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部分》2.82 真理和谬误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仅供学习参考】
82、真理和谬误
认识论的一对范畴。真理是客观存在的,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人们通过实践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同真理相对立的是谬误,它是与客观事物不相一致的错误认识。
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对立的,两者的界限不容混淆。如果混淆了界限,就会变成唯心论的相对主义、诡辩论和不可知论。真理和谬误又有着相对性。真理是具体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对事物本质的正确认识。如果离开一定条件,真理就会变成谬误。波义耳定律证明,在一定温度和一定压力限度内,气体的容积同它所受的压力成反比,体积愈小,压力愈大。如果超出一定温度和一定压力限度这两个条件,到处运用,那就变成谬误。
真理和谬误同一切矛盾着的事物一样,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联系,相互转化。恩格斯说:“对立的两极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1]列宁说:真理“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2]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这并不是说真理本身就是谬误,或者谬误本身就是真理,比如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并不是说坏事本身就是好事。真理同谬误的转化是有条件的,要使谬误转化为真理,就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去批判错误。错误往往是正确的先导。通过对错误进行批判斗争,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有比较才有鉴别,才能划清是非界限,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所以说,谬误转化为真理,如同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一样,也是离不开一定条件的。
教员说:“真理是同谬误对立的”,“真理是在同谬误作斗争中间发展起来的。”[3]当着某一种错误的东西被人们普遍地抛弃,某一种真理被人们普遍地接受时,更加新的真理,又在同新的错误意见作斗争,这种斗争永远不会完结。这就是真理发展的规律。
注: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130页。
[2] 《列宁选集》第四卷257页。
[3] 《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