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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OpenRA中国区战役挑战赛规则——总则

2020-01-12 00:50 作者:OpenRA一流浪猫Hans  | 我要投稿


OpenRA中国区第一届战役挑战赛赛事规则——总则

序言

为严肃规章与纪律,营造良好的竞技环境,由本赛事主办方与组委会——OpenRA汉化组,在遵照《OpenRA中国区赛事规则(草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则。

请各位选手与赛事组委会成员,本着诚信、良心和竞技精神,共同遵守本赛事规则。

总则分为如下部分:

序言、选手与参赛资格、联络与交流、赛事、组委会与裁判、举报与处罚。

1. 选手与参赛资格

1.1 选手在限定时间内以本规则认可的方式进行报名;

1.1.1 本规则认可的方式有:QQ、电子邮件、百度贴吧回复、B站专栏回复;

1.1.2 选手如有特殊情况,可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向组委会提出退赛请求;

1.1.2.1 组委会原则上应当同意该请求,但该选手无法再次报名已退赛的赛事;

1.2 所有从未报名过同类赛事的玩家将被归类为新报名选手;

1.2.1 新报名选手从组委会指定的渠道报名;

1.2.2 新报名选手须提供如下信息,完整游戏内ID、游戏内ID简称(最多3个大写英文字母)、玩家社群内ID、其他任一可靠的联系方式(如电子邮箱、QQ号或B站ID),上述信息在本届赛事内不得变动;

1.2.3 新报名选手将尽可能在12小时内被登录到注册名单内,但选手在递交报名申请后发现自己在上述时间内没有被登录到名单,请及时联系组委会;

1.2.4 选手用于接收奖金的个人账户信息,组委会将在赛后进行单独统计;

1.3 特邀选手

1.3.1 当组委会主动邀请玩家参与本届赛事时,他们将被归类为特邀选手;

1.3.2 特邀选手将直接被登录报名表,但只有他们在时限内确认参赛后,才具备本届参赛资格;

1.4 参赛资格的取消、中止与结束

1.4.1 战役挑战赛作为PVE赛事,将采用不同的参赛资格制度;

1.4.2 选手针对同一战役挑战,仅能递交一次录像;

1.4.2.1 录像递交完毕后,选手在该战役的挑战资格即自然结束;

1.4.2.2 如该选手同时报名其他战役挑战的,仍当继续递交对应录像;

1.4.3 参赛资格取消的,其所有成绩均归零;

1.4.3.1 参赛资格取消的选手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得再次加入本届赛事;

1.4.3.2 参赛资格取消的选手将必然被置于积分表最后的位置;

1.4.5 在参赛过程中使用不正当手段的,如利用bug、冒名顶替等,无论是否以此取得优势,均将被取消资格;

1.4.5.1 选手未按期递交录像,且未申请退赛或向组委会告知原因的,应当被视为弃赛,结果等同于取消参赛资格;

1.4.5.2 本届赛事中的其他选手或观众均可向组委会举报任一选手疑似违规的行为,但在举报时须一并提交相应依据;

2. 联络与交流

2.1 联络渠道

2.1.1 组委会应当与各选手保持联系,反之亦然;

2.2 赛程安排

2.2.1 战役挑战赛作为PVE赛事,将采用不同的赛程制度;

2.2.2 选手应当在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完成报名的战役挑战,并按照规定上传录像;

2.3 赛果的汇报与上传

2.3.1 选手完成挑战后,应当及时上传挑战录像;

2.4.3 录像是指由OpenRA系统自动生成的录像;

2.4.3.1 录像应当以如下的格式被重命名:

赛事名-赛季名-组别-选手简称

赛事名:CC

赛季名:S1

组别:ALL、SU

选手简称:由选手在报名时各自递交而决定

例如,在第一届战役挑战赛中,HansNilhall(HAN)同时报名了盟军(ALL)与苏联(SU)两个阵营的战役挑战,并且都按时完成了挑战,那么HansNilhall应当以如下格式重命名并上传录像:

CC-S1-ALL-HAN

CC-S1-SU-HAN

2.4.3.2 未按正确格式命名的录像将被组委会剔除,并收到组委会告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将可能被记录为双方弃赛;

