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矿业权出让应遵循哪些原则
2023年4月1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9〕11号)同时废止。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在修订完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矿产资源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等各方利益,既保持企业适当负担水平、有利于矿业可持续发展,又切实维护国家权益和社会利益、合理调节矿产资源收入。
2、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既防止企业“跑马圈地”、无序扩张,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又引导提高初级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国家资源安全保障。
3、坚持稳中求进、分步实施。统筹考虑,先易后难,把握好调整政策的时度效。对看得准、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先行解决完善,同时,继续深化研究,不断健全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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