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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一说 | “帛金”的“帛”对吗

2023-01-09 13:18 作者:咬文嚼字杂志社  | 我要投稿

◎孙志豪


在广州,如果遇到亲友家有丧事,照例要送上一份礼金,以示慰问。这份礼金很有讲究,规矩是不能给整数,常在一个整数后面加上1元钱,如101元、201元、501元、1001元等等。这类礼金当地人一般写作“帛金”。

为什么叫帛金?李荣主编、白宛如编撰的《广州方言词典》没有收录这个词。网络上的解释代表着大众的观点,不外乎两种:一种认为“帛”和“金”是同义关系,把“帛金”理解为并列式合成词,“帛”就是财,“金”也是财,合在一起还是指财。另一种观点认为,“帛”是白色的丝织品,因为这种礼金是包在白包里的,所以称之为“帛金”。

笔者认为,“帛金”的正确写法是“赙金”。赙,读fù,可以作动词,指赠送财物帮助丧家办理丧事。如《玉篇》:“赙,以财助丧也。”《礼记·檀弓上》:“孔子之卫,遇旧馆人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说骖(解下驾车的马。“说”通“脱”)而赙之。”也可作为名词,指送给丧家的布帛钱财等。如《春秋·隐公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赙襚。”是说,鲁国和邹国的大臣们,对于其君生前不能尽力侍奉,死后也不送货财和衣服,是礼数不足的意思。《王力古汉语字典》指出,扶、傅、辅、赙,这几个字是同源字。通俗地说,就是这几个字读音相近,意义也相近,同出一个源,是亲戚关系。“扶”是具体的搀扶,“傅”“辅”是抽象的扶助,而“赙”则是以财助丧。

后来,随着词的双音化演进,名词“赙”也双音化成了“赙金”。如宋代朱熹《朝奉大夫傅公行状》:“既而太夫人竟不起,郡县赙金千余缗(mín,量词,古代通常一千文为一缗)。”在明朝沈德符所撰的《万历野获编》笔记里有这样的记载:大学士李东阳的儿子李兆先早亡,皇帝明孝宗“命太监甯诚,赐赙金五十两,曲加慰谕”。清朝孙静庵《栖霞阁野乘》里记载名伶梅巧玲“闻太史丧归尚无资,谨赙金二百,为执绋(指送殡)之助”这一重情重义的故事。民国时期,据郑孝胥1937年11月15日的日记:“至姚家胡同吊陈伯严之丧,见彦和、彦通,赙二十元。客皆未至。”陈伯严即陈寅恪先生的父亲陈三立。

或许有人会问,赙读fù,帛读bó,语音迥异,有可能是同义词,怎么会是一个字呢?举例来说,在普通话中同一偏旁的“博”读bó,而“傅”却读fù,这说明这两个读音存在一定的演变关系。“三番五次”的“番”读fān,在广州,“番禺”的“番”则读为pān,则证明了粤方言的存古。既然如此,那普通话里读fù的“赙”,在方言音里读为古音孑遗的bó,也就存在一定的可能。当然也有可能,是由于民间误读“赙”为bó,进而写作“帛”字。

话说回来,赙金保留零头的规矩是自古有之还是后来演变的呢?为什么有这一习俗?有两种较为普遍的说法:一说是民间有好事成双的说法,丧葬自然不能说是好事,所以后面带个零头。另一种说法是,事主一家往往要返1元硬币及毛巾等物,如果是整数,减去1元后尾数成9了,长长久久,不好,所以要加上1元。关于这个民俗的来历,笔者还不能确定孰是孰非,暂付阙如,有待民俗专家考证。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23年第1期《有此一说》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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