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太太离婚后获5万家务劳动补偿,这样合理吗?
在当今这社会,有些女性喜欢经济独立,结婚后还是在外面拼命赚钱养家,但也有很多女性喜欢在结婚后,专心做一个全职太太,包揽家里的一切大小家务。我们经常看到不少女人结婚生子后,大部分的心思都放在了家庭上。还有些人干脆辞职,做了家庭主妇,这种情况下如果丈夫提出离婚,对女方来说真是既伤心又伤财。
最近,在北京有个全职太太在离婚时向丈夫提出要做家务活的补偿,最后法庭怎么裁决呢?这样合理吗?
最近北京房山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夫妻俩结婚五年,妻子王女士在婚姻中,承担了更多的家庭生活义务,如抚养孩子做家务等,最后法院判决,丈夫陈先生付给王女士5万元家务活补偿金。
他和王女士于2015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自2018年7月起,双方开始发生矛盾,并于2018年7月分居至今,陈先生多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王女士说,婚后照顾孩子,料理家务,陈先生除了工作,几乎不关心或参与其他家庭事务,王女士要求分割财产,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在法庭最后的50,000元“家务事补偿金”的判决中,有网友认为50,000元太少,也有网友认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挣钱养家和做家务事同样是为了家庭。
有网友认为:真的很少,请保姆打扫卫生的工资都比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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