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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巨头”轰然倒下,愤然挣扎

2023-05-25 17:58 作者:荆屋先生  | 我要投稿

三次警情,179人被带走,中国最大催收公司“湖南永雄”轰然倒下。

当一家湖南籍的公司,遭遇了安徽籍的警方。他们认为,受到了跨省一锅端式的执法。所以,愤然挣扎了起来。


在一篇《告全体员工书》中,湖南永雄悲情万丈,疾呼自己是守法的公司,不该落得如此下场。


这件事分两部分来琢磨:

第一,催收公司的存在价值

第二,催收公司的灰色地带

【1】

湖南永雄的客户,主要是银行信贷部门和网络信贷公司。他们的任务,是清理不良贷款。他们主要针对的是老赖群体。

当今社会不良贷款据称有十万亿级。湖南永雄自称,成立以来为金融行业挽回上百亿损失,纳税十亿级。

催收公司的存在,的确可以解决金融业的心腹大患。论存在的价值,客观讲是有的。

实际上,影响银行业估值的最大的一个制约因素,正是不良率。通过催收公司,如果能够大幅降低银行资产不良率,对全社会来讲,的确是有正面意义。

然而,问题在于——用完全合法的手段对付老赖,如果能有效,银行自己不就能把屁股擦干净了吗?还要委托催收公司作甚?恰恰是因为,合法手段解决不了心腹之患,才有了灰色催收的生存土壤。

摊上事了,湖南永雄辨称,公司行为和员工行为,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永雄始终强调,公司是守法的。至于员工个人行为,不该全都算到公司头上去。那么,这种一分为二的立场,到底能否成立呢?

【2】

我搜索了一下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一大堆和湖南永雄有关的判例,截取几段供大家参阅。



文书原文片段一:被告人唐俊供述:去年3月前后,我来到湖南长沙后就在湖南永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做债务催收工作,我因为工作业务需要经常通过微信购买个人信息,用于拨打电话或上门催收债务。

文书原文片段二:被告人赵某,湖南永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8年6月29日被句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文书原文片段三:被告人宁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此前,宁某某任职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公司从事信用卡催收业务。

通过案例,可以得出一个基本判断,湖南永雄员工个人违法行为,不是个例,而是普遍存在。

要注意,根据判例描述,员工侵犯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基本都是工作需要。如果没有老赖关系网的电话,催收工作根本没法进行。这是职务行为,公司层面如何能够完全脱开干系?

【3】

湖南永雄员工违法的行为,并不局限于侵犯个人隐私。“短信威胁”“电话轰炸”“爆通讯录”“骚扰他人”等投诉并不鲜见。

如此多的灰色行为甚至违法行为,永雄公司是真的不知道,还是默认放纵,答案应该是一清二楚的。

因此,当安徽警方三次行动带走179人后,湖南永雄愤然挣扎,根本起不到多大作用。不如,早一点与警方联手,把灰色问题标准化、警戒化、底线化;不如早一点把灰色行为暴露出来,深入勘定“法与不法”的界限,去侥幸化。

湖南永雄作为催收巨头,是信用时代的一个缩影,是对老赖人性的外力干预,松了不一定起作用,紧了就有可能违法。

在法律界线尚未明确落地之前,我认为这类公司的估值没法计算,因为随时有可能出现一夜崩盘的可能性。因此,这个行业的从业者,明知道淌的是浑水,手段收敛、尾巴加紧才是上策,出事了还要与公权较真,未免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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