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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与喜欢,需要和接受有关的观念

2021-05-14 17:33 作者:lorigh  | 我要投稿

我们要是看到一件物体并觉得它美的话,我们必然会先有美的概念,无论我们对自己的这一概念是否清楚.需要知道的是,如果我们都完全无法感觉到它,我们又怎么说某种东西有美呢?因此,我们实际上是在以自己感受到过的东西作为定性的标准。

以大部分人认为的丑为美的人,它必然先有‘丑’是美的概念,以大部分人认为的‘美’为美的人,它必然也接受了这样的‘美’是美的概念。我们喜欢一个外表美丽的人,必然是因为我们喜爱美丽这一感受,而人的各种装扮的手段不过是为了让自己接近‘美’,所以美是独立于人存在的。

因此,美先是被人感觉的东西,再被解释出来,它不是一个人的表现之物,而是一个先于人们存在并能被人类感觉到的概念.同样的,,,善良等概念均是如此.这些更早就存在的东西,不会单独固定在一件物体之上,也就是说,作为整体的一个物体,无论它们在你看来显现的如何,它本身是不可分裂的,它本身就存在着这些概念,我们看到的是物体和这些概念的结合体

我们现在知道了这点,就可以讲述标题的部分了

我前面提到了物体整体包含的概念,我们喜欢一件事物,是因为存在在它身上的不可分裂的这些概念吸引了我们,所以无论你是否清楚,我们都必然存在着一个‘自己’,这个能被我们意识到的自我是我们的根源,基础。就算认为大部分人类都是非常愚蠢的,需要教导的,他们想被‘教化’也需要他们自己能接受那被用来教导他们的理念,既然如此,他们就至少必须得得认识到部分概念,能有‘自己’能进行这个行为。因此,无论是怎样的人,自我都是存在的,无论我们做什么,想什么,都能感觉到这一点,既,我在进行一个行为。

当我们的自我被一个物体吸引时,它必然是有理由的,所以我们对能感觉到的概念进行解释,区分,定义,因此,喜欢是一个由我们自己对不是我们的内容进行明确的概念①,由“我”向外。它是理解,自我对其他的解释,无法被其他引导。然而,无论怎么样,这种吸引是有极限的。如果一个人是在喜欢,那么进行这些行为之后,他又怎能还被被明确事物的原先模糊感觉吸引呢?因此,这种对一件事物的模糊感觉产生的情感是无法长期保留下去的。实际上,喜欢本来就是向下的钥匙,感觉通过喜欢这一过程更进一步。

需要是一件分开的事,每个人都在感觉,但不是每个人都在喜欢,更不是每个人都超过了喜欢。任何人都有内在的需要,这使他们被事物吸引,但不是所有人都在自主的理解感觉。许多人实际上是在反应,就好比一个人看到一个平常觉得不引人注意的人做了一件值得注意的事,他们就会寻求不是这么做到的人本身的解释,比如那是别人帮的,若是他们看到一个平常考的不好的人考好了,他们会说,抄的吧,若是有人发了财,他们就会说是不义之财,如果有人爱画画,他们就会说,画画干什么?有什么用?他们不是在需要,实际上,他们连喜欢都没做到,他们是在被需要,事物,东西,概念等需要。他们期待一切是固定的,按他们的想法保持固定的,事物,人,物品都要保持成他们希望的模样,他们要是反对一件东西,会说,我就是要反对它,若是清楚点,就会说它是不好,坏的,要是再清楚点,他们就会说是怎样的坏,怎样的不好,但他们却绝不会解释。他们的需要不是由自己而引出的,而是产生于对某些事物的情感,他们若是说喜欢某人,他们喜欢的不是人,而是他们表现出来的一种东西,他们若是说自己喜欢动画,游戏中的某个人物,他们喜欢的也是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某种东西。也就是他们说自己喜欢是因为那个事物具有他们内心所期待的东西,这连真正的喜欢都不是,又怎么能说是需要呢?

