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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网热议!强奸对象表妹,却因同居身份被减刑!离谱!

2022-04-05 19:09 作者:进击的刘在石  | 我要投稿

以强奸同居女表妹的嫌疑,在一审中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40多岁男子在二审中被减刑,引起热议。


A某涉嫌于2020年9月27日在位于韩国京畿华城的居民区强奸同居女B某的表妹C某。当时,C某为了帮助B某的餐厅工作,从同月初开始一直居住在一起。

据悉,事发当天,C某吃了治痼疾的药睡着后,喝酒进来的A某对她实施强奸。


此后,检察机关对以单纯准强奸嫌疑发送的案件进行了法理审查后,适用了处罚水平更高一级的亲属关系的准强奸嫌疑,进行了起诉。

韩国刑法上,准强奸的嫌疑以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而性暴力处罚加上以亲属关系进行准强奸的嫌疑可以以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因此一审判处A某有期徒刑7年和30小时性教育。


但是上诉审裁判部做出了与原审不同的判决,判决提到不能承认A.B的事实婚姻关系。

二审法院认为,“同居女B某在此事件后与原来的老公D某协议离婚,A某在事件发生时没有见过B某的子女,从受害者C某只是从B某那里听到的关于A某和B某同居期间的故事以外不知道具体事实。A某和B某是否形成了共同财产等夫妻生活情况来看,很难证明A某和B某之间存在实质性婚姻生活关系。”


因此不是通过亲属关系进行准强奸的嫌疑,而是对准强奸的嫌疑被认定有罪。不能认为是事实关系中的亲属,但考虑到了受害者和被告人平时称小姨子、姐夫这一点,受害者遭受相当大的精神痛苦的一点,被告人没有前科的初犯点等为量刑理由,判处3年有期徒刑。



韩网友们纷纷留言“检查官家族或妹妹被强奸也判3年吧”、“审判助长性犯罪的韩国”、“不是亲属不也得判10年吗”、“可怜加害者急着给他减刑”、“2017年到2020年吃住一起,就因没见过对方儿女就否认事实婚关系?他们是AA制吗?是用了好律师还是审判长有问题”、“初犯减刑,就说不是亲属也是强奸,判了最少的刑期”等表示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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