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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财税丨金税四期下如何做好个人经营所得的纳税筹划

2023-08-17 14:00 作者:李李跨境财税  | 我要投稿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是按照企业当月的收入的总额减去各项符合规定的各项支出费用后的余下的部分,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在计算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尽量充分的做好各项扣除,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低税收负担。

筹划案例:

李女士注册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从事餐饮,由一家三口共同经营。

方案一:李女士考虑到三人是家人,就没有给另外两个人分发工资。假设这家餐饮店每月销售额为10万元,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各项费用为2万元。

那本年度李女士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0-2)X12=96(万元)

李女士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96X35%-6.55=27.05(万元)

方案二:假设李女士每月向另外两位家人每月支付6000元,依旧按上面的数据每月销售额为10万元,各项费用为2万元,加上给两位亲人每月支付共1.2万元的薪资。

那本年度李女士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0-2-1.2)X12=81.6(万元)

李女士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81.6X35%-6.55=22.01(万元)

这样算起来,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  27.05-22.01=5.04(万元)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税负已经低于个人独资企业,所以,创业者可以将个人独资企业转变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筹划案例:

案例一:依旧是李女士的从事餐饮的个人独资企业,本年度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96万元,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7.05万元。

方案二:李女士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全部分配。

这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96*12.5%*20%=2.4(万元)

取得税后利润后李女士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96-2.4)X20%=18.72(万元)

总共需要缴纳18.72+2.4=21.12(万元)

这时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 27.05-21.12=5.93(万元)

方案三:李女士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保留在公司,不做分配

这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96*12.5%*20%=2.4(万元)

这时方案三比方案二节税21.12-2.4=18.72万元

方案三比方案一节税27.05-2.4=24.65万元

 

合伙企业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同,有区别的是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会按照比例分配给每一个合伙人,由合伙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增加一个合伙人就可以增加基本扣除6万元,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越多,每个合伙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越少。

筹划案例:

李女士合伙的企业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6万元,平均分配给2个合伙人。

本年度李女士合伙企业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保持2个合伙人

每个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8-6)X30%-4.05=8.55(万元)

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8.55X2=17.1 (万元)

 

方案二:两位合伙人均将自己的配偶或者其他直系亲属一人增加为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平均分配给4个合伙人。假设4个合伙人均未取得除合伙企业利润以外的其他所得,每个合伙人的基本扣除标准均为6万元。

每个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4-6) X20%-1.05=2.55(万元)

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55X4=10.2(万元)

这时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17.1-10.2=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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