2.4.3.3 如选手在汇报赛果时出现错误,请第一时间联系组委会申请更正;

3. 赛事

3.1 游戏版本

3.1.1 本次赛事使用OpenRA红色警戒汉化版,版本号为RASC20191219;

3.1.1.1 如有版本变动,组委会将放出公告;

3.2 战役挑战

3.2.1 本届战役挑战使用的地图为:

盟军(ALL)- 沙林毒气02:地表之下(正常难度)

苏联(SU) - 08a:围攻厄尔巴(困难难度);

3.2.1.1 本届战役挑战赛的完赛要求:

完成所有主要任务目标;

完成所有次要任务目标;


本届战役挑战赛的战役简介

3.3 地图规则

3.3.1 所有对局必须使用默认的战役规则与规定的战役难度;

3.3.1.1 选手不得以“默认”速度之外的游戏内速度进行挑战;

3.3.1.2 对于未按照上述规则进行的挑战,组委会不予认可;

3.4 完赛判定

3.4.1 在游戏系统自动判断战役胜利之前,游戏都将持续进行;

3.4.1.1 所有任务目标的完成与否均以系统判断与提示为准;

3.4.1.2 故意恶意提前退出比赛或任务是非常不具备体育与竞技精神的行为,并且这将会阻止游戏系统生成有效的比赛或任务录像,为此组委会将酌情作出追加的惩罚,甚至取消比赛资格;

3.4.1.3 作为提示,选手应当在系统提示战役胜利,并自动暂停之后,方可退出并检查、重命名录像;

3.5 排名

3.5.1 选手将仅依照完成挑战所用的时间进行顺序排名;

3.5.1.1 用时越短的选手,其排名就越靠前;

3.5.2 如果某选手同时报名并完赛了两个组别的挑战,那么组委会将分别统计他在两个组别的排名,并以此统计奖金;

3.5.3 递交录像的先后顺序,即完成挑战的先后顺序,不影响排名;

4.组委会与裁判

4.1 组委会与其他工作人员名单

4.1.1 组委会成员如下

首席 Castle - 卖小獾猹的小炸鸡

主裁判HansNilhall - 流浪猫Nilhall;

4.1.2. 本届赛事无其他工作人员;

4.1.1.4 以上全体人员都被称为“组委会成员”;

4.1.2 本届组委会成员不得报名参与本届赛事;

4.1.3 本届组委会成员承诺保持联系方式的通畅;

4.2 组委会联系方式的专用性

4.2.1 请勿向组委会成员或组委会指定的专用联络渠道内滥发消息;

4.3 组委会的最高裁判权与告知义务

4.3.1 组委会主裁判有权裁定本届赛事内发生的任何意外或突发情况;

4.3.2 组委会有权在特定时间变更或调整本届赛事的规则;

4.3.3 组委会在做出上述行为时,必须给出详尽的处置理由;

4.3.4 组委会在做出上述行为时,必须确保通知到涉及的所有参赛选手;

4.3.5 组委会不得擅自变更赛事结果,更正有误的赛果除外;

4.4 不溯及既往原则

4.4.1 原则上,一切对赛事规则的变更和调整,不得对变更和调整前的结果生效;

4.4.2 如果必须生效的,组委会必须给出详尽的理由;

4.5 奖金奖池公开原则

4.5.1 组委会应当声明本届赛事的奖金奖池数量,并同时声明其来源;

4.5.1.1 本届奖金数额与来源,请参考本规则之附则;

4.5.2 组委会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处置与分配奖金;

4.5.3 对于匿名或要求匿名捐赠的奖金,组委会应当在声明来源时予以尊重;

4.6 请参赛选手与其他人士谨慎辨别自称“组委会工作人员”或“组委会成员”之确切身份;

5. 举报与处罚

5.1 举报

5.1.1 向组委会检举、揭发、汇报本届赛事内违规之动作或人员,是为举报;

5.1.2 所有组委会成员与参赛选手均享有举报的权利,但也都有遵守赛事规则与体育竞技精神的责任;

