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逻辑课(三)
一
一个“单一感性经验”,可以视为一个整体,它由多个不同的部分共同构成。
同样的,一个“感性经验组合”,也可以看做一个整体,它由多个“单一感性经验”作为不同的部分共同构成。
由此,我们把这两者都归并为“概念”。概念,是一个整体,由不同的部分共同构成。
二
概念,作为一个“整体”,我们可以用一个“名词”来称呼它。这个名词,对应着这一个概念。
不过,也会存在这样的情况。一个概念,可以对应多个名词。类似的,一个名次也会对应多个概念。
显然,这种“一对多”现象,会在交流时产生并非一致的感性经验,造成很多的误会。如果有人刻意利用这个现象,则更容易产生思维的混乱。
比如这样一个判断。
“这只狗是它儿女的父亲。你也有一个父亲。所以,这只狗是你的父亲。”
“父亲”,作为一个名词,它并不只对应一个“单一”感性经验。如果忽视这一点,将“父亲”这个名词套用在所有的感性经验之中,就会产生这样的逻辑错误。
三
说到“名词”与“概念”的对应,就不得不提到一个非常有名的话题,“白马非马”。
显然,“白马”是一个“单一”感性经验,“马”也是一个“单一”感性经验。这两个感性经验是不同的,所以这两个概念当然也应该对应不同的两个名词。
但是,在“马”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感性经验中,也包含了“白马”这个感性经验。所以,“马”是整体,“白马”是这个整体具有特殊性质的部分。
如果只看到名词的不同,而认为它们所对应的感性经验也必然不同,从而忽略了“白马”是“马”的部分,就会产生这样的逻辑错误。
更严格地说,一个概念的“整体”,与这个概念中的“部分”,确实可以细分为不同的感性经验。而我们需要达成的一致的感性经验,也必然需要对应于它所要求的判断精度。
如果我们只要求达到“马”的感性经验,“白马”就是部分。
如果我们要求达到“白马”的感性经验,“白马”自身就是一个整体,一个“单一”感性经验。“马”则是另一个整体。此时,“马”与“白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了,它们也不可能达到感性经验的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