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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已明确!即日起,企业向个人借款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2023-07-20 16:50 作者:优捷禾兑AA  | 我要投稿

《优捷税》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经常会有小伙伴问到,说他所在的公司因为资金不足,需要向个人股东以及自然人(比如员工以及其他人)借款。

问:个人借款给公司应该怎么交税?怎么开票?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遇到这种问题先不要慌,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资金紧张的情况必然会时常出现,这时借款就成为了必需。

那么,个人借钱给公司应该怎么走流程?财税处理怎么做?会隐藏有些风险?如何才能规避这些风险?

今天小编就展开来详细聊聊,把各位老板心中的疑惑通通解开。

一、个人借钱给公司如何做好税务处理?

借钱给公司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收取利息

(一)收取利息:有偿借款下如何做财税处理?

1.企业所得税

  1. 当你借个人钱支付利息时,如果超过小额零星支出标准的,需要代开发票。

既然支付了利息,就相当于企业购买了自然人的贷款服务。

贷款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所得税2018年28号文的规定:

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收款方是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话,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是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可以凭借对方去税局给你代开的利息发票进行扣除,或者凭借对方给你开的收据扣除。

小编向告诉大家的是,这里允许收据扣除的条件是:金额只能在小额零星范围内,比如300—500这样。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我们找私人进行借款,利息都会很高,接的款也远远超出了小额零星的额度。

因此,我们需要在每期支付利息费用的时候,需要让借款方及时给我们准备好代开的发票,或者也可以先付款,或者是先入账,一年开具一次。

只要在汇算清缴之前把发票开回,该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就没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还会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

假如足够幸运成功向银行贷款,那么以后每期给银行支付贷款的利息费用呢?

很多财务都在反映,不能取得银行贷款服务利息费用的发票,只能取得“利息费用结算单”,咱们思考一下,根据2018年28号文第九条,这个利息结算足以咱们进行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吗?

答案是:当然不能!

我们需要让银行(确认办理了税务登记)开具增值税发票,这样才能进行扣除。

  1. 当个借个人钱支付利息,为超过小额零星支出的标准,准备收款收据即可扣除。

收款的凭证应该载明收款相关信息: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

除此之外,小编还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该借款属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的借款,那么支付股东个人的利息就需要按照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来扣除。

各位老板请注意,这里有两点尤其需要注意!

  1. 借款费用能否扣除,还要考虑债资比的要求。

  1. 借款费用能否扣除,还要考虑认缴制下,股东有没有按时履行注资?

企业借款是是否因为收到了章程规定的股东认缴时间,股东未按照规定履行注资义务,导致企业经营缺乏资金,不得不去对外借款?

如果是,那么股东没有注资而借款的部分对应的利息费用,不得税前抵扣。

2.增值税与附加税

(1)增值税

首先,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规定:

个人向企业借款取得的利息,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企业向个人支付利息的时候,个人需要按照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附加税。

看到这里,就会有人想问:“2023年1号文,规定30万以下免税,此处自然人借款人能否享受该政策?”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

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则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则需正常征税。

同理可得,个人取得利息所得,属于按次纳税的情形。

按次纳税的,500元以下免征。超过500元以上的按照2023年1号文的规定缴纳1%的增值税。

(2)附加税

附加税按照当期实际缴纳的流转税为基础缴纳7%、3%、2%

目前关于附加税在内的六税良妃可以享受到减半的优惠政策。

3.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按照20%的税率缴纳税款。

4.印花税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法》规定,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同样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也无需缴纳印花税。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时候借款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答案是: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

其他的情况,比如当企业缺钱找老板。员工个人。小额贷款公司等借钱签订的合同,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第二种,不收利息

  1. 不收利息:无偿借款下如何做好税务处理?

小编在这里需要提醒各位老板关注两个方向。

  1. 自然人借钱给企业用,不收利息。

这个时候最简单,不涉及税务问题,钱用完了还回去就可以了,业务也就结束了。

看到这儿,会有财务伙伴产生疑惑,既然是无偿借款,不用考虑视同销售吗?会不会需要缴纳个税之类的呢?

您别着急,带您来看看关于“增值税增面的视同销售”具体怎么解释

那么您可以想一下,给您借钱的自然人,属于上述的单位或者个体户吗?

显然是并不属于的。

所以,自然人无偿给您的单位提供贷款服务,并不属于征收规定的视同销售,增值税不考虑视同销售的哈。

那么,个税呢?

个税本身就是无偿借款,不要钱,根本不存在所得,也不用交。

但是,小编还想说一句,关于视同销售,我们仍然需要关注他会带来的风险。

咱们接着让下看

  1. 企业反过来借钱给自然人用,不收利息。

①增值税层面:

这里主要存在于公司将自己的钱无偿借给他人,可以是借给股东或者其他公司。

这种情况就属于上述截图所展示的,单位或者个体户无偿提供贷款服务的情况,需要视同提供贷款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

有一种特殊情况可以除外,2023.12.31前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无偿借款免征增值税。

因此,除了特殊情况,无偿借款属于增值税应该视同销售情形,不进行视同销售处理,违反了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存在增值税风险。

注意:涉及到的利息收入一般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肩宽利息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②企业所得税层面:

企业所得税有纳税调增的风险:因为无偿借款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所以税务机关有权利对此进行合理的调整。

对于有银行贷款的企业,企业利息支出有纳税调增的风险: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转接他人,实际上是将企业获得的利益转赠他人的一种行为。

所以,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给另一家企业来适用,所支付的利息与企业收取的收入无关,应该刁增应税所得额。

③个人所得税层面:

根据财税〔2003〕158号规定,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投资者,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意: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自然人并没有取得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借款的账务处理

1借款时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还款时的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企业向借款人支付利息,需要记得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利息确认为“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企业向个人借款只能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明细科目可设定为借款人姓名。

务必记得:会计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能记作“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三、企业向个人借款需要重视的事项

对于企业向个人的借款,财务小伙伴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进行风险把控:

1.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有无明确借款用途、借款金额、时间、利率。

2.借款人是否有提供代开的发票。

3.借款利率水平是否低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得税前抵扣)。

4.借款人是否为公司的关联方,如股东借款给企业,关联债资比限制,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得税前抵扣)。

5.自然人代开发票部分需要企业在师傅个人借款利息的时候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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