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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历史沿革(第二十期)

2022-11-13 13:26 作者:七年大乱战  | 我要投稿

英国东印度公司

英属印度

(一)英属印度是指英国在1858年到1947年间于印度次大陆(南亚)建立的殖民统治区域,包括今印度共和国、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和缅甸。自1858年开始由于印度民族起义,英属东印度公司完成之前的代管使命,并向维多利亚女王移交权力。1876年开始这一实体的正式名称为印度帝国,并以此名发行护照,1877年维多利亚女王正式加冕为印度女皇。英属印度时期很多领土并没有由英国直接控制,而是名义上的独立土邦。“土邦”由王公、王侯(Thakur)和行政长官所统治,土邦领主们必须接受条约,并接受英王的共主地位和承认英王为领地的最高统治者,这种模式被称为“附属联盟”。位于阿拉伯地区的亚丁自1839年成为英属印度的一部分,缅甸则是从1886年开始,两者先后于1932年和1937年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锡兰(今斯里兰卡)处于印度次大陆的边缘,但不属于英属印度的一部分,而是由伦敦直接控制的英国直辖殖民地所统治,其地位优于印度总督管辖的印度帝国。英国征服次大陆初期英帝国统治区域条约仅限于次大陆的部分,初期的殖民机构设于加尔各答,后来移治于德里。各国相继独立以后,独立之前的关联区域被广泛地称为英属印度。法属印度和葡属印度仅限于次大陆沿海部分区域,这些区域分别由法国和葡萄牙进行殖民统治,独立之后并入印度。英属印度时期到1947年印度建国初期,由于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二派矛盾与对立导致印度分裂为二个国家,即印度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这就是南亚历史上著名事件印巴分治。再后来的1971年由于地缘隔绝和种族差异,巴基斯坦的飞地东巴独立,建立孟加拉人民共和国。

(二)在印度次大陆各国及缅甸独立之前所有有关的条约仅仅提到次大陆的一部分是在以前设于加尔各答,后来设于德里的英国行政机关的直接统治之下的。许多在英国统治下的领土在这段时间并没有直接由英国所控制,而是名义上的独立土邦。土邦是在王公、王侯和行政长官所统治的,统治者接受条约,承认英国君主是他们至高无上的君主和领地的最高统治者,这种模式被成为协助联盟。亚丁从1839年成为英属印度的一部分,缅甸则是从1886年开始,两者在1937年成为分离的英国直辖殖民地。这段时期从1858年开始亦即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向维多利亚女王移交权力之时;直到1947年时即将独立的印度由于印度教和穆斯林之间的仇恨而被划分为两个主权独立国——印度和巴基斯坦。虽然锡兰处于印度次大陆的周边,但是它并没有被看作英属印度的一部分,而是由从伦敦直接控制的英国直辖殖民地所统治,更胜于作为印度总督所管辖的印度帝国的一部分。法属印度和葡属印度由沿海被包围的领土所组成,分别为法国和葡萄牙所统治,这两部分在独立以后统一到印度的范围里。法属印度是过去法国于印度占领地的总称,包括位于科罗曼德尔海岸的本地治里、卡来卡、雅南,于马拉巴海岸的马希,以及于孟加拉湾附近的金德讷格尔。此外还包括在默吉利伯德讷姆、科泽科德和苏拉特的补给地,但这些“补给地”一般只是一些零散的法国工厂而已。1901年法属印度共有人口273185人,法属印度面积共526平方公里,其中最大的是本地治里,面积293平方公里,1947年印度独立后这些地区先后加入印度。

(三)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在位期间即已曾抵南亚次大陆探险,其时曾有一些鲁昂的商人派遣两艘船驶向往东方进行贸易活动,他们自勒阿弗尔启航,但其后就音讯全无。在1604年有一所公司获得法国国王亨利四世颁发东方贸易专利证书,但计划却以失败告终。1615年法王再发出新的专利证书,有两艘船去了印度,但只有一艘返航。在红衣主教黎塞留公爵的支持下法国东印度公司在1642年成立,并由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于1664年重组,同时派遣一队船队往马达加斯加考察情况。1667年法国东印度公司派遣另一队由法朗索瓦卡戎率领的船队,Marcara也随同前往。此支船队于1668年抵达印度的苏拉特,并在此建立法国在印度的首个贸易站,翌年Marcara 成功于默苏利珀德姆建立另一个贸易站。1672年法国取得圣多马,但其后被荷兰人所逐。法国在1673年位于原本是莫卧儿帝国统治地区的孟加拉金德讷格尔成立贸易点,然后在1674年法国从旁遮普的苏丹手中取得Valikondapuram,为建立本地的管理据点打下根基,然而在1720年法国在苏拉特、Masulipatam和万丹的贸易站都被英国夺去。1673年2月4日一位法国的官员占据Danish Lodge位于“本地治里”的住所,因此法国在本地治里的时期有就此展开。1674年首任总督Francois Martin开始治理此地,把这个小渔村建设成为一个著名的港口城镇。这时法国人在印度经常与英国和荷兰发生冲突,1693年荷兰人攻下城镇,并做了很好的防御工事。法国于1697年9月20日签署里斯维克和约,至1699年才取回本地统治的权力。

(四)1720年至1741年间法国的目标是纯粹商业性的,法国于1723年占领雅南(位于Andhra Coast东北约840公里处),1725年占领位于马拉巴海岸的马埃,1739年占领卡来卡(位于本地治里南方150公里处)。于1742年后政治的企图心开始压倒商业利益的需求,所有的贸易站都因防守需要而被武装起来。在十八世纪本地治里这个小镇被编制为格状的行政区并有着显著顺利的成长,也使得当地的统治者能够迅速发展“本地治里地区”并使其成为更大更富有的城镇。不久之后当地最为知名的法国统治者杜布雷在1741年来到此地,开始展现他对于法兰西帝国在印度发展的野心与梦想,但是他的上级却是兴趣缺缺。法国的野心与英国的利益产生矛盾,两国间的军事摩擦和政治角力从终日不曾间断。在布斯的命令下杜布雷的军队成功控制海得拉巴和科摩林角之间的地区,但稍后罗伯特·克莱芙这位野心勃勃的英国军官来到印度,他把杜布雷所怀抱“建立由法国主宰的印度”的梦想给击碎。在战争失利以及其后的和平谈判都落空之后,杜布雷就被召回法国。英国与法国间的条约与当地的政治活动是没有冲突的,阴谋仍继续着。法国随后派出Lally Tollendal收复法国在当地的失地,而且继续追击英国要将他们逐出印度。在初期的胜利中将位于古德洛尔Fort St. David区的势力夷为平地,但因Lally Tollendal在策略上的错误导致在海得拉巴的文迪瓦什战役失败,且在1760年于本地治里被包围。在1761年英国为了报复将旁地切里夷为平地,且在四年内完全消灭这个地方,法国也因此失去他们在南印度的根据地。

(五)文迪瓦什之战是七年战争期间英国和法国军队在印度战场上进行的一次战斗,1760年1月22日库特上校率领英军1900人和印军3350人与拉利一托兰达尔伯爵率领的法军2250人和印军1300人交战于文迪瓦什(印度南部一古城堡),由于法军的友军马拉塔骑兵3000人没有赶来参战,致使拉利所部被打败。第一次英国-迈索尔战争期间迈索尔军队进行的一次徒劳的围城战,1780年12月海达尔·阿里率领迈索尔军队包围英国军官弗林特中尉率领的一支印度小部队驻守的文迪瓦什城堡。尽管迈索尔军队不断发起攻击,但弗特林仍率部守住城堡。在1765年与英国在欧洲进行和平谈判后这个城镇重回到法国的手中,统治当地的总督Law de Lauriston计划在旧有的基础上重建此地,在五个月中有200位欧洲人与2000位坦米尔人将此地重建完成,在接下来的50年里本地的治理权因法国和英国间不断的战事及和议而多次在两国间易手。1816年随着拿破仑战争的结果底定之后,五个法国于本地治里建立的地区——Chandranagore、Karaikal、Mahe、雅南与位于Machilipattnam特别区的科泽科德与苏拉特县也重回法国手中,但是本地治里已失去昔日的光辉,而金德讷格尔的商业中心地位则被英国在附近建立的加尔各答所取代。继承的总督并在接下来的138年中完成当地包含工业、法律与教育的基础建设,根据1871年1月25日的决议法属印度获准选举成立自己的普通议会及地方议会,然而此项政策落实得不太顺利,选举权的分级与资格也被修改。

(六)居住在本地治里的总督是由议会协助统治,在第一次的选举中有两个结果产生,一个是位于本地治里的上诉法庭,另一个则是五位太平绅士,在此地主要农作物包括大米、花生、烟草、槟榔和蔬菜。1947年8月随着印度独立,法属印度的前途亦受到关注。于1947年10月印度取回位于Machilipatnam、科泽科德及苏拉特的补给地lodges的主权,其后法国与印度于1948年达成协议,由法属印度各地人民投票公决其归属前途。金德讷格尔于1950年5月2日回归印度,并于 1955年10月2日合并成为西孟加拉邦之一部份。1954年11月1日其余四个法属印度地区由印度接管,以“本地治里”的名义共组成为印度的一个联邦属地,然而此安排的相关协议至1963年方得到法国国会的确认。葡属印度是由过去葡萄牙于印度的殖民地所组成,1947年印度独立时葡萄牙于印度的殖民地包括位于其西岸的果阿、达曼-第,以及位于达曼内陆的达德拉-纳加尔哈维利,葡属印度有时也会被统称为果阿。1961年12月尼赫鲁发动果阿战争,夺取所有葡属印度的控制权,1975年葡萄牙康乃馨革命后葡萄牙正式承认印度对该地的主权。首位抵达印度的葡萄牙人是瓦斯科·达·伽马,他于1498年5月20日在卡利卡特(即现今的科泽科德)登陆。葡萄牙人的足迹遍布印度半岛的西部和东部海岸,但从1530起果阿成为葡属印度首府,此后葡萄牙一直控制该地区,葡萄牙人在1502年建造普利亚特堡垒后来,葡萄牙在1779年购买达德拉和纳加尔·哈维里。

