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远程(002692)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2023年5月10日,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6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ST远程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
1)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远程(远程电缆,603557)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2018年4月26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ST远程(远程电缆,603557)股票,并在2022年12月30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以上索赔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20日,2012年8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包括电线电缆、通讯电缆的制造以及电影、网络剧、电视剧的内容制作、复制和发行等。
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30日,ST远程(002692)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3年5月10日,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6号。
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查明,ST远程(603557)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远程电缆涉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迟至2018年年报才披露了部分对外担保情况。
二、远程电缆涉嫌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
三、远程电缆涉嫌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或有负债。
四、2018年4月起,远程电缆因上述违规担保、共同借款、商业汇票等事项陆续引发10起民事诉讼和仲裁。远程电缆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4月27日和4月30日,才在《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中陆续披露了上述诉讼、仲裁事项。
处罚内容
1、对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2、对夏建统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3、对夏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4、对李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