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论
诡辩论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在宣传中论证一个命题或说明一个问题时,诡辩论者不去如实地、以有力的逻辑力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而是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为其荒谬的言论制造一种骗人的推理形式。
4和3都小于5,4加3是7,所以7小于5-------“4和3都小于5”与“4加3是7”,二者并无必然的联系,所以7小于5,得出的结论也是错误的,该推理体现了用两个不相干推理关系得出虚假的联系。
犬是四足、有毛、胎生的动物;羊是四足、有毛、胎生的动物,所以犬就是羊------犬是四足、有毛、胎生的动物;羊是四足、有毛、胎生的动物,所以犬就是羊,假设了只要有四足、有毛、胎生的动物就是一种动物这种虚假的联系,符合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
如果天热,则人不舒服;如果天冷,人也不舒服;天气不是热就是冷;所以人永远都不舒服------“天气不是热就是冷,所以人永远都不舒服”,片面的认为天气只有冷和热两种状态,但在现实生活中,还应存在不冷不热(温暖)的状态,符合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