(七)当印度于1947年正式独立后即要求把葡属印度的主权移交印度,即使国际法庭及联合国大会于1950年代皆就此作出对印度有利的议决,但葡萄牙均没有答应。1954年一群印度义民占据达德拉-纳加尔哈维利,葡萄牙要求印度允许葡国部队穿越印度国土进入这块辖地恢复管治,但印度拒绝。1961年8月印度正式占领该地,成为印度的一个联邦属地。1961年12月12日印度向果阿、达曼及第乌发动进军,经过26小时小规模的战斗成功解放该三处地方,将其收归印度版图。初时三地共组成为印度的一个联邦属地,至1987年5月30日果阿成为印度的一个邦,而达曼-第乌则继续保持为一个联邦属地。葡属印度被占领后葡萄牙的萨拉查政权一直拒绝承认印度对该地的主权,并继续保留该地于葡萄牙国民议会中的席位1974年。葡萄牙“四二五革命”后新政府宣布放弃所有殖民地,因而同时承认印度对原葡属印度的主权,并恢复与印度的外交关系。然而葡萄牙政府同时承诺继续保留前葡属印度人民,作为葡萄牙公民的权利。1600年12月31日英王伊丽莎白一世批准不列颠东印度公司负责东方贸易,第一批船只于1608年到达印度,于今古吉拉特的苏拉特城入港。四年后英国商人经历斯沃利战役击败葡萄牙人,由此赢得莫卧儿皇帝贾汉吉尔的信赖。1615年英王詹姆士一世委派托马斯·罗伊为驻莫卧儿王朝使节,并由他与莫卧儿签订通商条约,条约规定允许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建立贸易据点,以此作为从欧洲运输商品过来的报答,公司主要从事棉花、丝绸、硝石、靛青和茶等日用品的贸易。

(八)东印度公司于1612年在苏拉特建起第一家代理机构,到17世纪中叶先后在孟买、加尔各答和马德拉斯建立据点或代理。1670年查理二世准许公司有权获得领土,并在其控制区内建立军队、铸造钱币和行使其他权力。1685年-1689年的英国-莫卧儿战争以英国东印度公司战败告终,英国在次大陆依靠东印度公司组建的军队开辟殖民地。17世纪最后10年东印度公司无可争辩地成为印度次大陆的准国家,拥有可观的军事力量。军队的指挥官为罗伯特·克莱武,在1757年普拉西战役中击败莫卧儿孟加拉省地方行政官西拉杰·乌德·达乌拉指挥的武装,孟加拉财富被窃洗一空,至此孟加拉沦为大英帝国的保护国,其贸易被东印度公司垄断。孟加拉农民和艺人被迫出卖劳动,最终换取极低的报酬,并承载着繁重的苛捐杂税。1769年到1773年孟加拉大饥荒夺去1000万人的生命,类似的灾难几乎笼罩着随后的一个世纪,在英国的统治扩展到整个次大陆以后造成的饥荒夺走四千万条生命。尽管东印度公司贸易增加,通过所控资源获取的财富也大增,但其建立的军队渐渐成为沉重的负担,最终走向覆灭。1773年诺斯勋爵的《印度规管法案》得到国会通过,授权英国内阁管理东印度公司,但不直接管理公司内部事务,成为英国政府控制印度的第一步。首次规定设立印度总督的职位,首任总督为沃伦·黑斯廷斯。之后于1813年和1833年分别颁布法律条款,进一步确立东印度公司与英王国政府的关系。

(九)黑斯廷斯任总督直至1784年,其继任者为约翰·麦克弗森,麦克弗森通过让由地主代征税收的方式推行永久殖民地政策,随后的五十年里英国人忙于清除在印度的竞争对手。19世纪总督威尔斯理勋爵开始大规模扩张领地,击败提普苏丹,吞并印度南部的迈索尔,并开始着手铲除法国在次大陆影响力。19世纪中叶总督达尔豪西侯爵开始更大胆的扩张计划,通过二次锡克战争击败锡克人,第二次英缅战争征服缅甸。同时接管诸如桑巴普尔、萨塔拉、詹西和那格浦尔等土邦,其王公死后王位不再继承。1856年奥德为次大陆最后被吞并的土邦,次年印度被称为“东印度公司领地”,也变成印度人永远的心痛,最终导致反英暴动。锡克战争是1845~1849年间英国殖民者对锡克人统治的印度旁遮普国发动的两次侵略战争,1843年英国征服信德后即把侵略矛头指向印度次大陆最后一个独立的旁遮普国。第一次战争(1845~1846)战前,英印总督向旁遮普边境集结兵力4万人。锡克军有6万人,虽在数量上占优势,但下层官兵与将领之间矛盾尖锐,封建政府甚至企图通过战争削弱和消灭难以驾驭的军队。1845年12月13日英军攻击萨特莱杰河南岸锡克军后战争爆发,18日双方在穆德吉展开大规模交战,英军损失惨重。但被英国人收买的锡克军统帅L.辛格却下令撤退,结果遭英军反击而失败。21~22日英军向菲罗兹沙阿发起进攻,遭锡克军炮火杀伤。交战中锡克军司令T.辛格擅离战场,军队陷入混乱,退至萨特莱杰河北岸。此战锡克军伤亡8000人,英军伤亡2400人。1846年1月锡克军渡河再战,2月10日双方在索布拉翁进行决战,T.辛格和L.辛格临阵脱逃,并下令拆毁浮桥。锡克军背水作战,伤亡惨重。英军强渡萨特莱杰河,于20日攻占旁遮普首都拉合尔。

(十)3月旁遮普国被迫签订《拉合尔条约》,割地赔款,裁减军队。最高指挥官变节是锡克军在此次战争中失败的主要原因。第二次战争(1848~1849)锡克人不满英国殖民压迫,在S.辛格领导下于1848年起义,并得到阿富汗的支持。英军出兵镇压,围攻木尔坦。1849年1月英军进攻吉利扬瓦拉,在丛林中遭锡克军伏击,伤亡2300人。同月英军攻占木尔坦后向北增调援军,于2月21日以猛烈炮火给驻守古杰拉特的锡克军以毁灭性打击。3月英军将阿富汗军队逐出白沙瓦,锡克军投降,旁遮普被并入英印领地,至此英国完成对整个印度次大陆的征服。拉合尔条约是英国殖民者与印度旁遮普锡克教国家于1846年3月9日签订的屈辱性条约,1845—1846年英国殖民者发动吞并旁遮普的第一次英锡战争。英军于1846年2月20日攻占锡克教国家京城拉合尔,由于英军力量不足导致英印总督哈丁没有立即宣布吞并锡克教国家。主要内容:锡克教国家将萨特累季河以南领土和比阿斯河与萨特累季河之间肥沃的查兰达河河间地区割让给英国;锡克教国家丧失查谟和克什米尔;向英国支付1500万卢比的军费赔款;锡克教国家军队裁减至步兵2.2万人、骑兵1.2万人,36门大炮交给英国;达立普·辛格名义仍为锡克教国家国王,但受拉合尔英国驻扎官监督。锡克教国家领土缩小,实际上沦为英国保护国。1846年12月16日又订补充条约,规定:把拉合尔锡克教国家的行政权移交给八个锡克萨尔达尔(即高级军官)组成的摄政会议,由英国驻扎官亨利·劳伦斯控制;在拉合尔驻扎一支英军,将达利普·辛格置于英国的监督和保护之下。

(十一)1857年5月10日由当地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组建的不列颠印度军队在密鲁特爆发起义,义军营地在德里东北绵延八十公里,他们向首都德里挺进,发誓效忠莫卧儿帝国皇帝。很快印度北部和中部加入这次为期达一年的抗英斗争,诸多部落和土邦积极响应,与此同时其他组织和土邦转向支持不列颠军队指挥官和“荣耀的东印度公司”。这次起义震撼英国在印度的统治,成为大英帝国在印度过去数十年的统治下,社会政治政策将矛盾在1857年激化到顶点。这次起义以前英国殖民当局曾平息多次骚乱和部落冲突,同时也使得殖民当局对动荡的局势增加应变能力。起义反应当时印度社会面临的二大问题即起义不是偶然事件,同时争取民族权利为发展趋势。总督达尔豪西勋爵为了继续吞并全印度,推行所谓的“无嗣失权”政策,即土邦王公在无直系继承王位的情况下,土邦直接纳入东印度公司的统治之下,拒绝王公在无嗣的情况下选择继承人。而之前按照当地的传统主要土邦诸如萨塔拉、坦加布尔、桑巴尔、詹西、捷普尔、乌代普尔和巴加特等地,由王公直系或由其指定来继承王位一直获得普遍的认可。东印度公司在没有任何借口的情形下先后于1843年直接吞并信德富庶的小土邦,1856年吞并奥德。奥德为富有的土邦之一,每年可以带来极为丰厚的财富,同时也是莫卧儿帝国最后的堡垒。此时居于小城镇的人和英国小商人对土地变得更加贪婪,很多成为暴发户,由此触怒种姓分明的印度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英国殖民当局和土地拥着者关系渐远,渐渐演化为统治着一个贵族阶级。当贵族阶级的利益受到侵害后,他们就扇动暴动来驱逐商人。

(十二)当时不列颠印度军队广为流行着一则谣言,说英国人犯了大错,其1853式恩菲尔德步枪枪膛使用动物脂肪做润滑,而且谣传这种脂肪是用猪油和牛油混和的。由于军队士兵主要由穆斯林和印度教徒构成,这可犯了他们的大忌,士兵拒绝使用这种步枪。士兵在挑拨下最终和英国指挥官对立,最终成为这次起义的导火索。这次反叛很快席卷印度北部大部分地区,包括奥德、后来接受东印度公司管辖的马拉地王公领地。毫无准备的英国人惊恐万分,面对巨大的伤亡未能及时补充兵力。这场反叛对印度人也是一次浩劫,尽管最终英国人获胜,反叛者在交战中也有胜利,但蒙受耻辱。位于次大陆中部的各个军事基地偶有兵变,最终主要反叛者于1859年6月21日在起义中心之一的瓜廖尔缴械投降。最后一次战斗在1859年5月21日于Sirwa Pass暴发,叛军战败后逃往尼泊尔。这次起义成为现代印度历史的主要转折点。1858年5月英国殖民当局将莫卧儿帝国末代皇帝巴哈杜尔·沙二世流放到缅甸仰光,随后处死其家族的大部分成员,从形式上完成对莫卧儿皇帝的清算。这位皇帝没有返回故土的自由,1862年在孤独中死去。皇帝的三位皇子加入印度的独立战争,逮捕后被不列颠印度军队的英国人威廉·霍德森处死。文化和宗教中心被迫关闭后所有财产被没收。与此同时英国撤销东印度公司,取而代之的由英国政府直接统治。并向印度邦王公、酋长、印度人民宣告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即印度女皇,承诺在英国法律的管制下享有和英国人同等的待遇,但印度人对英国统治的不信任已经成为这次1857年叛乱的遗产。

