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恋【羡忘/时允】第十章
“骤雨初歇,云消雾散。玉宇凉亭,侧立其旁,有佳人执伞,回首凝望,天地浩而宽广,唯伊人衣袖飘香。”
蓝湛触及眸中,快速敛下双眸,嗫嚅着双唇,就见魏婴从凉亭台阶处徐徐而下。
虽说已经停了雨,还是时不时的掉落着小水珠,小水珠凝结着,旋转滴答在魏婴的大衣和头发上,蓝湛举着纸伞,见水滴落落,浸染其身,也抬起步子,慢慢向他走去。
他将纸伞置于两人头顶。
“魏公子,许久不见,别来无恙。”
蓝湛浅浅对他笑着,魏婴看他半晌,缓缓伸手,握上蓝湛拿着的纸伞,将伞边偏向蓝湛,蓝湛指尖一顿,略微诧异,魏婴温声开口,“我来拿着吧。”
“……好。”
魏婴眼神扫过他发白的面庞,拢了拢身上的大衣,若有所思,“蓝二公子,若是不着急回去,陪着在下在这凉亭待一会吧。”
蓝湛:“不着急的!我……我陪着你。”
从小被教导矜持庄重的蓝二公子微微脸红,因为脱口而出还小小的为自己羞耻了一把,一只手抱着枇杷,另一只手暗地里捏进了袖口,没有让自己表露的太过心急。
魏婴撑着纸伞,两人去往凉亭。魏婴将纸伞收好放于凉亭自带的石桌上后,摸着自己大衣上的衣服领口,看了眼蓝湛粘湿在耳边的鬓发,迟疑着,“方才我见蓝二公子面色苍白,想来应是方才受了寒气,蓝二公子若是不嫌弃,可以披上我的衣服……”
魏婴边说着,边解开扣子,脱下黑鸦羽大衣,缓缓将衣服披在他的身上,“我今日才穿的,还是新的,也算是保暖,蓝二公子先披上,不然待受冷会伤风的。”
蓝二公子喜爱素色衣物,这是魏婴在王府居住的那十几天看出来的。蓝湛本就生的温婉大气,而后素衣点缀,更显得典雅清秀,仿佛那些素衣就是为了他而生。
而今这身黑鸦羽大衣穿在他身,蓝湛谢过他之后,魏婴总觉得,蓝二公子像是又变了一个人。不知是不是黑鸦羽的颜色过于深沉,还是蓝湛本就是面色白净,魏婴这样看过去,蓝湛容貌更加透明虚弱了几分,颇有股扶三步便喘的病弱美人的味道,又因为如此,蓝二公子眉宇中的贵气凸显出来,那等高居于位,受尽了皇族熏陶的高不可攀也随之而来。
黑羽将他的气质变得凌厉。
魏婴动着手指,低头为他系上扣子,顺手抚平了蓝湛肩头翩翩飞舞的羽毛。
蓝湛一时倒是不知如何反应,身上的衣服本是黏黏湿湿的,风又这么吹着,手脚冰凉,他身子骨感到的都是冷意,当魏婴的大衣披上身的一刻,从外由内的暖意一下子将他包裹,是干燥的,是温柔的,还有恰到好处的,魏婴身上的气息。
恍若如沐春风,春风化雨,化雨浇田。
蓝湛偏头,看着大衣上自在飞扬的黑羽略有似无的擦着自己的脖子,瑟缩了一下,见魏婴只着单衣,询问他道,“魏公子,你不冷吗?”
