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
一、 礼物与回礼
总体呈献制度 système de presentations totales,是氏族间通过成员的仪式、婚姻、继承、利益、军事和宗教等方式建立的联盟的长期契约制度。
萨摩亚人的契约性赠礼出现在婚姻、生育、割礼、患病、少女进入青春期、丧葬、贸易等,其中存在着荣誉、威望和财富所赋予的曼纳 mana以及回礼的绝对义务。
奥拉 oloa/foreign,是男方财产,是由丈夫带来的财产,其中大多是工具;通家 native,是女方财产,是陪嫁的财产,可由已婚妇女自由支配的永久性财产,其中多是事物和护身符。
孩子属于通家也可以用于赠礼,这样的寄养制度能使孩子在家庭间流动,而且孩子成为了获取养父母的外家财产 oloa 的手段,成为了本家与外家财富的交通。
毛利人的通家泛指一切财产,与个人、氏族和土地息息相关。通家是毛利人的曼纳的载体,承载着巫术、宗教和精神之力。
豪 hau,是事物中的灵力,尤其是林中猎物的灵力。如果把获赠通家转送给第三者,第三者因义务回报一份通家,这份通家是因礼物中的豪而促成的,因此必须将其送还给最初的赠予者。
礼物中蕴含着主人的礼物之灵,接受礼物就等于接受了其主人的某些精神本质和灵魂,因此不正当的占有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会造成损害。通过回报以等之后跟到价值的财产或劳动使豪回归主人,形成接受的义务和赠予的义务的循环,也形成了主体间既涉及物也涉及人的精神的持续交换。
节日仪典的献祭和巫术都表现出一种与神的礼物交换,即人类赠予所谓的神灵以珍贵的礼物,神灵也将回报以收获的丰饶,这样的交换形成了契约关系。
施舍 anmône 与慈善 charité 也是一种交换,一方面过多的财富存在道德风险,慷慨是合乎道德的行为,另一方面类似于献祭,希望因此而获得神灵的认同和支持。
二、 总体呈献体系
慷慨是赠礼的相互竞争。馈赠能够确定婚姻,在婚姻未达成之前,两方不能见面交谈而通过持续的礼物交换来相互了解。互赠礼物能使双方中在疏远中建立亲密,使大家情感相融。人们将灵魂融于事物,将事物融于灵魂,人和物相融,从而人们彼此相融,这就是混融mélange。
夸富宴 potlatch,是一种竞技式的总体呈献 presentation totale de type agonistique。美拉尼西亚的库拉是一种大型的夸富宴,承载了部落间的大量贸易,是为部落首领专有的贵族式的贸易。与之相对的金瓦利,则是日常的简单的经济交换。库拉的赠予者和受赠者是轮换的,给予的礼物会得到更多的回报,而且库拉是仪式性的,明确的规则约束着彼此的义务和责任。
交换中有一种基本的货币称为外罣 vaygu'a,这分成两类,一是贝壳打磨制成的手镯,二是精致的贝壳雕琢而成的项链。手镯象征女性,项链象征男性,相互接触也象征着两者靠近。另外外罣也具有神圣的属性,永驻外罣 vaygu'a permanents 是用于献给神灵的。
丧葬宴礼中允许只接受礼物而不回赠,因为这些礼物在过程中就会被消耗掉。人们对收到的礼物,拥有的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礼物是赠予者寄存在受赠者且被要求使用的东西,其完全的所有权只有在回赠后才能获得。
给予的礼物 vaga 被称为开礼 opening gift,意为打开了或者导致了受赠人的回礼,回礼 yotile 被称作为定礼 clinching gift,即锁定交易的礼物,如果不能及时回礼,则需要先回一个 basi 表示延期回礼。礼物在这里表示为债务,没有及时回礼则需要给付利息,没有回价值相当的礼就会遭到怨恨和报复。
由于回礼相比赠礼的价值同等或更高,赠予者总是更主动的一方,一方面他们会以吸引、恳求等各种方式来使受赠者接受礼物,另一方面,他们彼此间也会以相互竞争、炫耀等方式来成为最适合赠予的一方,只要能与富有的人相交换自己也能变得富有。
部落间通过大远航 uvalaku 而相互访问,由此形成交换,库拉分为部落内部的内地库拉 kula de l'intérieur 和部落间的沿海库拉 kula maritime。内地库拉的出现,是由于首领的产品和交换物是由其臣属赠予的,将从沿海库拉获得的礼物回赠给其臣属。
农业部落与沿海部落常规性的义务性的交换与库拉类似,建立起了 wasi 关系。在各种重要场合进行食物的大分发,被称为sagali。古式环节社会 société segmentée 中次群体通过交换而彼此交叠 imbriquer,形成一个相互间负有义务的大群体。
西北美洲的土著在冬季来临时,就相所谓的“市镇”集中,并持续处于欢腾 effervescence 的状态,比夏日的部落集会 congrégation 更为活跃。人们因某些重大事件而集中在一起,夸富宴这样的宴庆形式便反复举行,其中人们毫不吝惜挥霍掉积累起来的所有财富。盟会是族群间的会社 société,礼物逐级呈献,以夸富宴的形式来完成总体呈现或者说交换礼物。
礼物蕴含的两种观念:信用 crédit 和期限 treme 的观念;荣誉 honneur 的观念。礼物是基于信用的期货,允许延期交割的以物易物,且相信对方履行未曾言明的约定。荣誉是权威和财富的象征,荣誉也在礼物交换中得到体现。
