窒息事故致1死,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19事故查明
10月4日,本报从中山市政府获悉,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4·19”窒息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4月19日9时许,中山市古镇海洲显龙胜利东二路1号楼2楼202卡的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1楼打磨抛光车间内,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1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工人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显示,事故企业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WUQE8L,法定代表人:林某明。
经查明,2023年4月19日上午9时10分左右,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打磨工人刘某在打磨车间背对风扇使用手持砂轮机打磨路灯头时,穿戴的围裙被后方风扇吹起卷入手持砂轮机,手持砂轮机在旋转过程中拉扯围裙,导致刘某被挂在脖颈上的围裙带勒住,十几分钟后在附近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的章英平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到场后,刘某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图1 事故现场情况
图2 设备情况
图3 设备情况
图4 事故现场情况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刘某安全意识淡薄,手持砂轮机背对风扇使用手持砂轮机打磨路灯头,导致围裙被后方风扇吹起卷入手持砂轮机,脖颈被围裙带勒住窒息致死。
相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林某明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理建议包括:
1.中山市应急管理局责令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暂时停产停业;
2.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古镇镇人民政府对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林某明,男,中山市雷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古镇镇人民政府对林某明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陈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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