魏婴:“无碍,我穿的比较多。”
蓝湛点头,放下心后,动了动手,这才发觉自己手中还抱了一纸袋枇杷,他将纸袋放在石桌上,挑出一个黄澄澄的枇杷,递给魏婴,“魏公子,吃枇杷吗?新买来的,非常甜。”
他手指修长而白皙,指尖圆润而粉嫩。倘若捧在手心,也需谨慎着不让它受到损伤。
魏婴没有拒绝,接过枇杷后,在自己衣服上擦了擦,咬了一口,僵在原地。
这真是,哪家的枇杷……简直是酸到家……
魏婴牙一咬,又酸又甜的果汁迸出,立刻裹住他的舌尖,酸的魏婴差点要挤眉弄眼,咬开的枇杷含在嘴里,吐出来不是,咽下去更不是。
蓝湛不知这次拿出来的枇杷过于酸,只听得知画说的酸中带甜,以为尚可,还在殷切的等着魏婴的回答。魏婴笑了笑,牙一动,又一股酸果汁流进口腔,当下魏婴就将那块果肉咽下去,他勉强地盯着只咬了一口的枇杷,“这枇杷,还凑合……甜中带酸。”
蓝湛微笑,“我还怕这些枇杷不好吃呢,既然魏公子说还可以,我便安心,带回家分给我父君吃。”
魏婴摸了摸鼻子,趁着蓝湛并未看向自己,将手背在身后,隐去枇杷痕迹,权当自己吃完,“蓝二公子今日怎的出来买枇杷了,下那么大雨,没有人陪着二公子吗,为何还在外面一个人逗留,你兄长可是知道?”
“……兄长不知。”
“你一人出来怎可不告诉兄长,惹得你兄长担心是小,二公子遇到麻烦是大,像今日的下雨天,路上一个人都没有的,二公子走丢了都不知去何处寻去。”
魏婴此刻神情淡淡,明明就是很平常的语气词语,平生的就让蓝湛就生出一种父亲和兄长训诫他的想法,不怒而威,迫使他知晓自己的错误。
“……”
几月不见,思念成疾,而今再次相遇,天公不作美,自己这般狼狈也就算了,魏婴没有提前告知也算了, 况且,他孤身一人,那不是因为看到了与魏婴极其相似的背影,想要来一探究竟,看看是不是魏婴真的来京城,他又不是故意一个人出来。
怎的魏婴如此教育自己,好似自己做了什么天大的错事,这可气坏了矜贵傲气的贵公子。
“我带了纸伞的,也有人陪着我,只是我让她先回去了,才没有一个人……而且,不是说好了的,你要是来京城,你就传信告诉我的吗,我好去迎接你,你怎么都没告诉我啊,要是我今日没有遇到你,我都不知道你来了,你就是不告诉我而已……”
许是蓝二公子太过委屈,脑袋昏昏涨涨的,一股脑的就都吐露了出来,他皱了皱鼻子,语气硬邦邦的,“凶我……哥哥太凶了,小时候对我可好了……”
魏婴诧异地抬头,“……”
蓝湛不言不语,别着头不理他,两腮旁边的宝宝肉鼓出来,略显娇憨。
魏婴盯着蓝湛那张小脸半天,思来想去,总算是从自己残存的回忆中记起了一个小孩。当时尚且十岁的小公子,粉雕玉琢,白白嫩嫩,一个还没有完全长开的糯米团子,圆溜溜的,确实是与现在的二公子有着较大差别,也不怪魏婴没有将两人联想到一起。
还十岁的孩童,因为贪玩跑出家门迷了路,小小一只蹲在街上,倔强的要哭不哭的,眼睛都红了一圈,小嘴撇着就是不愿意松下来。魏婴那时跟着父亲前来京城购买京城独有的草药,一方面这草药是父君要喝,父亲派别人来不放心,故亲自前来,另一方面带着魏婴,也觉得是时候锻炼魏婴的能力。
彼时魏婴正值青春年少,见到这样一个团子可怜兮兮,惹人怜爱的,必须要出手救助,他将自己腰间的玉佩送给团子当了分散注意的小玩意,打听着小团子的家住址,走到小团子偏熟悉的地方,小团子可算是想起来回王府。
小团子捏着玉佩,脆生生的唤他哥哥,问他以后能不能再次遇到。
魏婴见玉佩拿不回来,索性就送给了他,摸着他的头,哄着他说着,“会的,我们会再次相遇。”
……
魏婴恍然大悟,“你就是那只团子啊,我说你怎么叫我哥哥,吓我……”
蓝湛恼羞成怒,“……不是团子!”