(十三)很多东印度公司时期推行的经济和税收政策一直维持到1857年以后的各个时期,英国当局通过在伦敦内阁中增设印度事务大臣,改进行政体制。总督(名义上代表土邦或王侯国主权的称为提督)府驻加尔各答,统管印度事务,下设行政和立法机构。总督之下为省长,省长管理所属行政区域的地方官员。地方官员即文职人员为地位较低的印度文职机构(印度文官机构)整个群体。数十年来诞生于英国的印度文官制度一直延续到1910年代,当时的文职人员地位高于诸如医生和律师等职业,人员构成中土生印度人所占比例逐年稳步增长,但土生印度人必须在英国接受教育或者在次大陆英国人开办的学校接受教育才有可能获取文官职位。1858年印度总督宣布中止由东印度公司与各个土邦强行签订的“无嗣失权”相关不平等条约,继续履行其他条约。印度版图的40%和人口的25%保留在562个主要土邦和王侯领地内,这些土邦与王侯领地继续保持种族和宗教信仰的多样性。但其浮华和繁文缛节也被举世公认,而且控制范围与掌管的财富、社会政治变革落后于英国控制下的印度其他地方。由于受兵变期间出现的印度士兵空前团结的威慑,军队和政府财政体制实施彻底的改革。1861年通过的印度议会法恢复总督的立法权——1833年法案赋予总督的特权,英国人对印度人的态度从比较开放转向狭隘和惧怕,甚至对待具有相同背景、极富成就或忠诚的人也是一副排外的心态。英国人及其公务人员都居于营地,与印度人隔离开来。私人会所等社交场合成为排外和势利的象征,一直持续几十年直至他们撤离印度为止。

(十四)1883年殖民政府曾试图通过引入刑事司法法案授权印度法官审理欧洲人所犯的罪行,以消除种族壁垒,然而来自公众的抗议和英国报纸的指责迫使印度总督乔治·罗宾逊作出让步,这项尝试最后夭折。孟加拉知识分子从这次“白色抗争”中上了很有价值的一课,那就是要想纠正不公,经过精心组织的宣传攻势或媒体的舆论效果最好。在1857年以前印度也经历一场空前的浩劫,这一地区遭遇毁灭性饥荒,其中严重饥荒纪录是25次发生在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北部比哈尔邦、东部孟加拉地区。19世纪后半期饥荒夺走40万印度人的生命,当代灾荒观察员指出降雨的不均衡和英国人的经济管理政策失误是导致饥荒的主要原因。自1857年以来当地人赖以为生的土地向外国人拥有的种植园集中,同时国内贸易受到限制,通货膨胀导致食品价格飞涨,大宗农作物从印度出口到英国。有些英国人诸如威廉·迪格比对政策改革和赈灾措施深表不安,但利顿勋爵和总督当局反对这种变化。相信如果这样会导致印度工人逃走,直至印度独立为止,导致饥荒不断。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生于1943年到1944年孟加拉饥荒夺走400万人的生命,在经历1857年的起义后尤其从1870年至1900年的30年间重商政策盛行、进口猛增,与此同时本土生产和出口极少,导致印度民族工业也锐减,只有得益于全球产业革命的黄麻业是个例外。由于印度次大陆民族工业增速下滑,其经济从1800年占全世界GDP总量的25%减至20世纪仅有的十分之一。

(十五)英属印度迈出自治的第一步始于19世纪末期,任命由印度人组成的总督顾问和建立由印度人组成的省议会。随着1892年印度议会法的颁布,扩大到立法的参与。建立地方自治机关和地方行政区,选举范围扩大到印度人。印度政府1909年通过改革法案即莫莱-明托改革,该法案给予印度人在中央及省级立法院有限的权力。改革以后有些通过选举产生,中央和立法院的主要成员继续由政府任命。在省一级中省长向立法机构负责,其他成员有选举、非正式任命或官方委任等形式产生。约翰·莫莱通过明晰的立法表明建立自治政府不是英国政府的目标,莫莱-明托改革成为里程碑,其条款逐步地引入到立法会选举。这种选举权是有限的,仅适应少数上层印度人,但这些经选举产生的议员渐渐成为政府官方的反对派。由于后来选民延伸到社区,议员成为宗教意识浓厚的当地印度组织政治利益的代言人。这种改革对于相关各方是个重大问题,英国人的意图遭到置疑,这涉及少数民族人道主义问题,对选民是否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等等。莫莱-明托改革法案是1909年英国议会两院通过的法案,英国印度事务大臣J.莫莱和印度总督明托伯爵G.J.埃利奥特为加强英印殖民统治而共同进行的印度立法“改革”,英印当局于1906 年8 月成立“立宪改革委员会”。1907 年8 月提出改革草案,1908 年12 月提出新的修改印度立法议会人选与职权的法案——《关于印度各级立法议会的法案》,即《1909 年印度政府组织法》。该法案于1909 年3 月获英国议会两院通过,5月25日获英王批准后开始在印度实施。

(十六)以莫莱和明托为代表的英国殖民者企图通过改革达到六点目的:扩大者会规模,增加非官方议员人数;授权印度各级政府制定扩大议会权限的法规;给议会以讨论财政问题的权力;议会将有权讨论有关公众一般利益的决议;议员有提出质询的权力;议员有动者权和追述权。改革对印度立法机构进行若干调整。在中央立法议会中议员总数从16人增加到69人,其中包来自行政管理部门的当选议员6人、英印军队总司令、总督、副总督、英国官吏28 人、总督直接任命的无党派人士5人、民选议员27 人。《1909 年印度政府组织法》规定:在民选议员中14 人由大土地占有者、穆斯林、穆斯林地主及加尔各答和孟买的欧洲商会选举产生,另外13人从各省立法议会议员中推举产生,各省立法议会的议员人数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1909 年印度政府组织法》不但为选民设置必须拥有高额财产的资格限制,同时还为伊斯兰教徒制定教派单独选举制。教派单独选举制不但首次确认全印穆斯林联盟的政治地位,同时也起到扶植亲英势力、挑动教派纠纷、破坏民族独立运动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来《1909年印度政府组织法》与1861和1892年的两个同类法案相比,具有某些进步。但是该法规定:总督兼任中央立法议会主席;总督有权确认任何法令及其细则;立法议会只能就预算、与公共利益有关的问题进行讨论或质询;议员在涉及政府开支和税收问题时不得行使否决权;议会不得讨论涉及伦敦和英印政府同外国和印度土邦关系的任何问题,不得讨论未提交者会讨论的任何问题;总督和议长有权否决任何决议和任何决议中的任何部分。可见这种进步是极其微小的,立法议会并无立法实权,改革后的立法议会也未具任何实质性进步。

(十七)对穆斯林而言重要的即要赢得政治地位,同时又要保留其穆斯林的身份,必须根据环境作出适当反应,如穆罕默德·真纳阐述的立场就是一个例证。真纳生于1876年,在英国攻读法律,他以热心的英国自由党人身份返回印度并加入国大党,1913年加入全印穆斯林联盟。真纳曾于1911年通过与国大党的合作要求英国废止划分孟加拉而一举成名,他到1919年为止一直保留国大党的身份。在其双层身份期间他被尊为国大党的代言人,与此同时奈都夫人则被尊为“印度教-穆斯林团结大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印度对英国的重要贡献就是进一步刺激需求,并进一步回应英国。印度国大党和全印穆斯林联盟于1916年12月举行联席会议,在真纳和莫逖拉尔·尼赫鲁的领导下提倡团结合作、主张包括分区选举的制宪改革,通过不懈努力和互相让步后二党最终达成勒克瑙协定。国大党承认由穆斯林联盟提出的分区选举的要求,与此同时在争取自治的期间穆斯林联盟加入国大党,协定预期的目标是实现永久和宪政的统一行动。1917年8月英国政府正式宣布一项政策,逐步增加在每个政府行政部门的印度人协会,逐步发展自治政府,以期逐步实现印度负责任的政府,最终成为大英帝国完整的一部分。宪政改革体现在1919年印度政府法案之中即广为人知的蒙太古-切姆斯福德改革,这些改革表现英国作出的最大让步,英国当局向印度政府中央和省级立法机构充实印度本地权威人士,但总督只向伦敦负责。省一级发生显著的变化,省级立法机构的成员大多数经过选举产生,按照莱昂内尔·柯蒂斯基于二头政治构想的体制组建诸如农业、教育和工务等政府建设部门,同样的其他部门设置部长并分别向立法机构负责。金融、财政、税务和内政则按照英国模式组建,多数情况下委任英国人为主要行政官员,并向总督负责。

(十八)蒙太古-切姆斯福德改革未能满足印度的政治需要,英国当局开始通过立法措施压制反对派,限制新闻出版。1909年4月英国殖民当局在阿姆利则和集会群众对抗中,酿成阿姆利则血案,这次悲剧更加激励诸如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圣雄甘地等政治领袖,也唤起民众与之共同奋斗。阿姆利则惨案是1919年4月13日英国及其率领的廓尔喀士兵在札连瓦拉园向印度抗议群众开枪的事件,该事件造成至少379人死亡,称为“阿姆利则惨案”。1919年2月6日英印立法会议通过罗拉特法,该法案规定警察可逮捕官方怀疑的犯罪分子,不经公开审讯可以长期监禁,因此印度人民群起反对。罗拉特法是由英国殖民当局于1919年颁行的镇压印度民族解放运动的法令。由在印度供职的英国法官S.A.罗拉特为首的委员会起草故名。该法包括《印度刑法修正案(1919年第1号)》和《刑法非常权力法(1919年第2号)》,统称平时戒严法。根据罗拉特委员会的建议,上述法案于1919年1月19日公布,2月16日提交议会讨论 ,遭到全体议员的抵制。孟买和印度其他城市建立“萨蒂亚格拉哈同盟”反对罗拉特法案,罢工、罢市和抗议浪潮遍及全印各地。1919年3月21日上述法案在印度人民的抗议声中于中央立法议会通过,由于此法案使印度人民完全失去政治自由,于是全国哗然、群起反对。旁遮普的反帝斗争尤为激烈,英国殖民当局一方面不准M.K.甘地到旁遮普宣传坚持真理运动,另一方面采用恐怖手段实行镇压。

(十九)4月10日凌晨在阿姆利则市逮捕两名活动家,随后有3万市民集会市政府门前要求释放被捕者,遭到警察和骑兵的镇压。集会者奋起反抗,于傍晚占领火车站、电报局和电话局。当晚英印军队的戴尔将军率领军队开进阿姆利则市实行宵禁,4月13日5万人在阿姆利则市札连瓦拉园举行集会,抗议罗拉特法。下午4时戴尔率领149名廓尔喀锡克士兵前往广场,日落之前他命令装甲车堵住广场狭窄的入口,自己带领105名士兵进入广场。5时15分戴尔下令向密集人群开枪,英国官方公布的数字死379人、伤1200人。镇压不但没有慑服群众运动,反而激起印度人民更加激烈的抗议阿姆利则惨案成为甘地于1920~1922年发动全国性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导致印度最终走向独立的直接原因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协约国在和平解决土耳其问题上给印度穆斯林带来担忧,穆斯林担心协约国的目标之一就是结束奥斯曼伊斯兰统治。莫卧儿帝国终结以后奥斯曼伊斯兰政权一直成了印度穆斯林世界和逊尼派穆斯林团结合作的象征,泛伊斯兰的基拉法特运动传播到印度各地,这是一个由忠诚的穆斯林群众参加的组织,在印度民族解放运动中广泛争取正统穆斯林的参与。 基拉法特运动的领导者通过伊斯兰象征,团结全印穆斯林团体,在维护少数民族权益方面和国大党、英国当局进行谈判。

