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艺考 | 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音乐类专业目录与招生简章
集宁师范学院2021年音乐类
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招生计划所列科类为汉授美术,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招生计划所列科类为汉授音乐,音乐表演(蒙授)专业招生计划所列科类为蒙授音乐,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所列科类为汉授其他艺术。其中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使用我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汉授其他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由我校组织校考。
二、录取规则
1.报考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须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区相应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2.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表演(蒙授)本科专业的考生,须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区相应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3.报考汉授其他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区汉授其他艺术本科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按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三、联系方式
1.学校网址:http://www.jntc.nm.cn。
2.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jntc.nm.cn/zsb/。
3.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474-8989022,0474-8989018。
四、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五、其他说明
本简章由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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