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学生等级及普通县城权力排序等
清代学生等级
一、私立学校在校生:私塾之类学校学生,其身份为:1、最低等:白丁。
白丁报名参加过童子试,但未通过,成为:2、第二等:童生。其中在院试中取得好成绩,但受限于名额,而恰好公立学校需要“打杂”的,则可以成为: 3、第三等:佾生(就是孔乙己中的半个秀才,以后参加童试可免县、府试)。白丁花钱购买中央学校学位,成为:4、第四等:例监生(可参加科试,就是露富的冤大头,等于向社会公开喊话:“本人人傻钱多,速来”,社会上各种活力人士皆可来打秋风、敲竹杠,书中严监生即此例;后文第十九回有愿意花数百两作弊考秀才而不愿花二百两买监生就是这种原因)。
二、地方公立学校在校生:白丁报名参加、并通过过童子试,进入地方学校成为国家正式学生(即生员,俗称秀才): 5、第五等:附学生员(新进者,无名额限制);通过定期举行的岁试,在前面生员等级名额有空缺时,考试成绩优秀者(六等成绩中考到一二等)可依次成为:6、第六等:增广生员(县学名额二十人);7、第七等:廪膳生员(县学名额二十人,除每年可领取补贴外,在给参加童试的人员作保也可有相当收入,若每次本县2000人下考,一人交五钱银的保费,人均可得五十两,加上谢礼,设馆等其他收入,在文化大县廪生每年收入百两银应该比较轻松。范进新进秀才想要成为廪生,等都要等约二十年,这是胡屠户等不起的。这也是新进梅玖较得意的原因,他二十来岁,他等得起。)
三、地方学校毕业生:用现代学校类比,附生相当于站走廊趴着门窗听课;增生相当于在教室过道站着听课;廪生则有自己的座位。无论上课形式怎样,他们都是一个班的。因此,考试成绩与上课形式并不直接挂钩,比如校内岁考按百分制:九十以上为优,八十以上为良,七十以上不奖不罚,六十及格(人情社会,为让同学及格,平时上课点到六十分,笔试四十分),三十以上警告,三十以下开除。因此廪生考八十是要奖励的,而附生考九十虽然高于廪生的八十,但他却依然只能是附生。在校外的乡试或拔贡考试,所有学生可以凭成绩提升自己的地位,而不必在校挨次序。当然也可以花钱买上级学校入学资格。因此有:8、第八等:例贡(生员买监生资格,根据生员的地位其实又可分为附贡、增贡、廪贡三个等级); 9、第九等:岁贡(学校内挨次序逐级升迁,附生成绩优秀,约三十年可从此毕业,每县每年正常毕业一人);10、第十等的:优贡(三年考一次,允许按成绩毕业,每次考试全省有十人左右可从此毕业);11、第十一等:拔贡(与优贡同,唯考试时间不固定,因此授官较优贡优厚); 12、第十二等:恩贡(与岁贡同,唯产生年份碰到国家大事,如登基、大寿之类,因此授官较岁贡优厚); 13、第十三等:副贡(乡试时中副榜,即预防乡试舞弊,超额录取乡试名额三分之一候补,以后乡试可免科试); 14、第十四等:举人(乡试时被录取)。
四、中央公立学校(国子监)在校生:贡生的含义是地方进贡给中央的优秀学生,他们到国子监去深造,严格的讲贡生就是(国子)监(学)生。又因贡生可以直接授官,因此,为作区别,他们往往不被称为监生。同时习俗上贡生又可叫贡进士,在制作牌匾时贡字写得较小,在传家过程中牌匾上的“贡”字掉了,因此乡人多有进士牌匾。
普通县城权力排序
由于清代精简官员,因此,实际上各县常设人员在民事上的权力排序如下:
知县>典史>巡检/驿丞>经承>衙役(虽为贱民,却可欺凌良民)>百姓
各县人员在礼仪声望上排序如下:
知县>教谕/举人/训导>典史>巡检/驿丞>贡生>经承>生员>佾生>童生>衙役>监生(纯花钱买的这种)>百姓
各县人员在本县势力上排序如下:
知县>举人>典史>巡检/驿丞>贡生>经承>生员>佾生>衙役?监生(纯花钱买的这种)?童生?百姓
排序背景:每年各县监狱“牢死”(即所谓的“瘐毙”:法不当死,但因无钱孝敬而在狱中被折磨死的)囚犯二三百人。即使无罪,仅因案发地在房屋附近就有可能被作为证人抓入班房关押数年甚至死于其中。而有功名者即使犯罪也是关在土地祠之类场所,需先革除功名再审(比如第九回杨执中案)。
证据:前面第二、三回介绍周进时已经介绍过了:周进中举后拜县父母、学师,典史拿晚生帖子上门来贺;衙门里户总科提控顾老相公(生员在户房任经承)是王举人的户下册书。
何为寒门