(二十)基拉法特运动指主要由印度穆斯林发动的政治运动,旨在影响英国政府、保护第一次世界大战重建期间的奥斯曼帝国。1918年10月签署穆德洛斯停战协定,随即伊斯坦布尔被军事占领。1919年签署凡尔赛条约,由于奥斯曼帝国的去留哈里发的地位与变得更加明晰。1920年色佛尔条约的签署后在瓜分奥斯曼帝国问题上出现空前的团结,在有些地区人们认为基拉法特运动是基于泛伊斯兰思想的正统派伊斯兰教,使得基拉法特运动深受鼓舞。在印度中作为主要宗教运动的基拉法特运动,已成为影响广泛的印度独立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成为1920年1月伦敦会议讨论的热点问题。印度伊斯兰教徒反对英国统治、反对帝国主义瓜分土耳其、保卫印度正统派伊斯兰教徒精神领袖土耳其苏丹哈里发的运动,又称哈里发运动,“基拉法特”为哈里发的讹读。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国政府为了骗取印度穆斯林的支持,假意允诺在战后保证土耳其的主权完整和土耳其苏丹哈里发的地位,但是战争刚结束英国便伙同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制定瓜分土耳其的计划。1918年印度成立以塞特·考塔尼为主席、穆罕默德·阿里兄弟为首席发言人的基拉法特委员会,印度各阶层穆斯林掀起反对瓜分土耳其、保卫哈里发的抗议浪潮。1919年11月24日M.K.甘地当选为全印基拉法特委员会主席,国大党也全力支持这个运动,1920年土耳其签署《色佛尔条约》刺激运动的发展。

(二十一)1920年8月1日甘地和基拉法特运动领导人共同发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9月国大党决定将基拉法特运动的要求作为不合作运动的一部分。在不合作思想的影响下1920年夏季大批印度穆斯林迁徙到阿富汗,以消极抵抗的形式抗议英国的压迫以及对阿富汗的战争。1921年8月20日1万名莫普拉人发动反英起义,在马拉巴尔海岸建立哈里发王国,起义遭到残酷镇压,3000名起义者被打死。1921年12月10日英国殖民当局逮捕加尔各答的基拉法特运动和国大党著名领袖,1923年基拉法特年会作出决议募捐支援莫普拉受难家属。随着不合作运动的低落,基拉法特运动也失去势头1924年。土耳其凯末尔·阿塔图尔克宣布废除哈里发制,印度基拉法特委员会停止工作,基拉法特运动自行结束。阿姆利则血案的结果直接导致圣雄甘地加入自德奥班德神学院到阿里格尔穆斯林大学的基拉法特运动,在群众参与方面也起到带动和示范效果,对英国殖民当局而言直接导致1920、1921年的全民违抗和不合作。甘地承认基拉法特运动的地位,因此也使得印度教徒对穆斯林作出让步。基拉法特运动尽管声势浩大,但仍以失败而告终。土耳其放弃传统的伊斯兰政治成为世俗国家,基拉法特运动因宗教带来的群众基础也使得象穆罕默德·真纳等西方背景的宪政政治家们受到疏远,真纳被迫向国大党作出让步,而其他穆斯林对甘地的领袖地位持怀疑态度。

(二十二)1905—1908年印度民族解放运动是20世纪世界民族运动史上的重大事件,运动中所呈现的新特点和新形式对之后的亚非国家和地区的民族运动和反殖斗争产生巨大影响。19世纪下半期印度产生民族资产阶级,他们组织印度国民大会党,要求民族平等和自治。1905年反英斗争出现新高潮,提拉克为首的国大党激进派主张联合人民,推翻殖民统治,实现印度独立。1908年孟买工人举行政治总罢工,成为20世纪初印度人民反英斗争的高潮。运动领导阶级的自私和贪婪、内部的分裂和倾轧、秘密革命组织对革命的负面作用,殖民当局卑劣的宗教挑拨政策考察运动是其失败原因。1905年是世界近代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在俄国爆发帝国主义时代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次革命促进西方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和东方民族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在非洲正酝酿着新的反帝斗争,在拉丁美洲爆发历时七年之久的墨西哥资产阶级革命,在亚洲,土耳其、伊朗、中国和印度都发生资产阶级革命或民族独立运动。亚洲觉醒了,它已成为世界革命风暴的新泉源,并反转影响欧洲革命运动的高涨。亚洲的觉醒和欧洲先进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斗争的展开,标志着二十世纪初所揭开的全世界历史的一个新的阶段,1905至1908年的印度民族解放运动就是在帝国主义时代和世界革命新的形势下发生的。

(二十三)1942年随着英国卷入二战,英国也中断对印度的殖民统治。在德国入侵不列颠的战争中印度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想声援英国,以借此让印度渐渐独立。另外一些人则因为英国曾漠视印度识分子和公民权,对在战争中挣扎的英国人无任何怜惜之心,甚至认为这是英国入侵印度遭到的报应,人民认为这时的不列颠印度军队是世界战争史上的最大的一支志愿军之一。1942年7月国大党向英国当局作出完全独立的请求,其起草的文件指出英国如若不同意其要求,群众抗命即将爆发。1942年8月国大党中央委员会孟买会议通过“退出印度决议”,标志退出印度运动的正式开始。这场运动规模宏大,起初通过和平示威、否定权威和削弱英国战争成果的方式,接着全印各地爆发大规模的抗议示威活动,并号召工人举行集体罢工。这场运动破坏惨重,地下组织在各处制造破坏,如物资中转站爆炸袭击、政府大楼纵火、破坏电力设施、破坏交通和通讯网络。这场运动最终因失控而变成群龙无首,其大多数行为背离甘地的非暴力抵抗的信念。在印度很多地方很多当地地下组织控制这场运动,但到1943年退出印度运动戛然而止。退出印度运动为印度英国殖民时期的1942年8月圣雄甘地发起的让印度急速独立的一次行动,属于公民抗命运动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了让英属印度政府尽快走上谈判桌。这个运动采取的是非暴力抵抗作为行动指南,以“要么行动,要么死亡”口号唤起人们的觉醒。

(二十四)8月8日甘地在孟买的古瓦利亚丹克(牲口沐浴场)发表演说,从而发起这场运动。发表演说之后不到24小时,国大党各级主要领导人几乎全部被投入监狱,甘地被软禁于浦那的阿迦汗宫,国大党全国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被关入艾哈迈德讷格尔堡,之后国大党被禁止活动。由于主要领导人遭受搜捕和软禁,这场运动变成群龙无首的状态。随后出现大规模的群众集会和游行示威,并继而出现工潮。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各种爆炸事件、破坏政府公共设施的纵火案,电力设施遭到恶意破坏、交谈通讯中断,致使部分地区呈现混乱局面。英属印度当局采取镇压措施,通过拘禁、刻意罚款控制事态的蔓延。有数百人在冲突中丧生,拘禁达10万人。之后这场运动的很多组织者转入地下活动,通过地下电台的广播、传播小册子和当局对抗。英国人开始感受面临的危机,当局用军舰将甘地和国大党其他领导人送往南非和也门。欧亚大陆因为战火在流血,独立运动领导人钱德拉·鲍斯在加尔各答摆脱对他的搜捕,先后前往德国与日本在南亚的控制地寻觅轴心国的帮助,组建制衡英属印度当局的一支力量。他先后组建自由印度临时政府,并在日本的协助下建起由印度战俘和流亡东南亚各地的印度人组成的印度国民军,成为不列颠印度军队中印度士兵与英国当局对立和发动起义的支持力量。

(二十五)印度国民军和日军第15集团军携手在阿萨姆邦、缅甸和孟加拉地区丛林对科希马和因帕尔进行包围战,由于后勤补给的中断,加上来自日军的武器装备差和支援保障滞后,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钱德拉·鲍斯的大胆举动却鼓舞和培养新一代印度人。不列颠印度军队的印度士兵最终成为印度独立运动的主要力量,其源泉来自自由印度临时政府及其军队。自由印度运动最终获得广泛的关注则源自1945年“印度国民军士兵大审判”,自由印度运动具有极大的鼓动性,英属印度政府当局禁止BBC广播有关印度国民军的故事,因为害怕在整个大英帝国范围内爆发更大的对抗和群众起义。关于印度国民军的影响力,当时的报纸的报道可以反应大概情况。“印度国民军士兵大审判”前后不列颠印度军队频频爆发兵变,而且在皇家印度海军更具代表性,无论是卡拉奇或孟买还是维沙卡帕特南或加尔各答,兵变获得全体印度公众的支持。二战以后随着兵变的频发和印度士兵对大英帝国忠诚度的丧失,不列颠印度军队最终成为葬送英国统治的决定力量。1946年所有政治犯被释放,英国开始就印度逐步走向独立的问题和国大党开始进行政治对话。1947年8月14日巴基斯坦(含今孟加拉国)获准独立,次日即8月15日印度独立,并于当日实现权力移交。印巴分治后大多数人认为这就是英属印度的中止日,也有些人认为1950年印度共和国宪法颁布才是英属印度时代的正式终结。

印巴分治

(一)印巴分治是指于1947年8月14日和15日发生在印度次大陆的历史事件,大英帝国统治下的英属印度解体,由于当时分治条款只涉及现代的印度和巴基斯坦二国的划分问题,汉语常称之为“印巴分治”。大英帝国统治下的英属印度解体,除了诞生印度联邦和巴基斯坦自治领两个新国家外,协议还包括印度政府部门的资产、印度公务员、印度陆军、皇家印度海军、印度铁路和中央财政以及其他行政服务。印度和巴基斯坦原来是一个国家,位于亚洲南部,与中国、缅甸、阿富汗、伊朗等国相邻,长期为英国殖民地。1947年分治,分别成立印度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独立曾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16世纪欧洲资本主义开始入侵印度。1506年葡萄牙殖民者征服果阿(今印度西南岸地区,包括邻近的安格迪伐岛)。1600年英国殖民者成立印度公司,在印度从事商业剥削,并逐步在印度沿海建立一些据点。1757年发生印度与英国在普拉西的一场大战,印度战败,逐步沦为英国的殖民地。1849年英国殖民者占领全印度,1857年印度爆发著名的全民反英大起义。印度反英国殖民统治一直未中断,印度民族运动领袖甘地在1920年倡导对英国殖民政府“不合作运动”,印度国大党通过甘地的“不合作运动”方案。甘地又提出“非暴力抵抗”的口号,并一直成为国大党的指导思想。英属印度中后期由于英国的殖民统治,印度的上层社会普遍接受英国的西方化教育及西方政治影响。在此背景下1885年印度人成立第一个政党“国民大会党”(或称国大党),并于1892年颁布印度议会法,建立地方自治机关和地方行政区,选举范围扩大到印度人。

