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比卦本义详解 | 亲比关系,以礼治国的智慧告诫
【比卦原文】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上六:比之无首,凶。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六四:外比之,贞吉。
六三:比之匪人。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大家好,这一期是解读比卦本义。比指关系亲比、亲辅。我研究发现比卦内容藏得深,跟以礼治国关系很大。以此看来,《象传》解释为:“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是对的。《左传》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师卦对戎,比卦对祀,正是相应。(全文约6600字,干货满满)
一、全卦本义详解
比卦的卦符是上坎下坤,《易传》解释比卦为水地比“地上有水”“下顺从也”符合卦义。我们在上一卦地水师卦解读中介绍过,坎意象水,坤意象地,水和地的意象可以表示敌友关系。水土既能如用土治理洪水般水土相战,又能如滋养万物需要水土相辅相成般亲和融洽。水土的这种敌友关系,正好可以用来对应表示《周易》阐述敌友措施的两卦——师卦的战争敌对和比卦的亲比友好。所以师卦是地水师,比卦是水地比,这一点别的八卦意象做不到。接下来解读比卦的卦爻辞。
1、卦辞“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字词注释是比:亲比、亲辅,指双方关系。吉:吉善。元:初始、起初。永:长久。贞:正确认识。咎:过失、不好。该做的没做就是过失。宁:安宁、安抚。方:方国,引申指诸侯。夫:成年男子。后:迟,晚。凶:凶恶。
这里的理解难点是“原筮”该作何理解。原:同“邍”(yuán),高平之野。以前对原字有多种解读,直到上博馆战国楚简本《周易》写作“备”确定了原的含义。楚简本《周易》整理者濮茅左先生说:“‘备’,《说文》所无,‘邍’省文,古文‘原’作‘邍’。”《说文》:“邍,高平曰邍。”李零教授说:“备乃邍字所从,两周金文,原野的原都是写成邍。”筮:动词。楚简本《周易》写作上筮下口(见图)即“筮”字,其下口旁,何琳仪教授说:“乃增饰偏旁,古文字习见。”学者理解“原筮”为在高平之野占筮。(本段解释详见《楚竹简与汉帛书<周易>校注》丁四新)

我认为其解释仍未得真义,失于就字论字,未能尽量还原商周情景和联系前后文。我又研究了解了商周的文字和社会情景,发现“原筮”(商周之际应写作“邍巫”)跟后文“不宁方来,后夫凶”是在祭祀情景下密切联系的。具体分析介绍4点:
⑴朱琨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祀天礼认为:“周代本无所谓严格意义上的“圜丘祀天”之礼,有关圜丘与泰坛关系的争论也属无谓之争。周人祀天之礼的位置,只是一定要在地势较高的地方而已。”这早期祀天要在地势较高的场地与“邍”为高平之野相似,《左传》《周礼》等典籍提到的郊祭、圜丘祀天等是后世进一步发展。
⑵学者们理解筮为占筮,则忽视了筮跟巫、跟祭祀有关。古文字学家张亚初先生有指出“巫筮古同字,殷商卜辞有巫无筮……筮是占筮的动词。巫为占筮的人。名动初为一字,后世才分化成两字。……战国时的巫,有时在下面还增口,作为女巫事神祝告的意符。”这里巫的认识有四:①这不禁让人联想到战国时虽然巫筮已分化为两字,但楚简本《周易》筮字也增口,应该也有强调事神祝告活动之意。②巫为巫人有分等级:王是群巫之长,主持最重要祭祀;商至周初的重臣如伊尹、周公等则是大巫;此外是一般和低级别的巫。③巫还是祭祀对象之一。张亚初先生还介绍“卜辞常以巫为祭祀对象‘其禘于巫’、‘禘东巫’、‘禘北巫’,东南西北四方之巫神称‘四巫’。‘巫宁风’即祈求巫神使狂风停止下来。”④巫作为祭祀动词,还是一种祭祀方法。卜辞有“巫帝”祀天,帝即至高天神上帝,如卜辞“庚戌卜巫帝一羊一豕”(33291.14)。“邍巫”应为动词,从以上种种认识可以看出,对“邍巫”关联度最高的理解是:在高平之野,周王(群巫之长)举行祀天礼。