魏婴轻笑,既然幼时相见过,那副软绵绵白嫩嫩的小模样占据脑海,他又唤着自己哥哥,现在看蓝湛,魏婴就像是见着自己弟弟一样,倒没有了以前那般拘束,甚至是上手掐了掐蓝湛软软的脸颊,“你小时候可不就是小团子吗,脸蛋子圆圆润润的,我现在还记得呢。”
以前憨态可掬,现在出落的倾城之颜,确实让魏婴大为震撼。
蓝湛:“……”
察觉到自己失态,魏婴尴尬地放下手,轻咳了一声,而后想到什么,继续开口,“我记得宸王府不在这条路上,你怎么来到的这里。”
蓝湛:“……”
“我说团子,你不会又迷路了吧。”
时隔六年的回忆,当初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郎长成如今沉稳内敛的模样,现在他坐在凉亭长椅,对着蓝湛轻快的笑着,脸庞上是与他记忆中同样的笑容,蓝湛稳了稳心神,应和着他说道,“嗯,迷路了,你带我回家好不好。”
“行啊,”魏婴起身看凉亭外,一场盛雨刚洗刷完天地,除去污秽浑浊,满是清新干净。他笑着,“团子,现在没有雨点了,我送你回去,不然你兄长真该着急了。”
蓝湛:“……”
他不是真想走,魏婴难道没听出来吗……
虽然那样,他话都说出口,只得是被魏婴拉起,看他左手拿着纸伞,右手拿着纸袋,“快些回去,要不然待会又要下雨,那可就麻烦了。”
“还会下雨吗?”
“夏日的雨说不定呢,今日送你回府,明日我再来寻你。”
“你明日来寻我啊,那我等着你,说话算话。”
……
当知画回府之时,还未抖干净纸伞上的水珠,蓝影早就站于静室门口,脸色不算好看,知画吓得差点要跪下,蓝影甩着衣袖,沉声问着,“少爷去往何处?”
知画:“少爷在长安街那条路上……”
方才知画回来的那辆马车还在外面,蓝影拿起知画的纸伞,坐上马车,去往长安街,到了街口,蓝影打着纸伞,巡视四周。
天边雷鸣雨振,蓝影走的倒也不慢,却仿佛是水墨画一般,唯留安静与唯美,他身上的近乎蓝的发白的长袖拖地长衫,好似是画笔描绘上去的一样,美的毫不真切,而又是真实存在。
雨下得大,蓝影低头,看着裤脚处沾了污水,将衣服底下都打湿成了污渍,那么美好的衣服逐渐变得肮脏,他眸中闪过一丝厌恶。
蓝影轻叹一声,还未反应过来,一抹身影突然向他袭来,他睁大双眼,条件反射地搂住那人的腰肢,摸到一手的水的湿润。
那人几乎被雨淋湿,实打实的落汤鸡,衣服上没有一处干的地方,他甩了甩头发上的水珠,抬头看向揽住自己的人。
四目相对之时,蓝影紧皱的眉头微微舒展开,方才的怒火消下去大半,没有怪罪于那人的无礼与冲撞,只是收回自己放于他腰间的手后,悄无声息的让纸伞遮挡住他的身躯。
“魏公子。”
就如同下雨天之时,一只被雨淋湿了的受惊的小猫咪跑入他怀中,透明发亮的双眸还带着撞到人的惊吓,看清楚是曾经救过自己命的好心人,小猫咪立刻放松了警惕,炸起来的毛发被抚平一样温顺。
“蓝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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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土狗,我就喜欢这样的相遇,虽然有点子过时,但我真的喜欢!
还有就是,时影和湛湛都是王府之子,从小锦衣玉食的过着,就算他们再温柔,骨子里也是很傲的,所以湛湛会有点小生气,时影会有点小洁癖。
先恭喜我们羡羡,拥有了属于湛湛的独家称呼昂,团子,目前就他一个人叫昂。
端午安康,吃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