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音乐家之死
一起案件 案件类型:谋杀 受害者:江国著名音乐家鲜于浩,男性 案发地点:江国虞礼省樱江市樱北区花南路29号的公寓的鲜于浩家里 案发时间:2005年04月20日凌晨2:30分 受害者过往:是个生活不俭点的人,经常与其他女性发生性关系。 嫌疑人A:公户琳 曾经是受害者的情人,因为受害者逼迫她堕胎,导致损伤了身体从而毁掉了她的事业,所以对受害者怀恨在心 嫌疑人B:公上门 曾经是受害者的学徒,后来因为产权关系和受害者结束了师徒关系,后来又因为在音乐界公开受害者的丑事从而被受害者赶出音乐界,他也从此在酒吧经常酗酒,还发誓要杀掉受害者。 嫌疑人C:闾丘林 他的妹妹想要成为音乐名人,从而被受害者诱骗,受害者抛弃后就上吊自杀了,所以他要为妹妹报仇,杀死受害者。 现场物证:凶器是一把匕首,受害者举着一个音乐碟子,音乐碟子是门德尔松创作的《仲夏夜之梦》,现场有4个足迹,经过足迹专家的确定是一个男性足迹。 嫌疑人当天的行动 1.公户琳 她当天坐了地铁六号线去了樱北区,但是她声称没有去过花南路街道,一些证据可以证实她的说法。 2.公上门 他说当天只是路过了受害者所住的公寓,警方根据公共交通系统的信息来看,他依然是嫌疑人。 3.闾丘林 他说当天并没有在樱江市活动,因为他坐高铁离开了这座城市,但是他没有提供车票等信息。 案发时,受害者正在睡觉,他的邻居也正在熟睡中,所以没有任何目击证人。 根据考证,凶手是单独行动的。 三个嫌疑人之间并不认识 花南路街道上没有任何监控摄像头 案件现场没有任何指纹和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