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漫画《恶意收购》再现观音山苦心经营成果被掠夺往事(七)
“
恶意收购的结局,终究是两败俱伤。“——@Machine 飞鸟
图说:2006年6月,广东省东莞市观音山景区遭到樟木头镇政府的强行收购。随后的几年,又发生了多次恶意收购行为,对观音山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今年中秋国庆假期刚刚结束,位于广东省东莞山的观音山景区,在此次假期举办了丰富的文化节活动,为让游客更加沉浸式感受中国传统姻缘文和传统服饰文化的魅力,景区还特地邀请了两位古风类网红博主现场表演,气氛热烈且祥和。
如今的观音山蓬勃发展,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游玩。然而,在观音山取得显著发展成效的背后是20多年来被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断欺压,其中包括两次恶意收购事件。
第一次命令式收购:2006年6月,时任樟木头镇常务副镇长罗某将黄淦波叫到了自己办公室,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对他说:"镇委镇政府决定收购观音山,作价3000万元,但不是给现金,而是将一个旧厂房作价3000万给你抵账"。该旧厂房约1万平方米,其实际价值不到1500万元。黄淦波当然不能接受,在他接手观音山并将其打造成著名景区以来,花费远远不止3000万元,并且黄淦波将全部的心血都投入在了观音山,他希望打造以保护绿色生态为主的民营企业性质的景区,如果被政府收购,景区性质也就变了,于是他果断拒绝了罗某的请求。
然而这一拒绝也让黄淦波和观音山景区受到了很多的“特殊对待”。2006年6月至12月,东莞市政府及樟木头镇政府置承包合同和国家林业局的批准文件于不顾,先后四次下发文函,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实施乱作为,强行把国家级观音山森林公园纳入市级银瓶嘴森林公园的总体建设规划范围并变更经营方式,企图强占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经营权。在此期间黄淦波为维护观音山经营权不断向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反映情况,几经奔波不断诉讼,直到2007年,广东省林业局下发相关通知明确了樟木头镇政府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事情才告一段落。
第二次恶意收购发生在2009年3月16日,时任樟木头镇委书记李满堂将黄淦波叫到办公室说:“根据市委书记刘志庚意见,镇里打算以一亿元收购观音山公园,如果你不配合,那就不可能付一亿元。”而此时公园投资招资已经超过6亿元,于是黄淦波再次表示拒绝。
2009年4月16日下午4时,发生了第三次恶意收购事件。镇政府罗伟伦在电话中对黄淦波表达了强行收购观音山的决定。黄淦波依然坚定表示无法同意。
在多次收购未果后,2009年7月1日,由罗镇长召集司法所、城建办、规划所、林业站、城管大队等部门以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开会,宣布由樟木头镇副镇长牵头,司法所李所长负责,代表石新居委会组织收集材料、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尽快起诉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经过半年多的密谋之后,2010年2月1日,石新居委会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黄淦波、观音山公园。一直到2014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判定石新居委会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联合开发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驳回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上诉,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几番的恶意收购,黄淦波和员工们都感到身心俱疲,然而,这只是他们遭受迫害的冰山一角。在观音山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历程中,遇到的阻碍和艰辛数不胜数。然而,黄淦波并未放弃建设观音山,他筚路蓝缕,披荆斩棘,使观音山不断成长为中国民营企业性质的自然景区的领头代表之一。观音山在发展中,始终坚守维护绿色生态,保护自然的初心,处处展现着民营企业的责任与担当,为东莞市的经济发展不断做出贡献。希望未来,不要再让恶意收购一类的行为阻碍了观音山的发展,能够让民营企业在清明开放的营商环境中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