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食用香精进口报关公司,进口步骤【进口便利通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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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食用香精进口报关公司,进口步骤【进口便利通关指南】
食用香精是食品用香精的简称,是一种能够赋予食品香味的混合物。消费者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过量使用食用香料、香精会带来安全问题。食用香精在使用时还具有“自我设限”特性,当超过一定量时,其香味会令人难以接受。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产品,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进口:
㈠有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㈡经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的;
㈢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的;
㈣列入“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的。
二、进口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要求
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的必标内容包括:
1、名称(相关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规格、净含量;
2、成分(表)或配料(表),采用相关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3、原产国(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生产日期(批号)和保质期;
5、贮存条件;
6、“食品添加剂”字样;
7、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还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中的相关规定。
8、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如果在标签中无法标注清楚的,可以通过中文说明书列明。
三、食品添加剂中文说明书要求
1、标签中如有未尽事项的(限于上述第8点内容、和不属于上述中文标签必须标注的其他内容),可以通过说明书列明;
2、说明书还应当包含标签中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日期外的其他全部质量安全信息,以及指导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其他内容;
3、食品添加剂说明书应不与包装物离,并避免与内容物直接接触。
㈢进口食用香精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应该符合《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QB/T4003-2010)。
如果进口食用香精还是危险品的话,应该同时满足进口危险品的相关中文标签和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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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综保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海关监管政策解读
1.进口自用设备
按照设备账册管理。设备账册内自用设备年度暂免进口税收,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以上一年试点企业产品内外销的实际比例征收税款。期满自动解除监管。
2.保税货物
试点企业进出保税货物,应当设立一般纳税人企业专用电子账册。
3.非保税货物
不采用报关单、备案清单方式办理进出区手续。企业自行管理非保税货物,如实记录非保税货物进、出、转、存情况,并留存三年。
4.自用设备的监管
自用设备:自用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办公用品,年度暂免进口税收。
其中:内销金额为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外销金额包括离境出口的、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区域、保税区除外)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不具备退税功能的保税监管场所除外)销售的和向试点区域内非试点企业销售的货物金额。
期满自动解除监管,进口减免税货物监管年限: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3年。
清关知识每日学:
综合保税区业务科普之跨境电商
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发展迅猛,“1210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在网购进口模式中占绝对主导,相对于传统的“9610直购进口模式”而言,“1210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保税功能,具备商品范围更广、可大量备货且中心仓退货更加便捷的显著优势。综合保税区正逐步实现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促进跨境电商企业根据物流实际合理区域布局,更大范围享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