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房屋质量鉴定机构


加油站房屋质量鉴定机构:
1、加油站房屋安全检测机构,由具备相应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承担。
2、加油站房建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具备相应的施工单位完成并出具验收报告。
3、加油站房建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得参与加油站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4、加油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员(或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的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负责施工过程质量监控和质量事故处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5、加油站工程质量检测的单位应当持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及年检记录;
6、加油站工程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7、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委托有的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并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注明"申请办理结构安全性鉴定"。
8、对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房屋建筑,业主可向当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危旧房屋质量安全检查表》,经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案登记。
9、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的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
(1)新建民用建筑的危房鉴定费为每平方米100元至150元(含资料费);
(2)既有住宅房屋的危房评估费为每户1000元至3000元(含资料费和现场勘验费)。
10、危险品库房的改造加固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求可以关注我们哦!非常荣幸为您排忧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