⑶周王举行祀天礼可以彰显统治正当性,跟后文“不宁方来,后夫凶”紧密联系。诸侯是否前来参与祀天礼是对是否认可周王统治的政治表态。要知道,天一向是被周人大做文章以宣示自身正当性的。如①周文王宣称受天命后,开始攻伐商朝。②周武王在《牧誓》历数商王帝辛的四大罪状罪状之二就是“昏弃厥肆祀弗答”即不好好祭祀,以此号召诸侯攻伐帝辛。③西周初期稍晚,周王开始自称天子。而祀天礼是周王最重要的祭祀,最能向天下彰显周王的统治正当性,维护其统治秩序和神圣敬畏之感。李春艳的博士学位论文介绍:《诗经》和西周金文显示周王举行祭祀活动会遣使召集诸侯臣属前来助祭,祭祀后有所赏赐。
⑷殷商到周初思想巨变,周人以礼治国加强统治。殷商注重迷信巫祝鬼神的占卜祭祀,后期开始衰落,从商王武乙射天和商王帝辛“昏弃厥肆祀弗答”已见端倪。西周则更加注重礼治的人本思想,先人事后鬼神,卜筮和巫人集团的地位更下降。周公作为大巫祝认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制礼作乐,礼治兴起。如今的商周礼制研究显示,正如孔子所说是“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因此我们要注意把握周人对殷礼的继承与改变,呈现的是对迷信影响的政治利用,周人自身并不迷信。
综上,对“邍巫”最恰当的理解是:在高平之野,周王举行祀天礼。这能彰显其统治正当性,跟后文“不宁方来,后夫凶”是在当时祭祀情景下密切联系的,是对殷礼祭祀迷信影响的政治利用。我们只需要把周王替换成《周易》的对象君子,君子是周王室中将成为王公诸侯级高级行政长官的人,要懂的道理是一样的。孔子比较了解周公礼治,其解读比卦的《象传》说:“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和《彖传》说:“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与我研究得出的理解相应。这也符合我们从对《周易》的整体认识和前几卦的解读可知《周易》非卜筮之书,而是治国哲典。这里如果理解为占筮是牵强难通,找不到情景支持的。一来占筮不局限于高平之野,典籍显示是多在祖庙门处举行;二来何必要“不宁”的方国诸侯前来?三来“不宁方来,后夫凶”明显是道理认识,而不是占筮结果,难以联系。
卦辞的义理解读是:比是关系亲比,是吉善的。在高平之野举行祀天礼,可以从初始起长久有正确认识(即宣示自身统治正当性的认识,使诸侯臣服敬从),就会没有过失。不安宁(即有所作乱,不够臣服)的方国诸侯前来,迟晚的人是(与我方关系)凶恶的。
以上是按照汉帛本和通行本《周易》卦辞解释的。楚简本《周易》卦辞是“比,邍筮,元永贞,吉,无咎。”区别在于“吉”字是位于“无咎”之前,私以为整体意思差不多,从全卦多在言“吉”来看,其立意稍显不如汉帛本和通行本。
2、爻辞“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字词注释是孚:诚心诚意,可引申为信用。之:代词,此处指所亲比的对方。盈:充盈,充满。缶:fǒu,盛水或酒的器皿,大肚小口的瓦器。终:最终,结果。它:本义是蛇,引申出伤害、敌意之意。也被用为旁指代词,指异己,此处指有敌意的势力。
“终来有它”是倒装句,即“有它终来”。从下文“吉”可知有敌意的势力“来”是好事,这只要联系卦辞“不宁方来,后夫凶”可知“来”是来臣服遵从于我方,所以是好事。
爻辞的义理解读是:有诚心诚意地亲比对方,就会没有过失。有诚心诚意像充满缶那么多,即使是有敌意的方国诸侯最终也会前来(指臣服遵从于我方),将会吉善。
3、爻辞“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字词注释是自:本义是鼻子,引申为自己,此处指己方宗族。内:内部。
“比之自内”事关周人宗法制下的祭祀礼。商周宗法制是以宗族为群体单位,自己宗族内部的人对君子来说是最基础也是最可靠的支持。周人统治利用和维系宗法制的重点在于祭祀礼。张雁勇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周礼》天子宗庙祭祀论述甚佳,引述如下:“《周礼》所载天子宗庙祭祀能够通过激发王室宗族成员的共同情感,增强他们的内聚力。”“血缘关系作为一种潜在的资源,只要恰当地唤起和利用,就会产生很大的力量。”“周代礼乐社会中,宗族内聚力无疑是天子维护统治的重要基础。这种力量越强大,他对国家的控制力就越大,统治地位也就更加稳固,天子宗庙祭祀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而创设的重要制度。”我们理解“比之自内”只需要把天子替换成《周易》的对象君子,要懂的道理是一样的,是以祭祀礼亲比同宗族以巩固自身统治。