5.1.3 若参赛选手遭到举报,则其所有待进行的比赛都将被暂停,直至组委会作出裁定为止;

5.1.4 若组委会成员遭到举报,则其所有职务都将被暂停,并由其他成员暂代以维持赛事正常进行,直至组委会作出裁定为止;

5.2 禁止的行为

5.2.1 选手的禁止行为;

5.2.1.1冒名顶替参加赛事的;

5.2.1.2在比赛内作弊的;

5.2.1.3 无故阻挠赛事进程的;

5.2.1.4 虚假举报、恶意举报的;

5.2.1.5 在赛事进行过程中,对其他选手或组委会无故进行恶意攻击的;

5.2.1.6 在赛事进行过程中,对其他选手或组委会进行恶意挑衅的;

5.2.1.7 虚假汇报赛果、恶意上传错误录像及散播假消息以混淆视听的;

5.2.1.8 拒不服从组委会合理裁判的;

5.2.1.9 不正当利用游戏漏洞获取优势的;

5.2.1.10 窥屏或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行为;

5.2.1.11 其他不符合体育竞技精神的行为;

5.2.2 组委会成员的禁止行为;

5.2.2.1 徇私舞弊或帮助作弊的;

5.2.2.2 包庇、纵容选手或组委会成员违规的;

5.2.2.3 作出明显不符合常理与规则的裁定的;

5.2.2.4 故意接受虚假赛果、认可错误录像及传播假消息的;

5.2.2.5 无故攻击选手或其他组委会成员的;

5.2.2.6 胡乱解释、滥用规则的;

5.2.2.7 无故擅自挪用赛事奖金或谎报奖金奖池数额的;

5.2.2.8 不严格监督、执行赛事规则,错误解释、运用赛事规则的,错判、漏判的;

5.2.2.9 其他不符合体育竞技精神的行为;

5.2.2.10 其他与良心和道义相悖的行为;

5.3 处罚

5.3.1 组委会行使裁定与处罚的权力,但该权利应当且必须受全体玩家的监督;

5.3.2 组委会作出的裁定或处罚,其内容或程度应当与违规行为的内容与程度相当;

5.3.3 组委会作出对选手的处罚内容,不得超过如下范围:

5.3.3.1 警告、严重警告、单局判负、系列赛判负、取消资格、禁赛;

5.3.3.2 任何选手在收到第三次警告或第二次严重警告时,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同时处以单局或系列赛判负;

5.3.3.2.1 对于战役挑战赛,则将处以未完赛作为判负之替代;

5.3.3.3 选手违规行为的影响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直至禁赛;

5.3.3.4 禁赛处罚应包含禁赛时长,以赛季(或届)为单位,直至永久禁赛;

5.3.4 组委会作出对组委会成员的处罚内容,不得超过如下范围:

5.3.4.1 严重警告、取消资格、禁赛;

5.3.4.2 任何组委会成员在收到第二次严重警告时,应当被立刻取消资格;

5.3.4.2.1 如本情形发生在赛事之外,则处一赛季(或届)禁赛;

5.3.4.3 组委会成员违规行为的影响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直接取消其组委会成员资格直至禁赛;

5.3.4.4 禁赛处罚应包含禁赛时长,以赛季(或届)为单位,直至永久禁赛;

5.4 错误判罚或处罚的救济

5.4.1 救济原则

5.4.1.1 判负与取消资格的结果予以维持,但警告、严重警告、禁赛的处罚即刻撤销;

5.4.2 救济方式

5.4.1.2 组委会应当公开致歉,并恢复被错误判罚对象的名誉;

5.4.1.3 如不存在组委会特定成员徇私舞弊的情形,则本届赛事全体组委会成员均被处以严重警告一次;

5.4.1.4 对于被错误判罚或处罚的选手,组委会应当视其为完赛,并在此基础上在奖池之外进行追加补偿;

5.4.1.4.1 对于战役挑战赛,补偿标准为选手报名参加组别之冠军与亚军所得奖金的平均数。

总则部分至此结束,关于奖金及报名请参看分则部分。


第一届OpenRA中国区战役挑战赛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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