆的直径确定后,最小微观圆的直径与最小微观圆的圆周率的关系与我们现在所知的直径与圆周率关系之间出现差异(最小微观圆的圆周率既不等于“3”也不等于“π”)的原因(内容感觉有点多,这篇文章不见得能说完(我一般喜欢一篇文章2K字,最多3K字,但我感觉这2、3K字好像说不完)所以能说多少说多少,说不完的等下篇,就这样吧,嗯··········)。
在正式开始本篇文章的说明以前,我得承认一个问题,那就是根据我最新的核算,我得推翻我在几周前发布的文章中指出的“目前我们所处的太阳系的宇宙年龄的精确年份为141亿5926万年”的观点了(从发表观点到推翻历时不过一个月,打脸确实挺快的,还有,我只推翻目前我们所处的太阳系的宇宙年龄的精确年份为141亿5926万年这一个观点,我仍旧认为因为宇宙边缘部分存在一些人类目前无法探测的暗物质未被纳入计算,所以目前人类测得的宇宙大小相较于宇宙实际大小偏小,故而人类推测的宇宙年龄也相较于实际偏小(按我最新的推算宇宙实际年龄大概在138.8亿年前后,误差在0.01亿年——一百万年之间)),推翻这一观点的原因源于我昨天(至少是我写下这段话时的“昨天”)——本周一的一次···结果让我感到惊讶的计算,我依据我的理论对某些数字进行了某项推算,从结论而言该推算算是失败了——根据我的推算我并没有得到预期的结果,但是——我在该推算中意外得到了另外一串出人意料的数字,而这串数字解释并让我察觉了自然界中另外一个特殊常数的物理含义(这部分像是哑谜一样的对计算和数字的说明,我会在之后的文章(可能是本篇也可能是后续几篇文章)中进行说明,目前暂且留个悬念——“敬请期待?”),所以我得更改之前的观点并另写下一另外一个结论——141亿5926万年不是宇宙——至少是我们太阳系目前的精确年龄,而是我们所处的宇宙当前情况下理论上的扩张极限,众所周知我们目前所处的宇宙是在不断膨胀的,而我根据我的理论和计算预言宇宙预计会在大约3亿年以后迎来膨胀极限并停止膨胀,届时相当多的目前被我们当做常识的物理规则(比如说“熵增”)会迎来转变(变成“熵恒定”),而这些结论究竟是怎么得出的,接下来请容我一一讲解。
首先请让我们来回顾我在上篇文章中提出的一个核心观点——极微观层面,如果构成单位已达“绝对最小”——在任何手段下均“分无可分”,那么对这些构成单位而言小数概念就不复存在,与此同时如果小数单位不存在圆周率“π”就会失效,而“π”的失效也即意味着否定“绝对圆”的概念的存在,此时任意正多边形均可被近似地视作为“近似圆”,正多面体均可被近似地视作为“近似球”,而此时构成单位最简最小的正三角形就是“最小微观圆”了。
此时我们依据上述论述画出一个符合上述描述的极微观情况下的最小圆——“最小微观圆”——正三角形如下图《47》-1(拿画图软件随手画的可能不太正,但是就凑合着当它是个正三角形,不太正这种事就别吐槽了吧):

然后确定“最小微观圆”的圆心如下图《47》-2:

这个“最小微观圆”的圆心其实也就这个正三角形的中心和重心,也就是《47》-2紫色圈的位置了。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数学上圆心指的是到圆上任意一点的距离均相等的点所在位置,其物理学含义为存在于该点上的单位如果对周遭施予不因方向改变而改变大小、性质的物理效果(或称对周围施予均匀的物理效果(目前常见的也被人理解的此类物理效果为“电磁力”和“万有引力”,而我的本系列文章——《源质与能量》系列文章中说明存在的“源质”与“能量”这两种物质均是“对周遭施予不因方向改变而改变大小、性质的物理效果”的这类基本存在单位,它们释放的“源质引力”与“源质引力削弱效果”也均是此类均匀的物理效果)),则在不讨论方向的情况下该单位对存在于圆上任意一点的单位施予的物理作用效果相等。
圆能具有上述的物理性质本质上是由于“圆心到圆上任意一点距离相等”以及“源质引力受能量的源质引力削弱效果的影响,假设空间中的能量分布相对均匀,那么源质释放的源质引力的受削弱程度确实正比于距离”——这两个因素共同影响所至,但是我们知道我们在前文中讨论的“最小微观圆”本质上就是一个正三角形,对于一个正三角形而言并非该正三角形上的每一点都能具有与上面说到的圆因为同样的原因具有同等的物理效果,但是这里需要对“最小微观圆”的性质进行解释,“最小微观圆”本质上就是由三个“分无可分”的、在空间结构上基本可以被近似地视为一个不具形体的“点”的基本构成单位(例如我在本系列文章中所称的“源质”与“质点能量”)构成的具有物理意义的最小图形,这三个基本构成单位紧密相邻,所以现实中的它们的表现形式可能更加符合下图《47》-3的状态:

在上图《47》-3中3个金色圈分别代表3个在微观世界中最小的、分无可分的、可以被近似视为不具形体的“点”的最基本存在(因为《47》-1的正三角形作图不太规范,所以可以明显看出一个金色圈小了,这个纯粹就是作者电脑作图技术不高导致的失误,并非作者有意为之,这点就别太在意了),我们把这些“点”无限放大,假定“点”被放大后是一个“圆”(这么处理只是为了便于读者理解,不代表作者认为这些“不具形体”的“点”放大后会具有圆形),此刻读者看到的这些紧凑相邻的由以金色圈表示的最基本单位构成的正三角形就是“最小微观圆”了。
从结论上而言,“最小微观圆”——这个正三角形完全由最小的基本单位构成,所以该“最小微观圆”——正三角形既没有边长的概念,边长上也没有容纳其他能够产生物理影响的单位的空间,整个最小微观圆上仅有三个“点”能够容纳三个能够产生物理影响的“点”一样大小的基本物质(源质与质点能量),所以对于“最小微观圆”而言,其“圆心”——也即满足“圆心到圆上任意一点——能够容纳能够产生物理作用的单位的任意一点的距离相等”的点就是紫色圈——使得三条红色线长度相等的位置了。
关于“最小微观圆”的“直径”的确定就简单多了——过最小微观圆上的能够容纳能够产生物理作用的单位的一点(最小微观圆——正三角形三个顶点中的任意一点)、最小微观圆的圆心——这两个点作一条直线,该直线会与最小微观圆产生两个交点,交点中的线段即为最小微观圆的“直径”。
这里我依照上面的描述作图,在图《47》-1的基础上以红色线作出《47》-1中最小微观圆的直径如下图《47》-4:

此时该红色线便是“最小微观圆”的直径了。
测得该最小微观圆的直径以后,如果我们直接套用圆周长计算公式“直径”乘“π”——套用至“最小微观圆”中并计算“最小微观圆直径”乘“π”得到的结论是在此基础下推算得出的微观最小圆周长小于微观最小圆实际周长——我们假定微观最小圆——正三角形的边长为1,则微观最小圆直径为((√3)/2 )(二分之根号三),(二分之根号三)乘以“π”的数值大概在2.7209左右(请记住2.7209这串数字,之后还会说到它对我的启迪和它与另外一个自然常数之间的关系)——所以在上篇文章的最后,我提及了“最小微观圆的推算周长与最小微观圆的实际周长存在差异的这个问题”,也是我原本准备在这篇文章里讨论的内容。
啊,嗯···我原本是想讨论“最小微观圆的推算周长与最小微观圆的实际周长存在差异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但是写着写着我发现我在上篇文章中对最小微观圆的很多物理性质都没有进行说明,于是掉头去说明最小微观圆了,从结论而言原本预定准备讨论的问题反而没有讨论,但是这篇文章已经3K多字了,所以这部分内容就下篇再说吧。
另外说下:上篇文章我抽风把“差异”写成“误差”了,仔细想想这两个概念的区别还是蛮大的,但是我懒得回去改了,一篇已发布文章的b站的系统修改上限好像是三次,我暂时没有因为一个词语用错回去改一遍的打算,先将就将就,我目前应该能建立逻辑基本完整的囊括相对论和量子论的物理学万物理论了(只是基础篇,写一份完整版的物理学万物理论我觉得我的寿命大概不够),之后应该会把这个系列的文章专门修订下搞个审阅修订版的物理学万物理论的,这部分修改就那会再做吧。
嗯,就这样吧,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