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
商品经济产生的历史条件:
一是存在社会分工。
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
商品的二因素:
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反映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劳动产品共有的属性。使用价值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特有的社会属性。
交换价值:
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劳动的二重性:
商品是劳动产品,生产商品的劳动可区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是指生产一定使用价值的具体形式的劳动,即有用劳动。
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一切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
“劳动的二重性”和“商品的二因素”的关系:
具体劳动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
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实体
价值衡量:
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因素:
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主要包括:
第一,劳动者的平均熟练程度;
第二,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
第三,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等。
价值表现:
货币的本质:
货币是在长期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纸币的本质:
国家发行的强制使用的货币符号。
货币的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其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两个最基本的职能。
货币的产生使整个商品世界分化为两极:
一极是各种各样的具体商品,它们分别代表不同的使用价值。
一极是货币,只代表商品的价值。
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客观要求:
第一,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第二,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价格围绕商品的价值自发波动。
价值规律的积极作用:
第一,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
第二,自发地刺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自发地调节社会收入分配。
价值规律的消极作用:
第一,可能导致垄断的发生,阻碍技术的进步。
第二,可能引起商品生产者收入两极分化。
第三,可能导致社会资源浪费。
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第一,深化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认识,对生产性劳动作出新的界定。
第二,深化对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社会生产和价值创造中所起的作用的认识。
第三,深化对科技、知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财富和价值创造中所起作用的认识。
第四,深化对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关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