寒门是具有绝对值的相对概念。绝对值指最次也得在县中有相当声望,能参与、甚至左右县中大小事物的决策过程,是法律上认可的一个阶级。相对值指相对于社会上普遍认可的那些能长期把持朝廷决策位置的家族而言地位低者。因此,寒门有两类:一、士族,即年满二十岁就可径直到官府领取官位者,比如陶渊明因家贫出仕即可为县令。或势力虽然强大,但加入朝廷时间较晚,比如具有九世孝廉之称的祖逖家;二、庶人已列士族,即虽然为普通人,但通过军功等已经当官了,士族为了避免矛盾升级,被迫承人其也为低等士族,这类寒门如果侥幸被列入史书,那也多在《恩佞传》,一个佞字,令人不由自主往奸佞小人方向联想,让人先天觉得其道德水准低下,甚至是靠出卖色相上位,这就像秦朝的赵高,历史上明确记载其有女婿,即其有子女,但仅因其为寺人出身,就非得往阉人方向攀扯,但寺作为当时的官府名,大家熟悉的也有太常寺、大理寺、光禄寺之类,怎么就一定非得是阉人?同理,在当时庶人抢夺了士族的官位,导致士族生活动荡就是最大的罪,被故意贬低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清科举录取率
洪武二年(1369),朝廷定府学生员数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洪武十三年(1380),应天府学生员增至60名,这些生员都给予廪膳,因此称为廪膳生或廪生。由于廪生实行定额制,限制了士子的出路。故洪武二十年下令,在维持廪生定额的同时,扩大招生规模,招收增广生员(或称增广生、增生),人数不限。由此出现生员过滥之弊。宣德二年(1427),因“天下郡县学应贡生员多是记诵文词,不能通经,兼以资质鄙猥,不堪用者亦多,此皆有司不精选择,教官不勤教诲,是以学业无成,徒费廪馔。”故对每所官学增生的数量进行控制,即在京府学60名,在外府学40名,州学30名,县学20名。至此,明代官学的生员定额为在京府学120名,其他府学80名,州学60名,县学40名。正统十二年(1447)因社会需求又在增生之外扩招生员,形成人数名额不限的附学生员。
洪武二十五年,府学、州学和县学的在学人数为23750人,全国乡试举人额数估算为650名,中举率为2.73%。宣德二年(1427)设立增广生之后,官学生员数已经达到了47500人,而若宣德四年按宣德元年的乡试的录取名额是520人计则中举率为1.1%。正统十二年之后,由于附生的存在,且名额没有限制,故生员人数急剧增加。徐渭在《养贤堂记》一文中说:“国初县学籍诸生廪膳二十人,增广倍之。⋯⋯迨弘正以来,至于今,附学者多至四五百人。”朱国祯在转引南祭酒郭明龙的奏疏云:“今天下府、州、县学,其大者,生徒至—二千人,而小者至七八百人,至若二三百人而下,则下县穷乡矣。”明末上海县学的生员数是650余名,包括上海县在内的松江府的生员数为3000余名。浙江的吴行甫遗才考试时有“合浙士二万,拔四十人(即0.2%)”之叹。从明末到太平天国之前,参加科举考试的生员维持在50万人左右,而乡试的录取名额是1185名,则这样中举率是0.24%左右。为减轻乡试的组考难度,正统九年(1514)开始科试先淘汰部分人员使得参加乡试的中举提升到3%-4%。
据张仲礼所估算的生员的期望寿命为33岁,那么任何一个时期“文生员的人数都将是学额的21倍,武生员的人数为学额的10倍“。这就是明中后期开始录取文生员额数相对稳定(新录取生员数约等于自然退出数)后,直至清中后期全国生员人数维持在50万人规模(对应约300万文童规模)的根本原因。
比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上谕:“直隶资州、直隶眉州、直隶达州之新宁县等处,应考童生自七八百至千余名不等,而取进额数,资州8名,眉州10名,新宁4名”。湖南浏阳文童通常为2000人,而学额只有12人。河南南阳,19世纪每次考试有近2000人争夺16个文生员、16个武生员学额。道光十三年(1833)广州府试,其所属七县有两万五千名考试应试。道光十五年,学政在广州主持院试,参加者达五千至六千人。江苏苏州一次院试有近万人参加。同时,一些偏远地方学额较多,比如安乡考生刚过200人,却有15个学额。
一般而言,每次童试录取学额:大府20名、大州县15名、小县4名或5名;全国一次录取生员25000名左右,举人1500左右。
以曾国藩中秀才为例: 曾国藩参考的湘乡县系大县,“田赋甲于长沙各邑”,参试文童多至二千余人,而录取学额不过十五名。即需在2000多人下考中取得前15名的名次才可能被录取为秀才:曾国藩早年共参加童试七次,取得较好成绩的为如下三次:
道光六年丙戌( 1826) ,公十六岁。应长沙府试,取前列第七名。……
道光十二年壬辰( 1832) ,公二十二岁。竹亭公( 曾国藩之父) 以府试案首入湘乡县学。公从应试备取,以佾生注册(即并列前15名,但名额已满,依算落第)。试罢还居家塾利见斋。
道光十三年癸已( 1833) ,公二十三岁。本年科试,入县学(这次算在前15名中取得好名次而被录取)。时公名子诚,提督学政为岳公镇南。竹亭公年四十有三,应童试十七次,始补生员,积苦力学,授徒家塾者二十年,至是深喜公之继起而早获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