爻辞的义理解读是:亲比己方宗族内部的人,要正确认识其中的吉善。
4、爻辞“六三:比之匪人。”
字词注释是匪:同“非”,不是。“匪人”指不是同宗族的人。这与《左传》的“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用法相同,含义相似。
“比之匪人”是亲比不是同宗族的人,理解还是在于祭祀礼。祭祀后分祭肉只能在同姓人内,或同邦人内。但学者们的西周礼仪研究得出周王在祭祀后会把祭肉分给本宗族和异姓诸侯。其中张雁勇指出:“天子在宗庙祭祀后赐予同姓和异姓诸侯祭肉是笼络之举。”“天子赐予诸侯祭肉实际上是一种施惠行为。”“异姓诸侯被纳入赏赐祭肉的行列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异姓诸侯虽然与王室没有天然的血缘关系,却也受到了这一因素的浸染。《仪礼·丧服》说诸侯为天子服斩衰三年,《孝经·士章》言‘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说明基于血缘关系的爱敬之情也可以用于处理君臣之间的关系,既然同姓诸侯可以获得祭肉,那么异姓同样可以。第二,王室与异姓诸侯存在或有潜在的婚姻关系,这从周天子称异姓大国诸侯为‘伯舅’,异姓小国诸侯为‘叔舅’就可看出。……祭祀是国家大事,天子赐予联姻或潜在联姻的诸侯国祭肉,即为重视和维系既有政治联盟的重要体现方式。第三,对分封异姓诸侯的进一步巩固。周天子在分封同姓诸侯的同时,也分封了齐、宋等异姓诸侯,在“宗盟”式的政权组织形式之下,周人将异姓贵族同时纳入到了以同姓贵族为正宗的天下一体的宗法等级秩序当中。为了保持与这些异姓诸侯的良好关系,天子在祭祀之后也会赐予他们祭肉。”我们要深度理解“比之匪人”,同样只需要把天子替换成君子,其中道理相似,是借祭祀礼亲比笼络异姓诸侯以巩固自身统治。
爻辞的义理解读是:亲比不是同宗族的人。
5、爻辞“六四:外比之,贞吉。”
字词注释是外:对外。对外是对外部势力。相对于亲比的方国诸侯是我方势力范围,那些有敌意的方国诸侯就是外部势力。
值得注意的是,楚简本《周易》此句作“外𢻹之,无不利”,全卦唯独此处的“比”写作“𢻹(pī)”。《方言》有解释:“南楚之地,器破而未离谓之𢻹”“攵”是“攴”的变形,“攴”是象形手持鞭子有轻轻击打之意。体会比卦语境,我认为“𢻹”应会意理解为恩威并施之意,“比”是亲比是恩惠笼络,“攵”是轻击是武力威慑。这恩威并施与下一爻的“王用三驱”所涉及的田猎兼有军事演习展耀武力作用相对应,周初也确实对外实行恩威并施的统治策略,所以我认为应从楚简本的“𢻹”理解为恩威并施为佳。至于“无不利”是没有什么不好,对比“贞吉”是正确认识其中的吉善,两者意思差别不大,“贞吉”措辞要更审慎一些。
关于周初对外实行恩威并施的统治策略,黄锦前教授有研究青铜器铭文指出:周初对东土异姓诸侯采取安抚与镇压并存的措施,即沿袭殷商时期对东夷采取恩威并施的统治策略,在南土地区同样也推行恩威并施的策略。可见恩威并施是当时周人会用的对外政治手段。周人还对被征服但不太服气的族群如殷商遗民恩威并施,除了施以恩惠分封安抚外,也设三监镇守。
爻辞的义理解读是:对外恩威并施,这没有什么不好。
6、爻辞“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字词注释是显:彰显,显赫。用:使用。三:三次。驱:驱进,驱赶。禽:禽兽。失:楚简本《周易》作“遊”,二者都可理解为跑走。邑:居邑,当时居民点的基本单位。邑人:邑民,平民。诫:同“戒”,警戒,防卫,有限制之意。通行本《周易》作“诫”,楚简本和汉帛本作“戒”,诫是后来从戒分化出来的。
“王用三驱,失前禽”事关西周军礼中的大田礼又称大蒐(sōu)礼,是田猎兼有军事。《象传》称“舍逆取顺,失前禽也”解释简略。《周礼·大司马》“中冬教大阅”一节(见下图)描述军礼的三“驱”是参加军事演习的战车和士兵三次有序推进,有训练和检阅军队的作用。东汉的郑玄据此注释《周易》为三次“驱禽而射之”,侧重阐释“失前禽”为仁德之礼:“王因天下显习兵于蒐狩焉。驱禽而射之,三则已发,军礼也。失前禽者,谓禽在前来者,不逆而射之,傍去又不射,唯背走者,顺而射之。不中亦已,是皆所以失之。用兵之法亦如之,降者不杀,奔者不禁,皆敌不杀,以仁恩养威之道。”其他“三驱”之说解释不如此说有据可信,就不赘述了。