(二)1906年成立由穆斯林组成的“全印度穆斯林联盟”(或称穆斯林联盟),但由于政治斗争的影响,同时作为穆斯林领袖的真纳于1920年脱离国大党。1931年以各穆斯林省份和国家名称的首字母组成单词“巴基斯坦”作为穆斯林地区的统一称呼,1942年随着英国卷入二战,英国也中断对印度的殖民统治。1946年由于二战对英国国力造成的冲击导致英国无法维持对英属印度的殖民,于是由英国派出的内阁使团与印度各派政治势力讨论印度的自治事宜,并提出联邦制下自治(或独立)的构想。该方案在同年7月6日被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接受,但7月7日以尼赫鲁为首的国大党单方面撕毁协议要求重新谈判,这导致穆斯林联盟退出建立统一印度的计划,转而寻求建立一个独立的穆斯林国家。该协议的撕毁直接导致印巴分治期间的第一次大屠杀,而无力维持和平的印度总督韦维尔子爵制定名为“疯人院行动”的撤侨计划。1947年2月21日以协调能力见长的蒙巴顿子爵接替韦维尔子爵成为印度总督后,仍然致力于维持印度的统一并留在英联邦的内部。但统一的构想在民间已无基础的情况下,蒙巴顿总督只能寄希望于印度的政治派别的支持。蒙巴顿与穆斯林领袖真纳多次会晤后无法获得支持,只能放弃建立统一印度的计划并成功寻求甘地对分治的支持,1947年6月4日蒙巴顿声明将在同年的8月15日通过将英属印度分为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国家的方式来实现印度的独立。

(三)1942年英国政府曾答应战后给予印度独立,但实际上英国资产阶级决不肯放弃这一广阔而重要的殖民地,当时任英国首相的丘吉尔就一贯反对印度独立。1941年8月14日发表的《大西洋宪章》虽然明确宣布:“尊重各民族自由选择其所赖以生存的政府形式的权利。”但丘吉尔却于同年9月9日发表声明,把印度、缅甸及英帝国的其它部分排除在《大西洋宪章》的实施范围之外。他辩解说:“大西洋会议时我们所想的主要是恢复当时在纳粹桎梏下的欧洲国家与民族的主权、自主政府和民族生活。”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国为换取印度参加对日本作战,并排斥和取代英国在印度的势力和地位,竭力主张印度独立,丘吉尔对此十分不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印度人民的反英运动有了新的高涨,1946年2月18日印度2万名海军士兵在塔瓦尔、孟买、卡拉奇和马德拉斯等地举行反英起义,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动摇英国的殖民统治。由于资产阶级的出卖和缺乏正确的领导,这次起义遭到失败。《大西洋宪章》又称《丘吉尔罗斯福联合宣言》,于1941年8月13日由英国首相丘吉尔与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的联合宣言。苏德战争爆发后第二次世界大战范围扩大,英、美迫切需要进一步协调反法西斯的战略。两国首脑于1941年8月在大西洋北部纽芬兰阿金夏海湾内的美国的重巡洋舰“奥古斯塔”号上举行大西洋会议。在13日两国首脑在“威尔士亲王”号战列舰的后甲板上进行《大西洋宪章》的签字仪式,14日正式公布。

(四)该文件全文共8条,宣布对德战争的目的和战后和平的处置,同时表明两国不追求领土或其他方面的扩张,不承认法西斯通过侵略造成的领土变更。尊重各国人民选择其政府形式的权利,恢复被暴力剥夺的各国人民的主权。各国在贸易和原料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促成一切国家在经济方面最全面的合作。摧毁纳粹暴政后重建和平,公海航行自由,各国必须放弃武力削减军备,解除侵略国家的武装。《大西洋宪章》的提出的对法西斯国家作战的目的和进步民主的重建战后和平的目标,体现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对于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和打败德、日侵略者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机会均等”、“海上自由”等内容有利于美国战后与英国争夺势力范围,取得世界“领导地位”。《大西洋宪章》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于动员世界人民,加强反法西斯联盟,打败德、意、日侵略者,无疑起着积极的作用。美国作为一个尚未参战的国家与英国一起发表如此明确的声明,对德、意、日法西斯国家是个沉重的打击。大西洋宪章不仅标志英、美两国在反法西斯基础上的政治联盟,而且也是后来联合国宪章的基础。在丘吉尔从其海上会面返回后不久,1941年9月在伦敦召开讨论大西洋宪章的同盟国会议。英国、苏联、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南斯拉夫、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希腊、挪威和“自由法国”参加会议,实际上大西洋宪章已成为这些国家继续进行反法西斯战争的纲领。苏联政府为了集中力量打击德国法西斯,促进反法西斯联盟进一步加强,发表声明赞同宪章的基本原则。同时明确表明自己的原则立场,当前必须集中力量,尽快地解放被希特勒奴役的各国人民,在战后必须消灭法西斯。

(五)1946年2月19日起义的第二天,英国首相艾德礼宣布派遣内阁特使团去印度,就赋予印度某种形式的自治问题进行谈判。3月由印度事务大臣劳伦斯、商务大臣克里浦斯和海军大臣亚历山大组成的内阁特使团到达印度,与总督魏菲尔一起同印度政治领袖们开始谈判。5月16日发表关于印度的白皮书,其中提到印度将来可成为英国自治领。各省先分成三个辖区,印度教占一个,伊斯兰教占两个,由三个辖区选举制宪议会,制订联邦宪法。7月选举省一级的代表参加议会,国大党得209席,而穆斯林联盟却要求建立一个独立的巴基斯坦。为了支持这一政策的伊斯兰教徒于7月游行示威,结果发生流血事件导致伤亡甚多。英国殖民者为了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竭力在印度各民族、各教派、各党派之间进行挑拨离间,制造分裂。由于英国特使团的破坏,印度穆斯林联盟同印度国大党之间的仇恨进一步加深。8月16日两派在加尔各答发生相互残杀,死亡达千人。8月25日临时政府组成,魏菲尔兼任总理,尼赫鲁任副总理。穆斯林联盟虽于10月26日提名五人参加临时政府,但拒不参加12月9日召开的国大党占优势的制宪议会。情况很明显,不分治就要打内战。英国政府于1947年2月改派蒙巴顿任印度总督,6月公布印巴分治的“蒙巴顿方案”。印度被分割成:巴基斯坦国,包括西巴基斯坦和东巴基斯坦,人口7千万;印度联邦,包括英属印度的其余部分,人口2.25亿;王公土邦562个,占印度面积2/5,人口8.1千万,在政权移交后享有独立地位,但可参加印度或巴基斯坦。

(六)在二战使大英帝国国力衰落无法继续维持对英属印度的殖民的前提下,在现代政治环境中穆斯林与印度教徒和锡克教徒之间产生的一系列不可调和的政治、民族、宗教冲突所导致。1906年全印穆斯林联盟已在达卡成立,由于印度国大党的大多数成员为印度教徒,穆斯林抱怨在国大党中穆斯林成员没有与印度教成员相同的权利,因此在各个时期提出不同的方案。Allama Iqbal在1930年穆斯林联盟就职演说中提出,在印度教为主的印度次大陆中有必要成立一个独立的穆斯林国家。英国虽然在二战中取得胜利,然而其国力在战争中严重受损,失去其大国的地位。加之非殖民化运动的兴起,英国最大的殖民地英属印度的解体已经不可避免。 然而在当时的印度中多数派印度教徒和少数派伊斯兰教徒之间的对立日益激化,强烈主张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的分离。甘地强烈反对这些分离思想,提倡实现统一印度。印度国民大会党也出于政教分离和世俗主义的立场而对因宗教的分离表示谨慎,印度共产党和印度民族主义者虽然也有各自的反应,但都未能阻止分裂的大势。英国在当时规划由印度教徒较多的地区的印度。伊斯兰教徒较多的地区的巴基斯坦。同时保留各藩王国。由这三者组建独立的“印度联邦”的独立方案,但未能获得共识,因此末代印度总督路易斯·蒙巴顿放弃将印度统一的计划。1947年6月4日蒙巴顿声明将在这一年的8月15日通过将英属印度分为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国家的方式来实现印度的独立(也包括英属印度高等文官、英属印度军队、英属印度铁路的分割),独立后的政治框架暂时按照英国制定的1935年印度统治法实施。

(七)7月18日实施的1947年印度独立法规定英属印度分为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新国家,两国在各自的宪法(印度宪法及巴基斯坦宪法)实施之前是英联邦的自治领(和加拿大及澳大利亚地位相同,在国际法上是独立国家)。蒙巴顿宣称将实施分治到实际分治只有两个月多的时间,而伊斯兰教徒占多数的地区分别在英属印度东西两地也是严重的问题,因此西部的旁遮普地区和东部的孟加拉地区被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分割。旁遮普地区被分为旁遮普省和旁遮普邦(之后又分为哈里亚纳邦、喜马偕尔邦和昌迪加尔),孟加拉地区则被分为东巴基斯坦和西孟加拉邦。而划分界线的工作由于印度和巴基斯坦的要求必须由于印度毫无关系,并且对英属印度完全不了解的英国人进行,以保证划界人不带有倾向性。最终划界工作由一位伦敦律师西里尔·雷德克里夫在总督府闭门近两个月,在几乎没有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在一张并不太准确的地图上完成(期间未与任何印度人交流),因此这条分界线(分离独立后即是两国的国境)被称为雷德克里夫线,这条分界线直到独立当天才公布。孟加拉地区的划分接近1905年的孟加拉分割令,旁遮普地区由于过去并未进行过分割,发生大规模的混乱。在这两个地区中居住在印度教徒地区的伊斯兰教徒逃亡伊斯兰教徒地区,与之相反的是伊斯兰教地区的的印度教徒和锡克教徒逃往印度教徒地区,其中不少都是强制迁移因而沦为难民。

(八)在短时间内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引发大混乱,特别是在旁遮普地区中两教徒之间发生难以计数的冲突和暴动、屠杀以及报复。据理查德·西蒙兹的研究有至少50万人在冲突中丧生,1200万人无家可归。在这时两者之间产生的不信感和憎恶对之后的印巴关系都产生影响,在加尔各答中由于甘地的努力让屠杀得到抑制。巴基斯坦在1947年8月14日宣布独立,印度则在1947年8月15日宣布独立。真纳成为巴基斯坦总督,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则成为新生独立印度的总理。然而在实现独立的过程中以及独立后两国的历史都并不平坦,许多宗教移民在来到印度或巴基斯坦之后都面临融入当地社会的困难。不同宗教教徒之间的冲突和种族清洗仍有发生,印度的印度教徒及锡克教徒难民以及逃往巴基斯坦的伊斯兰教徒难民大多集中在德里、孟买、加尔各答、卡拉奇、拉合尔、达卡等两国的大都市,在这些大都市因此产生巨大的贫民窟,两国产生巨大的都市贫困阶级,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1947年8月印、巴正式分治,8月14日巴基斯坦宣告独立,成为英联邦的自治领(领土包括东、西巴基斯坦两部分),1956年3月23日成立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1947年8月15日印度自治领成立,1950年1月26日宣布为印度共和国,仍为英联邦成员。印度和巴基斯坦独立结束英国在印度的190年的殖民统治,1961年印度收回果阿,后来大多数土邦加入印度。