四种形式的夸富宴:亲族或家族内部的;族群或氏族内部的;族群之间的;盟会的。给予的义务是夸富宴的本质,被给予的物所有权并没有改变,仅仅是转移其使用权,因此受赠者便是使用赠予者名下的财产,赠予者从给予的义务中获得了荣誉,这类似于中国人所谓的面子。从给予的义务中衍生出来邀请的义务,夸富宴的参与者都需要被邀请过来,赠予也是一种对彼此的隶属关系的确认。
相对应赠予的义务,接受的义务也就出现了。拒绝接受,则是拒绝邀请者所提出的关系秩序,因此拒绝者也必须提出一场更盛大的夸富宴。接受礼物,总是能获得所有人的认同,特别是赠予者的认同。回报的义务是夸富宴的根本。礼物的回报的利息在30%~100%之间,而这些回报也当然地在下一次夸富宴中被再次分发,物品的经过交换而形成流通的循环。
物品分为两类:一是消费品和日用品,二是宝物、护符、铜器、皮毛等贵重物品。物品被赋予意义后就变得重要,贵重物品常被作为礼物而郑重地送出,物品神圣化后就成为了圣物 sacra,也就是将物品与神话或神祇相联系。
三、 古代法律与经济
罗马法区分出个人权利与物权,将交易从交换中分离出来,使道德义务与契约独立。交换契约中附加抵押物通常是没有价值的,这是义务性赠礼的残余,同时也是将缔约双方联系起来的法律的纽带。法律规定财产为奴隶、牲畜和不动产,财产的转交是庄重的,需要五个证人或朋友,还要有一个掌秤者。物分为两类:一是房屋中的物,如食物、生活用品、奴隶、牲畜,二是远离房屋的物,如田野上的牲畜。根据卖出的形式分为:须经程序转手之物 res mancipi,即贵重之物,包括子女和不动产;不需经程序转手之物 res nec mancipi。另外,物也分为:永久而基本的财物;可以流转的事物。
物具有永恒权威 aeterna auctoritas,赃物 furtum 始终都是被窃取的东西。物的契约 re 有四种:借贷 prêt、寄存 dépôt、抵押 gage、无偿借用 commodat。罗马法强调物的所有权不能经过交付就转移,另外又强调物的所有权是根据交付仪式及使用时间而达成移交的,并非经过契约。买卖 emptio vendito 的立约过程:占有者 tradents 先展示物,然后将其交给接受者accipients,接受者做出偿还。
印度自雅利安人入侵后建立了种姓制度,而且在形成了双重夸富宴。礼物能使接受者增加收益,这也使得自己的今生和来世的回报有所增加。礼物被赋予赠予者的精神和意志,通过礼物与接受者连接起来。赠送礼物通过仪式来表现对关系的重视,通过契约来巩固彼此关系。
生活在关系相对封闭的家庭和部落之中的人们,通过大规模的抵押、馈赠和宴会来建立跨群体或群体间的联系。日耳曼人在洗礼、圣餐、定亲和结婚的时刻,都有邀请的义务和赠礼的义务,贺礼 gaben 都是要提前送出,而且其价值也总会高于宴会的开销。契约都必须要有抵押 gage,缔约者要给予对方一件抵押物,通常这抵押物并不值钱。抵押物更多的是缔约者的象征物,若舍弃抵押物则名誉会受损,若扔下抵押物这相当于提出挑战,如扔下手套即提出决斗。
四、 结论
古老的道德是在人与周围的人和自然亲密互动中产生的,其中蕴含着个人与人际丰富的情感。在经济学未被发明之前,交换的需求由道德要求的权利与义务所满足,道德规约着礼物的交换。
交换终究是为了获得利益,但交易是纯粹理性计算的遵循等价原则的处于法律和契约之下的交换,而礼物这更多蕴含了个人的感性因素,甚至以失去理性/狂欢的方式来获得声望和地位。正因礼物难以准确衡量其价值,其交换未必需要及时,而也总是需要溢价。回礼溢出的价值被视为利息,同时礼物也具有了借贷的属性。
交换是处于广义上的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促进了物质资源跨时空流动,也促进了群体跨越边界交流互动。礼物是社会交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盛行于生产力低下的社会,也可能更盛行于生产力极高的社会。当今社会与古代社会的礼物交换的形式已极为不同,但其本质却并未改变,以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事实而存在,体现着微观的权力结构和象征秩序。
五、 总结
莫斯《礼物》中所谓的礼物之灵(豪)说明了人们会在赠予物中赋予自己的灵魂/精神,这样礼物的交换与商品的交易有所区别,即赠予者转让的是赠予物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完整的物权与个人权利联系起来,从而形成不言自明的契约,即双方具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礼物的交换相比商品的交易,更加深入地参与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建构,呈献/供奉的总体性、交换的义务都是基于双方的主客/主奴关系,而且礼物交换的过程也再生产出这样的关系。此外,礼物也体现出了期货和债券的特性,在经济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而礼物还体现出了符号和权力的关系,国家间的礼物交换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了朝贡体系中的权力关系,私人间的礼物交换则更凸显符号交换的特性。
