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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为名的暴力非真爱,人身安全保护令筑起“隔离墙”!

2023-06-13 18:05 作者:法律咨询2022  | 我要投稿

  “棍棒底下出孝子”这句话流传至今仍被一些人奉为“育儿宝典”,殊不知,暴力造成的不仅是身体伤害,更可能是摧毁孩子心灵的后果。

  近日,广东珠海小女孩遭长期家暴被父母辩称为“正常管教”的新闻,引发不少网友的关注。小女孩佳佳(化名)的父母称佳佳总是不爱学习、撒谎,打她是为她好。佳佳身上伤痕累累,并且因长期吃不饱而发育不良,这显然已经超出了正常管教的范围。随后,法院迅速传唤佳佳父母进行训诫教导,社区也代替佳佳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可以有效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设立了一道“隔离墙”。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可能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未成年人该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由此可见,近亲属、公安机关、社区等组织有权利代理未成年人寻求救助。因此,案例中的社区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立即代替女孩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法律上,不仅有民事强制措施对父母家暴行为进行干预,更有刑法规定对家暴者进行处罚。

  2021年8月1日,长沙市某微信群内,一个小女孩被虐待的视频引起了当地派出所的关注。2021年5月以来,父亲徐某以女儿希希(化名)在超市弄坏玩具、调皮捣蛋为由,多次用手、衣架、木棍等对希希进行殴打,用刀尖扎希希右手手臂,造成希希四肢多处红肿受伤,右手手臂多处留下血痂。2022年1月,检察院以徐某涉嫌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1月18日,宁乡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徐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从上述案例可知,行为人实施长期且频繁的家暴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很有可能构成虐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除此之外,在虐待过程中,因不慎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法定刑提高为二到七年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超过了虐待的限度,明显有伤害或者杀害的故意,致使被虐待人重伤、死亡的,甚至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大多数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中,家长为自己开脱的理由都是在“管教”孩子,拳打脚踢真的是对孩子的“爱”吗?其实,只有以不惩罚不骄纵的方法管教孩子,让孩子在和善而坚定的气氛中成长,才能培养出孩子的自律性、责任感。同时,法律也告诉我们:家暴并非家务事!以“爱”为名的施暴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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