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网热议!叫网友强奸女友的男性被判7年,女友却被嘲讽!
传唤在网上认识的男性,强奸20多岁自己女朋友的50多岁男性被判处实刑,引起热议。

A某5月初凌晨在仁川中区一家宾馆强奸醉酒的B(20多岁)女性,并被指控非法拍摄B某的身体。
据调查,A某和B某是恋人关系,A某在犯罪当天将通过网站认识的20多岁男性C某和D某也叫到宾馆,对B某实施了强奸。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23日在宣判公审中,以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特殊准强奸和使用相机等拍摄)的嫌疑,判处被拘留起诉的A(56)先生7年有期徒刑。
当天审判部以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特殊准强奸)的嫌疑,与A某一起被拘留起诉的C(29)和D(29)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审判部认为,“被告人奸淫不可抗拒的受害者,偷拍身体等罪责很重,被告人不仅策划并主导了犯罪行为,还消除了恋人关系受害者扭曲的欲望,这一点很难避免谴责。被告人没有从受害者那里得到宽恕,但是被告人承认犯罪,没有刑事处罚前科等作为量刑理由。”

韩网友们纷纷留言“56岁男朋友20多岁女友?”、“男的不正常,女的也好不到哪里去,和自己父亲一样大的人交往”、“真肮脏,无期徒刑不应该让他出来”、“是不是没有结算清楚”、“好恶心”、“用我普通人常识无法理解的人太多了,没有前科反省就可以减刑真不能理解”等表示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