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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68天】2021中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吉林大学招生信息发布!

2021-01-04 19:25 作者:同学们好我是Kate老师  | 我要投稿


链接:http://gra.csu.edu.cn/wjtzxq131749_1_1.html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1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2021年我校将继续试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审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复试考核,择优录取。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实施范围

   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请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即附件1

   三、招生类别、修业年限和学费

   “申请-审核制”只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即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博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年(学术学位)。

    四、考核要求

   “申请-审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由考生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综合面试小组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职业素养、心理素质、硕士期间成绩等方面。“申请-审核制”的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五、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91日以后出生)。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01891日以后至今);

     (2GRE成绩305 分及以上(201591日以后至今);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六级成绩达到390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4)国家日语四级考试合格;

     (5)雅思成绩(类)分及以上(201891日以后至今);

     (6)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7)通过学校认可的医古文考试。

       6、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7、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六、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初审)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者。

   七、选拔程序

       1、报名方法及申请材料提交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附件3

       2、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对申请人网上递交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学习与研究设想)计划等,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给出百分制成绩。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材料评审成绩,参照复试原则,拟定复试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复试博士生名单。

           (4)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复试资格。公示期间,如考生对书面材料的审查过程中的公正性持有疑议,可以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3、复试录取

     (1)复试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①能力倾向测试,由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②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核,具体内容由学院决定;

        ③专业面试:考生PPT介绍自己基本情况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心理素质、职业素养等

        ④实验能力或技能考核,具体内容由面试小组及报考导师决定,建议对实验技能操作部分延长考核时间并增加考核内容。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①项占10%,②-④项各自所占权重由学院自行制定,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各综合面试小组按照总成绩(总成绩=初审成绩30%+复试成绩70%)及考生专长择优拟录取。

          (3)综合面试小组将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复试考核工作应在2021117日前完成。

          (4)公示期间,如考生对复试过程中公正性实名提出质疑,可以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意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选拔时间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13日至110日。

          2、考生须于2021111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箱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

          3、学院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给出百分制成绩。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拟定复试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于2021114日前由研究生院对外公示复试博士生名单。

          4、综合考核工作于2021117日前完成。

   九、其他说明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以该方式进行招考。“申请审核制”拟录取考生原则上不得更换导师。

           2、拟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或报到资格。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就业。

           3、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21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招生相关事宜请登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进行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5、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十、招生咨询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yanjiusheng.bucm.edu.cn/zsjy/xxjs/36703.ht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yanjiusheng.bucm.edu.cn/index.htm

      咨询电话:010-64286502

      电子邮件:doctors@bucm.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研究生院 236房间;良乡校区综合楼437房间


链接:http://yanjiusheng.bucm.edu.cn/zsjy/zsjz/66260.htm

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2个学院,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4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9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7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我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1980人(含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各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及计划可在《吉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中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

三、学习及就业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招生简章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详见《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可以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以招收非定向或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三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直博生”基础学制为五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按学校“直博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硕博连读、“直博生”、“申请考核制”。

(一)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

本校在读生申请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各招生单位的考核办法进行。

(二)“直博生”

“直博生”招生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是指按照学校及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条件,由考生向学校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的具体报名办法、招生专业、申请及考核相关事宜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考核制”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校内招生单位可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具体以校内招生单位公布的为准)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11)通过校内招生单位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校内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需要自主确定是否组织外语考试,如组织外语考试则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8.“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学术成果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行制定。

9.硕博连读、本硕博贯通培养考生的报考条件以我校研究生院相关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准。

10.“直博生”考生的报考条件以《吉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为准。

七、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考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包括“直博生”),均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1年1月5日—3月5日。

校内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考生提交材料、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时间,根据生源情况及工作需要可组织进行两次及以上“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请考生在报考前仔细阅读各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或招生工作通知。

所有考生在各招生单位规定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八、“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交到招生单位。材料提交办法及截止日期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4.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招生单位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招生单位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内容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单位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拟录取

各招生单位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关于“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考生参考《吉林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并结合本人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确定专业。

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3月1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到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科。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另发)、《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另发)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同时须在2021年1月20日之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单位须在2021年3月1日前完成资格审核,确定准考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王丽欣,联系电话:0431-85151810。

3.对口支援部省合建”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4.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

“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培养博士生20人,考生报考资格及招生专业的确认由吉林省教育厅负责。

吉林省教育厅联系人:宋晓辉,联系电话:0431-82728995。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2000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二、监督与申诉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四、其它事项

(一)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单位或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三)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十五、若国家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六、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七、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吉林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结合我校实际,2021年吉林大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民计划”博士研究生25人(含硕博连读),具体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如下。(实际录取时,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1.人文、社科类招生单位11人(招收在职汉族考生不超过1人)。

2.理工类招生单位8人(招收在职汉族考生不超过1人)。

3.医学类招生单位4人(全部为少数民族考生)。

4.农学类招生单位2人(全部为少数民族考生)。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符合《吉林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要求条件。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详细阅读《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及《吉林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满足规定的报考条件,并符合本人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

2.凡取得“少民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1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科。

3.考生须按照《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的要求,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所有信息均以报名时填报的为准,不得更改。

六、考核

1.考核科目

(1)外国语(不含听力)(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网络远程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国语考试后由学校确定合格线。

(2)材料评议。

(3)综合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

外国语:2021年3月20日,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以吉林大学考试中心通知为准。

材料评议、综合考核:材料审核、考核时间、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等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并通知。

七、录取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招生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凡招收“少民计划”的博士生导师,2021年仅限招收一名该计划考生。

3.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专项计划的1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绝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被录取的考生须按时办理入学手续,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相同。

6.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须按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原单位以及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非在职考生与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

八、就业

学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九、其它

1.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2.报考条件、网上报名等相关事宜见《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严格按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材料不真实等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5.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以获取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6.本简章由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7.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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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68天】2021中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吉林大学招生信息发布!的评论 (共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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