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师、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延续流程、材料和办理地点
关于注册执业证书的更多问题可以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中查询
首次注册:
(1)医师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2)护士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相关材料;
(五)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重新注册:
(1)医师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护士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相关材料;
(四)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五)以下两种情形应同时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
(2)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而申请重新注册的;
上述所有表格均可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表格中下载
办理地点:
山东省
济南市
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事务区B13窗口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民中心)4楼综合受理窗口Z02-09窗口
淄博市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审批服务区H03-H12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受理窗口)
枣庄市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枣庄市民中心2楼C区C05、C06窗口
东营市
东营市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厅即办专区
烟台市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 46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A325窗口
潍坊市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南区食药卫生综合受理窗口6号、7号、8号、9号、10号
泰安市
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民之家3楼西厅F区民事服务区
威海市
山东省威海市高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7、8、9号
临沂市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E01-E08
德州市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一窗受理窗口18-22号
滨州市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窗受理综合受理区18-23号窗口
菏泽市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1-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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