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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art教授:黑天鹅事件与哥德尔-施密特问题

2022-01-28 13:31 作者:Strongart教授  | 我要投稿

   逻辑学中有个经典的黑天鹅事件,原本欧洲人认为:天鹅都是白色的,直到后来有人在澳洲发现了黑天鹅,这说明归纳逻辑并不是绝对可靠的。这个例子与克里普尔的哥德尔-施密特问题非常类似,下面Strongart教授就来分析一下。

  首先,假设张三在澳洲发现了黑天鹅,此时他会面临一个信念冲突:一方面是共同体的公论:天鹅都是白色的,另一方面则是经验事实:至少存在一只黑天鹅。如果张三是原始人,那么他可以两个信念都接受,而不做相应的逻辑推理,但只要他是一个理性人,那么他只有两种策略:要么维护共同体的公论,对眼前的证据提出质疑,比如它不是天鹅,或者说黑色是人为涂上去的;要么就承认眼前的事实,修正原来共同体的公论。

  对于共同体的成员而言,如果他们不知道这个消息,那么依然保持原来的信念:天鹅都是白色的。但作为一个理性人,只要知道有这个情况,同样也要面临两种策略的选择:要么维护共同体的公论,对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要么就承认眼前的事实,然后修正原来共同体的公论。此时,共同体内就分成了两个派别,一派认为:天鹅都是白色的,还有一派则认为:至少存在一只黑天鹅。其实,这是两种不同的情况,不能混淆起来,然后推出:黑色=某只天鹅的颜色≤所有天鹅的颜色=白色!

  



  有趣的是,克里普克构造了一个哥德尔-施密特的案例,其结构与黑天鹅的例子非常接近,似乎就给出了一个新观点:哪怕就是理性人,我们也可以既承认:天鹅都是白色的,又承认:至少存在一只黑天鹅。此时,如果推出“黑的就是白的”这个矛盾的结果,可以另外找一个背锅侠,比如对“天鹅”这个词的分析有问题,假若是所谓的摹状词,那就是摹状词的问题!

  克里普克构造的哥德尔-施密特案例就是这样的,共同体认为:哥德尔是证明不完全性定理的人,但克里普克设定:施密特才是真正证明不完全性定理的人,哥德尔只是一个剽窃者,于是按照摹状词理论的分析,哥德尔就是施密特,因此摹状词理论是有问题的!为什么克里普克没看出这里的矛盾呢?因为他本来就是在构造反例,找到矛盾后反例似乎就起作用了。

  一般来说,语言哲学不直接涉及经验逻辑,比如说初始命名,婴儿出生后叫哥德尔还是施密特,这才是纯粹的语言问题。这里克里普克无疑是越线了,他想处理语言哲学中的摹状词问题,却无意找了一个类似于科学发现的例子。


  扩展阅读:

  克里普克, 梅文(译). 命名与必然性[M].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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