夸富宴是共享社会的分配规范的极致表现。散尽自己所有的积累,一方面在强调自己的富有和财富源源不断,另一方面以避免自己因过多财富而遭受损害。无论举行夸富宴之人想要获得而且也最终获得了什么,他们并不会因此陷入贫穷和困顿,因其必然能从他处获得所需,这是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和社会制度能提供保障时才会出现的。而当今社会承认个人私欲和强调个人所有,财富和个人能力画上了等号,富有成为了人生价值,因此财富的过度集中被合理化了,社会的不平等也被不断地制造出来。
礼物交换产生于相对的剩余和绝对的匮乏,剩余为交换提供了来源,匮乏为交换提供了需求。异质化的劳动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导致了社会中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交换也正是异质化的劳动者之间的不同产品和服务的交换。在社会劳动视角下,交换也是一种分工和共享,劳动者生产他人需求之物来获取自己需求之物,这在个体理性下形成社会分工,同时劳动者因专注单一产品的生产而实现高效,并因高效生产带来的相对过剩通过共享的礼物交换而实现共享,这避免了社会性过剩的出现。交换的过程也是交流的过程,一是物资的流通,二是思想、技术、文化等无形物质的流转,三是伴随交换的人口的流动。(礼物)交换减少了社会的生产过剩、促进了社会/文明间的交流、消纳了社会因权力秩序导致紧张。
礼物交换是一种象征交换,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无论以任何文化的形式,馈赠和回礼必然存在。交换分为理性的交换和感性的交换,前者是为了获得某些现实的目的或利益而产生的交换,后者是为了实现精神的融合、情感的联系而产生的交换。符号交换是感性主导的交换,当理性进入交换,就发展成为了商品的交换,也就是理性计算的交易。符号交换也是具有理性因素的,其表现在“面子”和“人情”等概念之上。面子意味着符号交换同时存在慷慨的要求和回礼的义务。人情作为礼物/符号的通货或中介物,具有衡量礼物价值的功能,无论礼物具有任何形式,交换都需要等价,人情的失衡必然导致关系的破裂。
人情和礼物都为交换赋予意义,使交换不仅是物质的交换,更多的是精神、思想和灵魂的交换,这样的意义是交换双方建立的关系具有了特殊性,这是一种在生产活动之外的通过生产成果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具有生产性(也具有非生产性),连接社会关系的中介物(特别是礼物)总是锚定于个人生产创造的价值,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交换礼物(符号)的过程是持续的社会关系的建构过程,社会关系也在交换中不断被再生产出来。能用于礼物交换的不仅有具体的物质,而且也包括权力、影响力等抽象的符号,通过礼物可以获得有限的临时的权力,这常被称为“钱权交易”更甚者被称为“黑金政治”,通过礼物笼络人心的行为可以提高声望和支持度,这是选举政治常用的操作手段。供奉和赏赐礼物都是声明甚至强调服从和支配的权力秩序,而且通过这样的符号交换,交换双方都实现了利益最大化,一定程度消解了权力秩序带来的紧张。
中华的朝贡体系是礼物交换在国际政治层面上发展到极致的体现。朝贡关系是结构了的以交换为手段的等级关系,一方呈献礼物并表示臣服,另一方接受礼物并提供保护,而后赠还价值更高的礼物。朝贡关系是形式上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或者说是统而不治,朝贡国的义务甚至比附庸国的义务更小,虽然也对等地享有不完全的受保护的权利。所谓朝贡,就是朝拜和供奉,其中供奉就是以礼物换取抽象的事物,国家间的供奉是为了获得安全,臣子向皇帝的供奉是为了获得升迁的机会或者仅是保持官位,人民对神祇的供奉则是为了实现愿望。
人们敬奉神明都经历了从“牺牲”到“展示”的过程,也就是杀死人或牲畜和焚烧或掩埋祭品等为主的实物有损的方式,到仅将祭祀事物放置祭台一段时间并在其后自行消化或循环利用为主的实物无损的方式。“展示”的祭祀或者说供奉,更显著表现出象征交换的实质,以祭品的“灵魂”来交换神祇的帮助,这里是两重人们赋予的意义间的象征交换,一是祭品的象征,二是神明及其能力的象征。这两重的象征简单来说就是凡俗和神圣的交换,凡俗之物赋魅后成为具体的有形的神圣之物,神圣之物的圣神性奉献给神明,神明赠还超凡的神圣之物,这抽象的无形的神圣之物世俗化后作用于个人体验,由此两重象征之间的交换形成了物质和精神的两个交换过程。通过符号交换,个人可以和更多的主体进行更广泛的交换,这样的交换形式不仅是物质的更多是精神的,不仅是理性的也更多是感性的,不仅是个人的更多是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