(九)但原北部土邦克什米尔归属未定,因此印巴两国曾于1947年10月至1949年1月和1965年9月发生两次大规模武装冲突。两国领导人也曾多次举行会议,确认应该遵照该邦人民的愿望加以解决。但由于印度坚持克什米尔是印度联邦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至今仍没有解决。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之间的互不信任可说是对提倡两者之间融合的甘地的一个反弹,民族义勇团等印度民族主义者认为甘地对伊斯兰教徒和巴基斯坦太过让步,终于在1948年1月30日甘地被狂热的印度民族主义者在德里暗杀,提倡非暴力的甘地因而自己也在暴力中牺牲。许多土邦在当时印度副总理萨达尔·瓦拉巴伊·帕特尔的巧妙交涉下决定归属印度,然而查谟-克什米尔土邦的归属问题却引发了第一次印巴战争,两国在之后仍爆发过多次印巴战争。巴基斯坦的领土被分为东西两部分,国家状况并不安定。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孟加拉独立战争和第三次印巴战争,东巴基斯坦独立为孟加拉国。1974年印度进行核试验,巴基斯坦也与其对抗在1998年进行核试验。两国的对立不仅是南亚地区,也是世界性国际政治的不稳定因素。印巴分治使得印度和巴基斯坦获得独立,然而两国的对立直至今日都在继续。因两国战争而流离失所者达1250万,伤亡估计达一百万,大多数人估计于1947年间越过印巴边境的人数有1200万。

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一)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是由甘地领导的印度人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一场影响深远的运动,在运动中甘地倡导以和平方式抵制政府、机关、法庭、学校以及采取总罢业、抵制英货、抗税等非暴力手段进行斗争,重要的有四次。其特点就是非暴力和不合作,而在这场运动中印度国民大会党逐渐成为领导者,并从1947年开始在印度的长期以来的统治。这场运动一方面打击英国殖民统治,鼓舞人民士气。另一方面其妥协性也使得取得的成果并不彻底,不利于人民真正的觉醒。但总之从这时开始,印度向着独立国家的目标前进一大步。甘地是印度民族解放运动著名领袖。生于印度西部卡提阿瓦半岛一个土邦大臣家庭,从小受印度教和耆那教的“非暴力”思想影响。1888年就读于伦敦大学学习法律,回国后在孟买以律师为业。1893—1914年在南非任一穆斯林商社法律顾问,目睹印度人的悲惨生活和遭受的种族歧视。1906年起领导印度侨民开展被称作“萨蒂亚格拉哈”(掌握真理)的非暴力抵抗运动,反对英、荷殖民者的种族歧视政策,逐渐形成“非暴力抵抗”的政治主张,并获得一定的成功。1915年回国后继续开展非暴力抵抗斗争,1920年12月国大党那格普尔年会通过甘地拟定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方案”,从此“非暴力不合作”成为国大党的指导思想和纲领性策略,甘地成为国大党最有权威的精神领袖。

(二)他发动和领导1920—1922年和1930—1934年全国范围的轰轰烈烈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甘地长期为印度民族独立奋斗曾十多次绝食,三次被捕入狱。在反英不合作运动中身体力行,为抵制洋布亲自手摇纺车织布,为反对英国食盐专卖权和群众一起自煮食盐。提倡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之间团结,实行社会改良和妇女、贱民的地位平等,在人民群众中享有极高威望。因阶级局限性,反对暴力革命,对超出“非暴力”范围的群众斗争采取敌视谴责的态度,以至与英殖民当局妥协。但他发动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具有极广泛的群众性,沉重地打击英国殖民统治,为印度独立奠定基础。由于甘地为印度独立做出杰出贡献,被印度人民尊为“圣雄”和国父。在印度这个种族歧视根深蒂固的英国殖民地,甘地作为有色人种先后遭遇到一连串的歧视与侮辱。民族自尊心和同胞在此所受的苦难驱使他走上领导印度人反种族歧视的斗争,成为引人注目的人物。正是在印度这块充满种族歧视的土地上甘地对他曾经倾慕过的西方文明产生否定,培养和锻炼自己从事公众工作的能力,掌握做一个成功律师的秘诀,基本形成他的宗教观、人生观、社会政治观。他在印度领导的艰苦卓绝的反种族歧视斗争,为印度人争取到基本平等的权利,他从中也试验成功一种有效的武器——真理与非暴力学说及其实践。国大党全称印度国民大会党,印度民族资产阶级的政党。1885年由退休的英国印度文官阿伦·奥克塔维安·休谟创立,最初成立的20年间它只要求在英国统治机构中让印度享有较大的代表权。

(三)1906年它提出印度自主、抵制洋货、提倡本国工业和民族教育的斗争目标,1914年甘地回到印度并很快成为印度国大党的领袖。1920年起在甘地的领导下对英国殖民者展开非暴力抵抗运动,曾多次遭到迫害。从1947年印度独立以来该党一直是执政党,国大党分为两派,但都代表印度大地主及私人垄断资本的利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的影响下印度掀起民族解放运动高潮,为了巩固殖民统治的英国一方面准备宪政改革,安抚和拉拢印度上层阶级,另一方面颁布罗拉特法(1919年2月)加强镇压。1919年4月13日发生阿姆利则惨案,反英斗争迅速高涨。在1920年8月1日甘地用他辞去勋爵的信,作为发起不合作运动的信号。这封辞去荣誉的信是寄给印度总督的:“我把下列的三种勋章归还给你,一是王头金章系前任总督因我在南非洲所做的慈善工作而赐予我的;二是苏鲁战章,因我在1906年为印度义勇救伤队的官职而赐予的;三是布尔战章,因我在1899年至1900年布尔战争中为印度义勇护伤队的副监督而赐予的。我这样做心中并不是毫无苦衷的。”甘地在叙述般遮布地方所发生的惨案和哈利发运动发生的起因之后又接着说:“我对于这个一错再错,以袒护它的罪恶的政府,断不能再有什么尊敬和爱护?政府一定要有悔过的日子,因此我起来提倡不合作运动,这运动是那一般要与政府断绝关系的人要实行的。而倘若没有暴动发生,则它将使政府收回它的成命并痛悔它的错误。”末了甘地又添上几句“盼望总督能秉公决断“的话,并说他要召集几位民众公认的领袖来开一个会议共同商量。

(四)1920年9月甘地提出非暴力不合作计划,内容包括拒绝在殖民地政府和法院工作,拒绝在英国学校读书,提倡用手工制品去抵制英国商品,拒绝纳税等等。在甘地号召下人民举行罢工、罢课、罢市、集会游行,汇成一股反英洪流。1922年2月5日联合省(今北方邦)戈勒克布尔县乔里乔拉村农民2000人将22名警察连同警察局一起付之一炬,运动超出非暴力斗争范围,甘地闻后急忙制止。2月12日国大党通过巴多利决议,谴责群众“越轨”行为,决定无限期地停止非暴力不合作运动。3月10日甘地入狱,运动遭到残酷镇压。20年代末30年代初资本主义世界发生经济危机,波及印度,国大党决定开展由甘地倡议的群众性的文明不服从运动。1929年国大党拉合尔年会上提出印度独立要求,授权甘地领导运动。1930年1月甘地又提出十一点要求,遭总督拒绝后甘地选定以破坏食盐专营法作为运动的开端。3月12日他率领78名信徒从阿默达巴德出发,前往西海岸,徒步426 千米,沿途成群农民随行。4月5日抵达丹迪海滨,亲自动手煮盐,持续3周,史称食盐进军。当局闻讯后大肆镇压,5月4日甘地被捕,全国抵制斗争发展成革命形势。4~6月在吉大港、白沙瓦和绍拉普尔相继发生反英起义,结果近3万人被捕。1931年3月5日签订甘地-欧文协定(又称德里协定),双方妥协,国大党同意停止运动。甘地-欧文协定也称《德里协定》,1931年3月5日甘地与英国驻印度总督欧文男爵在德里所签订的协定。欧文接受印度国大党部分要求,停止镇压,废除一切有关戒严的法令,释放政治犯等。

(五)甘地同意中止公民不服从运动,参加第二次英、印伦敦圆桌会议讨论印度前途问题。同年12月为国大党卡拉奇(今属巴基斯坦)年会通过,第二次不合作运动遂告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印度总督V.A.J.林利思戈勋爵擅自宣布印度参战,激起印度各界不满,7省国大党政府先后辞职以示抗议。1940年10月13日甘地提出开展个人文明不服从运动的建议,他先后指定自己门生A.V.巴韦以及J.尼赫鲁等人以个人身份公开发表反战演说,悉遭逮捕。11月《哈里詹》周刊被查封,被捕者近3万人,斗争再次受挫。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战火逼近印度,印度人民要求独立呼声甚高。为打破政治僵局和巩固统治,英国于1942年3月派遣R.S.克里普斯访印提出宣言草案,但没有满足国大党在战时建立国民政府和印度国人掌管国防的要求而被拒绝。国大党于8月8日通过甘地提出的要求英国退出印度的决议,9日清晨英国殖民当局突然将甘地和国大党各级领导人全部逮捕,入狱者逾6万人,国大党遭禁。1944年5月6日甘地因病获释,24日甘地宣布退出印度决议作废,退出印度运动结束。

(六)“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打击英国的殖民统治,增强印度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使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反映印度人民要求独立的愿望,促进印度人民的团结,为印度的独立奠定基础。同时“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把民族运动局限于非暴力的框架内,影响民族运动的进一步发展,这反映印度民族资产阶级在反帝斗争中的动摇性和妥协性。甘地把非暴力抵抗看成是实现政治理想的主要手段,认为这是勇敢者的武器。他在一篇题为“武力政策”的文章中说过:“我并不是因为印度衰弱才号召印度实行非暴力主义,而正是因为认识印度的力量我才号召印度实行非暴力主义。”甘地代表印度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从印度的实际出发,根据当时的形势和印度的传统提出非暴力不合作的斗争策略。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未带来印度民族独立运动的胜利,但沉重打击英国殖民当局,为印度在二战后独立奠定基础。但是也带来一些消极影响,甘地反对暴力革命把民族运动局限于非暴力的框架内,影响民族运动的进一步发展。甘地极力维护印度资产阶级对民族运动的领导权,导致印度民族民主运动的不彻底性。

