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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钢构件质量不合格,供货商是政协常委法院判无责

2023-06-14 11:50 作者:今观天下  | 我要投稿



近日网友爆料:北京企业家到山东德州齐河县投资年产6500吨食品项目,并在当地注册了公司;另一家北京建筑企业总承包了该工程,其中钢构件委托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加工,该公司送去的钢构件出现尺寸偏差、焊缝不合格、防锈漆脱落等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物的安全,经当地权威部门检测,尺寸和焊点超过50%部分不合格,涂层100%不合格。北京建筑公司走上法庭要个说法,而临邑县法院在查明山东森和提供的钢构件严重不合格并收取了加工费,却判决该企业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驳回北京建筑公司的起诉。

此事件经互联网发酵,查出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原政府干部、临邑县政协常委、总商会会长、工商联主席。

山东森和提供劣质钢材,导致项目烂尾?

山东德州齐河县是全国有名的产粮大县,为了小麦的深加工并拓展市场对外招商引资,北京的几个企业家投资兴建了山东森旺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年产6千多万吨小麦深加工产品、产值超过一个亿。

森旺食品公司在2020年开始建设,预计在2021年6月份投入生产,将全部建设工程总包给北京世纪泰泰华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泰华建设有限公司因采购钢构件于2020年11月9日与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钢构件合同》,总量约900吨;价格5380元/吨,并约定了其他技术标准。签订合同之后,北京世纪泰华依约向山东森和分批次支付503万元定做费,,山东森和向北京世纪泰华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加工成品钢构件,并附随提供钢材《产品质量证明书》。

2021年2月25日,业主方森旺食品公司发现钢构件焊缝不合格、防锈漆脱落等质量问题,可能威胁到人身安全,有巨大风险,书面通知了总包方北京世纪泰华。

2021年3月8日,北京世纪泰华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测,鉴定结论是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不合格。

2021年3月30日,北京世纪泰华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函告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定做产品不合格,要求更换。2021年4月6日,北京世纪泰华建设有限公司再次委托山东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焊缝不合格。

时至今日,由于钢结构不合格导致的工程停滞、后续配套无法进行,更别说投入生产了。“劣质钢材和焊接不合格,是不是将来能砸死人都不知道,没法往下进行”,森旺食品公司负责人杨先生对记者说,一个多亿的投资进去,几年不产生效益,打官司要不回来损失,法律程序马拉松,企业有苦难言。

在杨先生的指引下,记者看到了现场一片荒芜,2年前争议有质量问题的钢结构还在“留作证据”,俨然就是一片烂尾房。

森和公司承认质量有问题,法院判决不承担责任

因为承接的钢结构有问题,森旺食品公司和总包方分别起诉了山东森和,该公司也承认质量有问题,几次的检测报告更证明了严重所在,但是法院居然判山东森和不承担责任。

2021年5月19日,该项目的业主方——山东森旺食品有限公司以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总包方北京世纪泰华以及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德州市齐河县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在齐河县人民法院组织下,依法委托山东省舜泰工程检测鉴定集团有限公司对案涉工程钢结构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是钢构件尺寸偏差有20.3%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防腐涂料涂层均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焊缝有68.6%不满足焊缝质量等级为二级的要求,部分钢构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结构钢Q345B的要求,钢梁的承载力不满足现有使用要求等。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诉讼中认可钢构件有质量问题,但认为业主方与山东森和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不认可业主方山东森旺食品有限公司可以直接要求自己承担责任。

为了追回损失,2021年9月7日,北京世纪泰华建设有限公司又以定做合同纠纷将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山东森和公司的所在地——德州市临邑县人民法院。

经过几个月的审理,临邑县法院在司法鉴定钢构件不合格、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认钢构件不合格的前提,不同意解除合同、不支持返还价款,判决免除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律责任,驳回北京世纪泰华建设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现在北京世纪泰华已经提起上诉,德州市中院将于2023年6月21日开庭审理该案。

专家论证观点:法理不通,不排除有人操纵案件

临邑县法院下判之后,世纪泰华在北京组织了专家论证会,就此案进行了研讨,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以及新闻媒体法制记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纵观德州两个基层法院的判决,除了认定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以外,判决的目的性很强,就是避免当地企业承担经济责任,庭审过程和文书书写,都是为了解决一个目的——保护当地企业。尤其是临邑县法院,在齐河县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做出鉴定、被告山东森和自己也承认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以原告不同意鉴定为由,判决原告北京世纪泰华承担不利后果,这不是审判经验或对法律的认识问题,疑似有人干预案件。

此案经互联网发酵,食品公司和北京世纪泰华在互联网查询到,这个被当地司法竭力保护的企业,实际控制人是“有背景”的人物。以下信息来自互联网:

张丁森,男,生于1969年3月,大学学历,山东临邑人。临邑县工商联主席,临邑县总商会会长,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临邑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临邑县政协常委,临邑县十大杰出青年、临邑县优秀共产党员、临邑县劳动模范、临邑县优秀企业家。曾任临盘街道办副主任、临盘街道人大副主任等职。

2005.3-2007.1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07.11--2014.5任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人大副主任(2007.9到2009.12在山东省委党校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取得本科学历))

2014.5--2016.12 临邑县临盘建筑安装公司董事长、临邑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2014.5辞去临县临盘街道办事处人大副主任职务)

2016.12至今临邑县工商联主席,临邑县总商会会长,山东森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临品森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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