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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诗经》,找一点儿诗歌的乐趣,我们得由此做起

2020-10-09 11:02 作者:晋公子8  | 我要投稿




本期话题

《诗经》这部古老的诗集可能是许多当代读者有心阅读却读不进去的一部书。要想找到阅读《诗经》的方法和乐趣,我们不能不先了解《诗经》使用的“比”、“兴”手法。这两种艺术手法分别是什么意思,又各自有怎样的表达效果呢?

上期链接:走进《诗经》的第一关:我们要怎样理解诗人的比、兴


什么是《诗经》的“兴”法?朱熹的这段解释可能是流传最广的“权威意见”: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诗传通释》


对这个“权威意见”,我个人私底下是有点儿不同看法的:朱子的解释看起来很容易造成这样一种误会,那就是“兴”的技巧主要表现为叙述顺序上的先说意象,再言诗情,后人也将它简称为“由物及心”。与之相对,“比”就被说成是“由心及物”了。


像这样从叙述的顺序上区分“比”、“兴”,恐怕只是说到了皮相。“由物及心”或者“由心及物”,绝不只是“物”和“心”先说哪一个的问题,而是以哪一个元素为逻辑起点的问题


宋代学者李仲蒙说:


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也。


——《困学纪闻》


这段话,才基本上完整地解释了“比”、“兴”的不同:


李仲蒙说“比”是“托情”而“兴”是“起情”。托的意思是承载。“托情”就是要把诗人的感情落实到某种意象之上。


要做到这一点,必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诗情已经先行存在,否则何谈承载?与此相对,“起”的意思是激发,“起情”就是要把诗人的感情从特定的意象上激发出来。那言下之意:在这个意象出现之前,诗情其实是不存在的




在“比”的过程中,因为诗情先行产生,要“由心及物”,建立起它和意象之间的联系,就需要“索物”。也就是说诗人需要有意识地主动去寻找一个合适的意象使得诗情的表达具体化。在这里,是诗情引出了意象,所以诗情是意象的逻辑起点


和“比”正好相反,在“兴”的过程中,意象先于诗情而存在,是前者催生了后者。在这个很可能是被动和无意识的过程当中,意象成了诗情的逻辑起点


从上面的分析看,“心”与“物”这两个元素要建立起因果关系的连接,作为原因的那个要素往往占据着主导的地位。所以“比”被李仲蒙称为“情附物也”——诗情就像灵魂一样住进了意象的躯壳;而“兴”则是“物动情也”——意象是诗情的母亲,它若不先出现,诗情是无法被唤起的。




当我们这样把“比”、“兴”的心、物关系梳理一过,就会发现,《诗经》中那些先写一个草木虫鱼的意象,再转入正旨的篇目,并不一定都是起兴。比如《葛覃》: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

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

是刈是濩,为絺为绤,服之无斁。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

薄污我私,薄浣我衣。

害浣害否,归宁父母。


这首诗描写了一个新嫁娘准备回娘家探望父母时的激动心情。我们把全诗的情境还原出来,应该是这样的:


因为要回娘家探亲,这个女孩子需要事先浣洗治装。她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仔细地拾掇起来。看着这些衣物,联想到自己做女儿家的时候,在父母身边采葛制衣的往事,不免生出许多感慨。于是她就着回忆打了一个比方,把自己比做喈喈鸣叫的黄莺,而把茂密的葛藤比喻做父母的家。黄莺在葛藤中自在穿梭,就像她在原生家庭中幸福地生活过一样。




在这个情境当中,是浣洗衣物激起了主人翁对父母的思念。又为了把这份思念表达得更具体些,诗人把它比作黄莺鸣于葛藤的意象。做成一个因果关系的图示应该是这样的:


浣洗衣物—→思念父母—→黄莺鸣于葛藤


《葛覃》的特殊性在于,全诗采用了逆向叙述的顺序,从结果一步步上溯至原因,所谓“文家用逆之至奇者也”(吴闿生《诗义会通》)。但无论它的叙述顺序如何调整,诗中的“心”、“物”关系是不会改变的。


全诗只有从浣衣说起,引出父母之思,才能说是起兴。黄莺鸣于葛藤,只是诗人对女子思念父母的一个比方而已,从它说起,那就是“比”。


可是《毛诗传》却好像认定了“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就不一样,在第一行诗“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下作注“兴也”,误指“黄莺鸣于葛藤”为起兴。


不晓得朱子所谓“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一说,是不是受了《毛传》的这种误导呢?


参考文献:

王应麟《困学纪闻》;
朱熹《诗传通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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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晋公子

排版|奶油小肚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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