印度民族大起义

(一)英国占领印度后通过赋税、借贷等手段迫使农民为市场而生产,殖民者能够从赋税征收和廉价农产品中获得利润。殖民者不仅搜刮地主和农民也掠夺土邦王公,殖民者介入邦国内务,接受王公贡献金。后来殖民者通过附属联盟条款大肆敛财,逼迫联盟王公缴纳巨额的联盟金(保护费)。殖民者根据印度具体情况和殖民掠夺的需要在印度殖民地实行不同的税收体制,孟加拉实行“永久整理”措施,南方实行“莱特制” ,在北印度则普遍流行柴明达尔或村庄估税制。仅在1757-1815年这一时期英国在印度所掠夺的财富已达十亿英镑,殖民统治下印度人民不再供养一个皇帝,而是供养另一国人民。莱特瓦尔制是英国殖民当局在印度实行的一种土地税收制度,“莱特”是印地语对农民的称谓。十九世纪初英国殖民当局在孟买和马德拉斯直接向农民征收占收成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土地税,此谓莱特瓦尔制,亦称农民租佃制。后因农民无力缴税导致欠税日增,土地逐渐转归商人高利贷者。英国殖民当局在印度实行的一种田赋制度,主要实行于南印度的马德拉斯省和西印度的孟买省,在贝拉尔、阿萨姆等地也曾实行过这种制度。实际上是以东印度公司为地主,以解体的农村公社社员为个体佃农的租佃制。莱特一词源于阿拉伯文Raiy,本意是农民。莱特瓦尔制以莱特为对象确定地权和应交田赋的数额,其办法是政府对莱特耕种的土地进行测量、分级、估税。取消中间人,政府与莱特直接订约。莱特直接向政府交纳田赋,赋率通常是30年改定一次。

(二)随着英国保护主义贸易政策的实施和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印度城市的传统手工业工人不仅丧失国外市场,国内市场也受到英国兰开夏郡纺织厂主的激烈竞争。从1822年到1857年输入印度的棉织品增加十五倍,20年代棉布占英国输入印度商品1/5,到50年代已占2/3。 从1818年到1836年自英国输入印度的细棉纱增加5200百倍,1824年英国输入印度的棉布还不到100万码,而在1837年却已超过6400万码。1850年输往印度的棉织品占英国棉织品产量1/4,英国的纺织机器几乎消灭印度的全部城市纺织工人。纺织中心达卡到19世纪40年代人口由15万锐减至2万,另一纺织中心贝拿勒斯到50年代至少有15万人成了无固定职业的赤贫工人,失去生计的手工业者大批死亡。通过契约劳工的形式,大量印度人被送往国外被殖民者奴役。大量纺织品的输入不仅摧毁印度城市手工业,也对农村社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村社中传统的手工业工人在英国大机器工业的竞争面前日益失去自己的主顾,与此同时农民失去土地的现象也日益加剧。英国的工业革命摧毁印度村社的传统手工业,瓦解村社的自然经济结构。村社内部的实物交换制度瓦解后无论是村社中的农村种姓还是手工业种姓,都不得不转向商品经济和市场。地税改革后商人对土地的投资变得有利可图,再加上有利的市场条件,商人高利贷资本开始大量投资于土地。商人高利贷者大量兼并土地,千百万人丧失土地,农民普遍陷入债务网络。

(三)英国的残酷掠夺使印度经济破产,饥荒不断发生。1770年的大饥荒夺去孟加拉1/3居民的生命,从1781年至1824年马德拉斯发生5次大饥荒,1812一1813年和1824一1825年孟买发生严重饥荒,1803一1837年西北省发生7次大饥荒,1855一1856年在比哈尔和孟加拉爆发三万桑塔尔农民武装起义。英国在征服印度的过程中利用封建土邦承认其存在,来减少征服的压力。可随着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对于封建土邦的政策,英国逐步从承认转向兼并。19世纪上半期殖民者通过“无嗣失权”、“治理不善”等借口剥夺大量土邦王公统治权及特权,达尔豪济担任总督后以丧失权利和治理不善为由,大刀阔斧兼并一批土邦,其中重要的有奥德、詹西、那格普尔、撒塔拉等。1848-1856年兼并的结果使全印土邦的面积减少1/3,未被兼并的土邦也全在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控制之下。 在每个土邦被兼并后一个被称为专员的英国人就替换原来的统治者,他的三、四个随员替换几十个土邦官员,几百个士兵替换原来土王豢养的数千名军队。此外还取消一批封建王公的年金、封号,甚至有名无实的莫卧儿末代皇帝巴哈杜尔沙二世也被告知,在他死后其继承人不能称皇帝。皇室成员也要从红堡迁居至郊区,皇室的赡养金则从每月10万卢比缩减到1.5万卢比。达尔豪济在奥德、孟买管区还以清查免税土地持有者的合法资格为名没收一批地主的土地,导致地主人心惶惶。

(四)政府的军事改革引发印籍士兵群体反抗,随着印度殖民地版图逐步扩大,殖民政府需要派遣大量军队到新征服地区。英国殖民主义者对印度雇佣士兵改变政策,不仅士兵不能摧升军官,还要减少士兵薪炯,不尊重士兵宗教的风俗习惯。1856年又颁布新募兵法,规定应募士兵绝对服从长官命令,以新兵代替旧兵。还把士兵派出国外侵略阿富汗、波斯、缅甸、中国等,进一步激起士兵的强烈反对。1856年7月25日东印度公司颁布《普遍兵役法案》,孟加拉管区印籍老兵无需海外服役,法案要求在孟加拉管区更大范围内招募新兵,新兵必须接受海外服役条款。但印籍老兵们大多来自阿瓦德高种姓家族,一旦大范围征兵会侵害这些人的利益,会让这些人及其亲属丧失当兵的机会。印度知识分子虽然人数很少,但其中很有些人走上争取印度独立的道路。1852年在加尔各答成立英印协会。其中部分人想利用西方新的知识和科学技术来进行改革,目的在于驱逐英国人,发扬自己民族的文化,使之适应于印度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学者纷纷到印度各地进行反英宣传,民间艺人也利用变戏法、说书、卖唱、玩木偶等等文艺形式揭露英国殖民主义者贪婪残暴,唤醒印度人民起来“为祖国而战”。大起义时期英国正在印度周边打着三场战争,即克里米亚战争、伊朗战争、中国第二次鸦片战争。这场战争大大分散英国在印度的兵力,以至于印度很多战略地区由印籍士兵把守。

(五)英国殖民政府介入印度社会,改革社会制度和改变传统习俗,所颁布的社会宗教政策伤害正统的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感情。英国人通过社会立法破坏他们的宗教和文化时,保守的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也在日益增加对英国人统治的怀疑。1850年英国政府再次通过立法肯定改宗的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可以获得继承权,而且还通过监狱法认可印度囚犯和基督教囚犯可以混用餐具的做法等,这些立法让印度各阶层都认为英国人在干预他们的宗教。英国废除萨提和禁止寡妇再嫁等社会立法也被认为是公开对印度人民宗教信仰的干预,同时英国传教士在印度的活动更加剧这种担心。传教士无限制地进入印度各地,在印度偏僻的地方都建立教育机构,他们公开批评印度教和伊斯兰教教义。1857年4月24日孟加拉第3轻骑兵团指指挥官、陆军中校乔治·卡迈克尔·史密阅兵时命令90名印籍士兵表演新步枪射击,85名士兵拒绝使用新弹匣,这些士兵在同伴的注视下脱下军装戴上枷锁走向监狱。5月9日这85名士兵接受军事法庭审判,很多人被判处10年监禁并苦役,11名相对年轻的士兵被判处5年监禁。5月10日密拉特的孟加拉部队第11轻骑兵团和20轻骑兵团发动叛乱,释放第3骑兵团士兵,并进攻欧洲人和印度的基督教徒。起义军枪杀英国军官,冲进监狱释放囚犯,纵火焚烧官府。愤怒的印度群众在市场上攻击休假的英国兵,50名印度人因保护和藏匿英国军官而被起义军杀害。第11步兵团在参加起义之前先护送值得信赖的英国军官和平民到安全地方,再参加起义大军。

(六)卷入起义的地区占全印面积的1/6,人口占1/10。起义在印度殖民地并不是统一的、均衡的进行,起义有三大中心,分别是德里、坎普尔、勒克瑙。1857年5月11日早晨起义军的骑兵部队(第3骑兵队的第一队)先行到达德里,在皇宫窗外起义军请求莫卧儿皇帝恢复帝国权威,承认并领导他们驱逐殖民者。皇帝巴哈杜尔沙二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把起义军视为普通的上访者。虽然皇帝没有马上表态支持起义,但是皇宫的很多人很快就加入起义军。起义军及愤怒的民众杀害印度基督徒、德里城内的一些店主和欧洲官员及其家属,德里及其郊外没有驻扎英军,而是驻扎着3个营的孟加拉管区印籍步兵团。一些很快参加起义,而另一些人则主动撤退,拒绝镇压义军。当天下午发生武器仓库爆炸案,起义军从军火库中抢救出一些武器,并且在德里城外两英里的一家杂志社里缴获3000桶的火药,提高起义军的装备水平、战斗力和号召力。以上事件最终促使驻扎在德里周围的印籍士兵放弃对殖民者的效忠公开参加起义,壮大起义队伍。起义军控制德里有助于皇帝转变态度支持起义,皇子米尔扎· 莫卧儿自5月11日至7月1日担任起义军的总司令。起义军到达德里的第2天(即1857年5月12日)皇帝召开御前会议,起义军代表出席会议,皇帝支持起义。皇帝在表态支持起义后竟在皇宫藏匿英国人保护殖民者,在起义军逼迫下皇帝交出藏匿在宫廷里的英国人。

(七)1857年5月16日在宫殿庭院里的一棵菩提树下,起义军杀害50名被皇帝保护在宫殿里或被发现藏在城市里的英国人。德里起义的消息迅速传播,许多地区纷纷响应,殖民者匆忙携带家属和仆人逃到安全的地方,德里陷落后出现卡尔纳尔逃亡事件起义初期各地起义军作战勇敢,在小区域获得胜利后向德里进发,援助首都起义军。一些敢死队来到德里城助战,伊斯兰教瓦哈比派加济武士奔赴德里,牺牲在德里城下。巴赫德· 汗于6月下旬率1.5万名起义者和大量的财富到德里会师,并接任德里起义军的总司令。6月消息传到伦敦后英国帕麦斯顿内阁决定先派遣四个团到南非开普敦,以适应炎热气候之后再开赴印度镇压起义。为了节省行程增援英军坐火车横穿法国大陆,然后从法国南部马赛港,再乘船去印度。同时参加克里米亚战争的英军穿过伊朗到达印度,侵略中国的军队也调到印度。这3路军队都需要大量时间,给起义军一个很好的机遇进行扩大战果。但是当殖民军队在印度集结并整顿后起义形势急转直下,殖民军队从密鲁特和西姆拉派出两列纵队向德里进发,并在途中与起义军交战,屠杀起义军及沿路印度群众。1857年7月两军在卡尔纳尔附近相遇,并组建联合部队,2个善战的郭尔喀军团加入其中。7月份英军赶到德里,占领城北高地。9月份驻扎在旁遮普地区的英军来到德里城下,起义军处境困难,形势越来越不利于起义军。五路英军猛攻德里,9月21日德里最终沦陷。