真正的需要,是对自己与已确认的事物②之间关系的判断,既对一个事物身上具有的东西具有明确认识后,表明对它的看法,加以描述。已确实的事物要是仍然能吸引到我们,这意味着它们一定有什么对我们而言是特殊的东西,因此,我们意识到自己在渴望某些东西,所以我们需要它们,同时我们也将对这进行理解。喜欢是我感觉到了,我想要它(接近),但要是分开又意味着什么?没有,未完成喜欢,进入到需要之前,那种情感不过模糊的东西,一但离开就会消散,无法维持下去。因此,真实的需要是,它是我所重视的东西,甚至以后我还会想别人讲起它,就像,我以前遇到过这么一个人,我以前看过那样一本书,我以前玩过一个极为好玩的游戏,它被铭记,尽管它不是必不可少的。而要想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先由自己认识那个它(它们),再讲述清楚自己对它(它们)的需求,描述自己与它(它们)的联系.

反正我们来说第3,接受.很多人对待他人总是这样的,他们总是希望一件事物按他们的意愿成型,若是其他人愿意,他们就会以自己的行为作为威胁.这种情况是控制,是这样的人内心有支配的欲望。在考虑时提高自己这一方,降低另一方,将自己一方的要求作为必要的,等同于好的,要求人们按自己的来,要求人们接受被要求的理念,毫无保留的接受,却又要求他们不能反对,因为会有‘后果’,这实际上是在让其他人放弃自己的理念。支配不意味着接受,他们只是想控制他人。

接受,意味着包容,如果你要骑车,必然会有摔倒的可能,你要是玩游戏,必然会有一直输的可能,你要是与人结婚,必然会有感情破裂的可能。有些人的问题在于,他们害怕的不是发生的坏结果,而是这个坏结果发生的可能,于是他们就不愿意,不倾向于那么做,但每件事都有发生危险的可能。那么,这么想的是实际上只会看到一件事就想自己该不该做,事情不够完美无缺,毫无危险就会犹豫起来,他们担心,他们恐惧,所以小心翼翼,不敢真正去做一件事。他们被遮蔽,于是努力告诉自己,等到那最好的时刻来了,你再去,结果只是从不曾接近过任何真实。接受,意思是清楚知道与那个事物同在可能造成的后果,清楚知道那个事物缺点,但仍然愿意去接近它。既愿意为自己想做的事物付出,愿意容忍那个事物常被人提的缺点,愿意接受可能不美好的结果,只为和它在一起的感觉。而那感觉会是非常好,以至于不会有错,和它那样的事物在一起,本身即使一种快乐,喜悦。

在这里,我做个总结,使那些看到这篇文章且认真看了的人和我方便理解。一个人对一件事物不断变化的联系过程中,存在着3个层次:1.喜欢 认识,解释,理解对方。2.需要 明确,认清自己与事物的深层联系上的需求 3.接受,不关心其他,只是和那事物同在的美好感觉。关于一人对一物体完成这三者后产生的整体,我还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有考虑过一些称呼,但我自己觉得因我没思考太多,用它们不合适

到这里,全文结束了。我得说这一定很糟糕,特别是关于接受部分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内在思考本来就有点模糊,自己写下来还要更模糊一些,另一原因是因为它和前两部分写下的时间不同,我本该早点写完的,时间造成了割裂,写的时候我自己都不太清楚。并且我还有个习惯,我写的时候是边写边看自己写的,想到哪写道哪,写完后我就不再看了,因此一定会有错误,而且这也导致我也不能自己找出什么明显的错误,如果有大的问题,我很抱歉。

1.需注意的是,这里,之前和之后所提的概念,感觉,明确,理解,解释等是指‘人’的内在自我主动,不是‘人’主动做。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在一个轻松自由的环境中养成热情,雀跃的内心.

2.这里所提的事物和后面的部分代词,实际上是代指所有可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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