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深圳罗湖区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
罗湖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公告
文章公告如下: 一、已取得营业执照,并有意愿继续从事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工作的机构(不含面向成人或6岁以下学龄前儿童的机构),可提出设立申请。
二、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无意愿继续从事文化艺术类、科技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工作,拟退出培训市场的机构,应当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在读学员的剩余课程、完成转型退出(包括场地退租清算等等)。对于12月1日之后仍然在培训的无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予以查处。
三、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须尽快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开通资金监管账户以及数字人民币电子钱包,并及时登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bmp-web/)完善相关信息,通过资金核验、开通支付渠道,将存量及新增预收学费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纳入平台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