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房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3-09-14 17:49 作者:bili_647363067 | 我要投稿
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房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问:小孩大学毕业回合肥上班了,准备给孩子买房。通过选择确定了买期房,暂时也不急着拿到房。在售楼处看好中意的户型后,但售楼小姐要我们先交首付,签合同等她们通知。后来和朋友聊天中,朋友说可能是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请问如果是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我们买房签的合同有效吗?
合肥律师刘志汉的回复
1、购买房子先要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具体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购房过程中,必须核实开发商是否已具备这五证,特别是在购买期房时,必须在签署购房合同以前将这五证核实清楚,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就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从前述规定可见,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否则,该合同无效。当然如果在买受人向法院起诉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合同仍然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