我们要着重补充了解的是⑴周王借田猎演习军事。《周礼·春官·大宗伯》有“以军礼同邦国。……大田之礼,简众也”,郑玄注:“古者因田习兵,阅其车徒之数。”李春艳介绍:“大田礼就是借用田猎演习军事之礼。关于其性质,现代学者也多有讨论。如李亚农先生认为其有军事演习、军事检阅和军事部署的性质。杨宽先生在李文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大蒐礼是借用田猎来进行军事检阅和演习,具有国人大会的性质,是当时推行政策、加强统治、准备战争的重要手段。”“西周时期,战争被视为国家大事,周王常常通过田猎之事来进行军事演习、军事检阅和军事部署。大田礼作为古代军礼的一部分,‘因蒐狩以习用武事,礼之大者也’(笔者注:西汉《春秋谷梁传》)。”⑵举行大田礼的地点可以是在接近外部势力的地方。如《竹书纪年》记载商王帝辛曾震慑周人“大蒐于渭”,也曾在接近外敌诸戎的山西地区“大蒐于黎”,卜辞记载帝辛也在外敌东夷附近大蒐;西周昭王在接近征讨南方荆楚的地方举行大田礼,见于启尊铭文“王出獸南山”。由以上大田礼相关认识可知,举行大田礼能够对外展示军威,震慑敌人,这与六四的“外𢻹之”理解为对外恩威并施的威相对应。
“邑人不诫”是不要警戒限制邑民之意。“戒”对应礼制中的誓戒禁令,旨在以强制的方式保证祭礼的正常举行,保持仪式的神圣性和严肃性。《周礼》记载祭礼往往会对下层民众发布誓戒禁令,如《讶士》:“凡邦之大事聚众庶,则读其誓禁。”《布宪》:“凡邦之大事合众庶,则以刑禁号令。”一般平民没有资格参加那些高规格的礼制活动,但可以参加大田礼。何簋铭文显示周初周公是兵农合一,平民在战时就是士兵。因为大田礼有国人(国人是与西周贵族之间是疏远的同宗关系的平民)大会的性质,能君民上下同享田猎之乐,又能训练平民军事,振奋士气,彰显军威,震慑潜在敌人。所以大田礼是“邑人不诫”,而且是平民参与得越多和影响越广越好。
爻辞的义理解读是:彰显亲比,(举行大田礼时)王使用三次驱进训练和检阅军队(彰显军威,震慑敌人),只狩猎背对我方跑走的前方禽兽(彰显仁德),对邑民不要警戒限制(即要平民多参与),将会吉善。
7、爻辞“比之无首,凶。”
字词注释是无:没有。首:首脑、首领。
今本《周易》“比之无首”应是“比无首”。楚简本、汉帛本、汉阜本、汉熹平石经《周易》均作“比无首”,今本《周易》衍“之”字。
爻辞的义理解读是:(两方)关系亲比却没有首领,将会凶恶不好。(因为双方未分出上下主从之别,将可能谁也不服从对方,谁也指挥不动对方。)
二、比卦蕴含的哲理逻辑
解读完比卦的卦爻辞后,我们通观比卦全卦,就能看出些其中蕴藏的逻辑哲理了。比卦是讲对以礼治国的告诫,全卦根据对礼治的认识可以划分成五部分。
第一部分是卦辞阐述礼治中关系亲比是吉善,用最重要的祀天礼彰显统治正当性,识别关系好坏。
第二部分是1爻讲关系亲比的关键是要诚心诚意。
第三部分是2爻、3爻讲以祭祀礼维系同宗族和笼络异姓诸侯。
第四部分是4爻、5爻讲以军礼的大田礼恩威并施,震慑敌人。
第五部分是6爻讲要有首领,明确上下主从之别。
可见比卦涉及的礼制在西周政治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发挥着促进上下内外秩序和谐,加强政治统治的作用,这就是以礼治国。正所谓《礼记·祭统》云:“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周礼·大宰》云:“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

以上就是我关于比卦本义的完整解读研究。正如我开头所说,比卦内容事关以礼治国藏得很深,除孔子有言简意赅地点到外,后人解释流于表面,未得要领深入。师卦和比卦正应“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军事和祭祀被周人看作是国家最重大的事情。我们后世管窥蠡测,需要在深入了解西周当时史实情景的基础上才能得出合情合理的顺畅本义和逻辑关系,重现《周易》作为治国哲典的实用哲学智慧,纠正《周易》为卜筮之书的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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