(八)殖民者开始掠夺德里,杀害大量印度平民,摧毁许多贵族家园。英国人很快就逮捕皇帝,并枪杀他的儿子米尔扎·莫哈尔、米尔扎·哈兹尔·苏丹和外孙米尔扎·阿布·巴克尔。锡克族士兵则把他们的尸体带到奥朗泽布皇帝曾经处决第九代师尊特格巴哈杜尔的地方,并把它们展示在殉难地所建的锡克教庙前面。在德里沦陷后不久英军又攻陷坎普尔,1857年6月在坎普尔中王公纳纳·萨希卜领导该地区的起义,起义士兵包围殖民堡垒。英国人休·惠勒爵士组织殖民者,建设防御工事,储备物资和弹药,企图负隅顽抗。1857年6月9日起义军猛攻殖民堡垒,殖民军队招架不住被迫求和。1857年6月25日殖民者食物所剩不多,谈判后殖民者恳请撤离,纳纳萨希卜同意殖民者撤离。起义军允许殖民者保留他们的小型武器,于27日早晨进行撤离。1857年6月27日清晨殖民者撤离堡垒来到了河边,纳纳·萨希卜提供的船只正等着把他们送到阿拉哈巴德。一些忠于殖民者的印籍士兵被起义军带走并被杀害,几名受伤的英国军官也被愤怒的起义军砍死。在河边起义军与殖民者交火,只有4个殖民者逃走,许多英国妇女、儿童作为人质被起义军拘押。1857年7月15日殖民地军队在阿拉哈巴德打败起义军,纳纳·萨希卜预感坎普尔可能会沦陷,故决定杀死人质。起义军拒绝执行这一命令,但随后所有人质在比比噶监狱被杀死。

(九)1857年11月坎普尔沦陷,当英国人重新夺回坎普尔后殖民者把起义军俘虏带到比比噶监狱(坎普尔大屠杀发生的地方),强迫起义军俘虏舔掉墙上和地板上的血迹,然后殖民者把俘虏吊死或炮刑。1857年5月30日勒克瑙起义爆发,英国驻勒克瑙(阿瓦德首府)特派员亨利·劳伦斯爵士的部队有1700名士兵,其中包括一些对殖民者忠诚的印籍士兵。起义军攻击殖民军,在密集的炮火和步枪射击下劳伦斯被打死,经过90天的激战殖民者人数减少到350名英国士兵以及550名非战斗人员。1857年9月25日一支殖民军队增援勒克瑙殖民者,10月另一支更大的殖民军队增援,在援军接应下11月18日殖民者撤离勒克瑙。年底从英国本土派出的军队陆续到达印度,1858年3月英印军队总司令科林·康培尔亲自督战,在郭尔喀军队协助下殖民军攻克勒克瑙。在防守勒克瑙无望后起义军撤离,分散到阿瓦德各地继续反抗殖民统治,英军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镇压分散各地的起义军。起义的范围很广,除了三大中心外还有很多小地区响应,尤其是在北印度、中印度一带。殖民时代的旁遮普是一个非常大的地区,以拉合尔为中心。它不仅包括现在的印度旁遮普地区和巴基斯坦旁遮普地区,还包括阿富汗的一部分地区。在旁遮普地区中锡克教占据主导地位,该地区曾隶属锡克王国,由国王兰吉特·辛格统治。1839年兰吉特·辛格去世,锡克王国各派为争权夺利而混战。

(十)殖民者抓住机遇在两场英国—锡克战争之后,于1849年3月29日旁遮普被英国东印度公司兼并。印度最后一个能与英国抗衡的王国消失,英国完成对印度的征服。在大起义中印度教徒、穆斯林都希望恢复旧秩序,旁遮普人反对旧秩序,因为在旧秩序中锡克教徒没有任何地位,锡克族没有参加起义或群起反抗。英军中一些较低级的军官得知4个兵团有起义倾向,1857年5月22日在炮兵部队支持下2个英国步兵团解除白沙瓦地区武装。首领和民众支持英国,殖民者迅速组建机动武装力量以便镇压起义。1857年7月9日锡亚尔科特的印度人起义,并计划奔赴德里。他们在试图穿越拉维河时遭到殖民军队的拦截,经过几个小时战斗起义军被困在一个岛上,3天后起义被镇压。在旁遮普地区仍然有反抗殖民压迫的部落,1858年9月克茹部落起义并占领戈格拉地区的丛林,并在该地区战胜殖民军。殖民军派出旁遮普骑兵中队围攻起义军,首领艾哈迈德·汗被杀,起义军坚持抗战3个月后最终失败。章西王公拉奥在1853年去世,没有嫡系继承人,土邦被殖民政府兼并。大起义爆发后章西土邦迅速响应,当地殖民官员和他们的家人在章西堡垒避难,经过谈判章西王妃同意他们撤离堡垒。然而当他们离开要塞的时候被愤怒的起义军杀害,在起义军打击下到1857年6月底殖民政府丧失对本德尔坎德和东部拉贾斯坦邦大部分地区的控制权。

(十一)这一地区的印籍军队和土邦王公纷纷起义,起义军参加德里和坎普尔的战斗。这些起义土邦却纠结于世仇及对领居财富的羡慕,土邦之间互相攻伐。1857年的9月和10月章西土邦成功防御达迪亚土邦和奥尔恰土邦(章西邻邦)的入侵,1858年3月殖民军队进攻章西起义军,起义军进行英勇抵抗,城外据点沦陷后进行城市防御战。城防被攻破后进行巷战,巷战失败后章西王妃背着养子率领残部撤出城市继续抗战。1858年4月5日殖民军队占领章西城,6月1日章西起义军和卡皮起义军联合作战,联军夺取瓜廖尔。殖民者得知瓜廖尔被起义军占领后迅速向瓜廖尔逼近,1858年6月18日瓜廖尔在英军强攻下失守,章西王妃身先士卒奋勇搏杀,最终壮烈牺牲。在古吉拉特地区中殖民者通过建立比尔军团对付起义军,比尔人部落及其领袖被殖民者贿赂和利用,该军团被殖民者当枪使,用于攻击起义军和反抗殖民统治的印度人,英国人牢固控制荷尔卡尔和巴罗达土邦王庭。更南部的海德拉巴土邦中殖民者干涉其内政,殖民者反对并排挤穆斯林旧贵族和独立性强的印度教首领,支持迪万及亲英的印度教官员和北方人(海德拉巴王庭中的出身北印度的官员)。

(十二)在这一背景下海德拉巴的伊斯兰复兴主义运动发生、发展,1857年海德拉巴“圣战”爆发,6月17日在穆斯林首领的带领下印籍士兵和市民攻击殖民者官邸,海德拉巴起义很快遭到殖民军的镇压。在关键时刻起义首领退出起义,1858年4月后起义军从城市撤出,分散在农村开展游击战。1859年由于大多数封建主被英国收买后叛变投敌,起义最终以失败告终。大起义提高广大印度人民的爱国主义觉悟,赶走外国侵略者,恢复印度的独立的思想第一次提出并传播到民间。大量反英斗争的英雄事迹流传下来,在群众中埋下革命种子,成为日后推动印度民族独立运动发展和走向胜利的强大的精神鼓舞源泉。大起义延缓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侵略亚洲的速度,它和中国的太平天国革命、伊朗巴布教徒起义、日本明治维新一起构成亚洲革命风暴,显示亚洲人民的英勇反抗精神。1858年2月18日英国通过《印度政府法案》,英国王室取代东印度公司对印度进行直接统治,双重政府制度被取消,印度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直辖殖民地。起义前东印度公司的军队中欧洲人不到19%,大部分炮兵由印度人控制。起义后英国人在印度军队中的比例增加,军官及炮兵部队由欧洲人控制,大起义后英国缩编孟加拉人在军队中的比例。

(十三)英国开始从少数所谓的“尚武民族”——旁遮普锡克人、尼泊尔廓尔喀人、西北边境的帕坦人中大量招募军队,起义临近结束时锡克族士兵增长达10万人,同时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同种姓、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组成新的军团,此外英国殖民当局还严禁印度人私藏武器。在这次大起义中绝大多数土邦王公不仅对起义持超然态度,而且有的还直接出兵帮助英国人镇压起义。英国对印度土邦的政策由兼并转为扶植,针对土邦的“无嗣失权”政策被废。1857年民族大起义中支持过英国人的许多封建主被授予“罗阁”、“纳瓦布”的封号,被赏赐给土地和年金,成为新的土邦王公。除外交等要害部门外土邦王公们得到英国人的允许,拥有许多的特权,可以有自己的税收和封建法律制度以及军队。 在外交礼节中王公们甚至可以按照英国政府的规定享受不同等级,相当于独立主权国家领导人的国宾礼遇。英国福音派狂热的传教活动在南亚次大陆被严格限制,印度殖民政府公办学校禁止把《圣经》作为教科书使用,也不再强迫印度人改信基督教。早前大力取缔的印度陋俗,如寡妇殉葬、溺杀女婴等某种程度上又被默许。英国转而像为殖民地提供一些实利,不仅有过去的那种公路、铁路、运河、桥梁和灌溉工程,还有像煤矿、黄麻纺织、炼铁和棉织这样的新兴工业。

(十四)英国人征服孟加拉后一百年里印度人的反抗虽然始终存在,但真正称得上民族起义,并对英国整个殖民统治构成严重威胁的,这是仅有的一次,大起义在英国社会各阶层形成巨大的冲击波。英国政府先后通过1858年政府法案、1861年印度参事会法案、1869年政府法案和1876年参事会法案等,实现通过印度事务大臣和总督对印度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和控制。英国废除东印度公司统治权,设立印度事务大臣和印度参事会,并开始加强总督和印度事务大臣的权力。同时改革立法机构,吸收印度人参与管理,建立市政机构,让地方人士负责管理公益事业。改革文官制度,吸收印度人担任文官。1858年法案规定英王接管政权,取消议会监督局和公司董事会的设置,代之以内阁中的印度事务大臣,并设置一个15人组成的印度事务委员会加以辅佐。尽管印度殖民政权的体系没有变化,仍然由总督-总督参事会-总督立法会议组成,但参事会与立法会议的内部构成都有所变化。1861年的《印度参事会法》规定在参事会中实行内部分工,成立内政、外交和财政等现代政府部门,而不再由以前的秘书处来统筹管理。还进一步扩大立法会议的组成,并开始吸收印度人参加,其中主要是印度封建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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