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发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意见稿!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一消资格!
近日,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明确提出: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了《浙江省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 2022 年5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到∶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 319 号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
(二)通过传真方式发送意见。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4月29日
浙江省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