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次小便,就被判赔偿11万多元,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谨由我同大家一起来剖析一下这篇与小孩行为以及监护维度关系有所相关联的通例并看看其中所藏有着的知识点以及亮点在哪里,接下来的内容是这样描述的,如下:
2023年9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两岁幼儿随地小便家长赔11万元”的案例,引发广大网友热议。
2022年6月的一天,男子刘某急匆匆地带着自己的两岁儿子来到医院儿科门诊挂急诊号,由于没有留意脚下,在大厅踩上了一滩“水”,一下子滑到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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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痛得嗷嗷大叫,几乎晕厥过去,随后被人送去治疗。
经过医院鉴定,刘某构成了10级伤残,而治疗费用也花去了三万多元,加上误工损失、残疾赔偿金等,刘某要求该医院赔偿总损失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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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医院认为赔偿过多,拒绝了刘某的赔偿要求。刘某一气之下,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法庭。
法院调取了事发时医院的公共视频,原来在刘某踩上那滩水的12秒钟以前,一个幼童在一名保姆的陪同下,往地上撒了一泡尿。
因为保姆站在幼童的身后,刚好挡住了导医台工作人员的视线,以致其无法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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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刘某当时并没有注意,一脚就踩上了小便,继而摔倒在地。
事发后2分钟,保姆牵着幼童返回现场,用拖把清洁了地面的尿渍后就离开了。
刘某怎么也没想到,这一摔,竟然把他摔成了10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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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法院联系到那名幼童的家长,审理了这一起案件。
幼童的父亲说自己的小孩一直就有尿急的毛病,所以当时来不及去厕所,希望能够酌情减轻责任。
而医院则认为刘某摔倒受伤的原因是因为孩子随地小便,医院并没有侵权,而且医院在大厅、两侧、台阶等多处设有“小心地滑”的提示。刘某摔倒后,工作人员也是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医院不应当承担责任。
经过审理后,法院认为,刘某滑倒受伤的场所,虽然是在医院的门诊大厅,但刘某滑倒的原因是幼童随地小便,而且没有及时清理所导致的。
因为幼童在小便时,保姆就站在他的身后,挡住了导医台工作人员的视线,所以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幼童小便而及时进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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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童离开,到刘某摔倒,时间只有短短的12秒。医院即使有保洁人员,也不可能做到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尿渍进行清除。
所以法院认为,造成刘某摔倒的主要责任人是幼童。
而刘某当天穿的是拖鞋,行走在湿滑地面上不利于防范,刘某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
故法院判决幼童的父亲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刘某各项损失11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幼童父亲不服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所以驳回了幼童父亲的上诉,维持原判。
看似这位幼童的父亲很冤,其实他一点都不冤。
不要认为孩子小,就可以找各种理由随地小便。你的一次不经意,很可能就会对别人造成巨大的伤害。
不要以孩子小为理由,监护人必须起到相应的监护责任,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