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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乡村度假酒店、博物馆、高中等,青浦发布13则征地事项公告

2022-11-18 06:55 作者:大青浦房谈  | 我要投稿

内容摘要:青浦区发布13则征地事项公告,涉及赵巷镇、朱家角镇、金泽镇、重固镇和香花桥街道。

近日,青浦区发布了13份征地事项公告,均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期征地地块分别位于赵巷镇、朱家角镇、金泽镇、重固镇和香花桥街道。

本期征地用途涉及高中、幼儿园、乡村度假酒店、博物馆、商业服务业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公共绿地等

本期征地亮点:

  • 郊野公园“乡村度假酒店”项目地块征地补偿方案公布;

  • 朱家角古镇核心区一“博物馆”项目地块发布征地补偿方案;

  • 华为基地北侧岑卜路新建道路出台征地补偿方案;

  • 未来新城样板区1,2号打包地块公布征地补偿方案;

  • 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一地块出台征地补偿方案。

具体征地详情如下:

1、项目名称:新城一站基地秀福路北侧38A-02A地块

38A-02A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26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东至河道,南至,秀福路,西至38A-01A地块,北至38A-01A地块

用途:基础教育设施用地(幼儿园)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70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0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7813.1 平方米、建设用地 0 平方米、未利用地24.4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7837.5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该幼儿园项目已拿到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已被纳入《2022年度青浦区储备重大项目统计表》,规划班级规模为15个班,该统计表显示,项目将于年底动工,明年底完工。

2、项目名称:朱家角镇泖溪路东侧绿地改造工程

泖溪路东侧绿地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27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朱家角镇,东至朱泖河,南至徐家浜江,西至泖溪路,北至朱家角沈巷社区文化体育中心

用途:公园绿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71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巷村(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0008.5 平方米、建设用地 503.7 平方米、未利用地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0512.2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06.6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3、项目名称:金泽镇大莲湖西侧01-01地块

大莲湖西侧01-01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28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金泽镇,东至莲湖路,南至满长浜,西至莲盛竖河,北至现状河道

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17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东天村第六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52024.1 平方米、建设用地 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52024.1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8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根据上位规划,即青西郊野公园片区(QD-012水乡单元东片区)专项规划显示,金泽镇大莲湖西侧01-01地块位于规划中的青西郊野公园东片区,该地块面积为53521.6平方米,这里将规划建设“乡村度假酒店”。

4、项目名称:朱家角镇四方路北侧F5-01B地块

四方路北侧F5-01B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29号

项目位置:东至原朱家角辅读学校、西至九涧堂、南至规划绿地、北至课植园

用途:文化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拟征地告〔2021〕第559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朱家角镇张家圩村第六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4090.2 平方米、建设用地 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4090.2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06.6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四方路北侧F5-01B地块位于朱家角古镇内,根据已批复的上位规划显示,该地块面积41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这里将建“博物馆”,容积率0.7,限高为9.4米。

在其南侧为规划的F5-01C地块公共绿地。

另外,四方路现状地图上显示为四民路。

5、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镇岑卜路(规划一路-规划六路)新建工程

岑卜东路(规划一路-规划六路)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30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金泽镇,西岑单元岑卜东路,东至泽青路,西至05-11地块

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68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第七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第二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第三村民小组,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第四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4221.5 平方米、建设用地 0 平方米、未利用地 4312.5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8534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8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岑卜路(规划一路-规划六路)位于金泽镇西岑科创中心华为研发基地北侧。

6、项目名称:崧建南路(新泾浜桥-崧泽大道)道路新改建工程

崧建南路(新泾浜桥-崧泽大道)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31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重固镇、华新镇,北起新泾浜桥、南至崧泽大道

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31、32、33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杨家庄村葫芦湾组,青浦区华新镇杨家庄村新浜组,青浦区华新镇杨家庄村姚泾组,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七组,青浦区重固镇毛家角村新泾浜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35117.8 平方米、建设用地 1592.9 平方米、未利用地 4921.8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41632.5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崧建南路(新泾浜桥-崧泽大道)位于重固镇重点发展的“195转型片区”,为现状崧建路的南延伸。

7、项目名称:朱家角未来城市样板区1号地块

未来城市样板区1号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31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朱家角镇,东至青浦大道,南至淀山湖大道,西至规划河道,北至规划道路

用途: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社区行政管理用地,社区文化用地,社区体育用地,其他社区设施用地,高级中学用地,幼托用地,公共设施备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156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十村民小组,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十一村民小组,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九村民小组,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二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54999.6 平方米、建设用地 7161.7 平方米、未利用地 51700.1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213861.4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06.6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朱家角未来城市样板区1号地块我们此前报道过,为多宗地块打包地块,里面包括了高级中学用地、幼托用地、住宅等用地。

8、项目名称:朱家角未来城市样板区2号地块

未来城市样板区2号地块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33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朱家角镇,东至朝新河,南至三分荡路,西至新开泾江,北至淀山湖大道

用途:公共设施备建用地,其它备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15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六村民小组,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四村民小组,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十一村民小组,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五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23019.8 平方米、建设用地 14945.5 平方米、未利用地 34294.7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7226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06.6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朱家角未来城市样板区2号地块也是属于打包地块,目前显示用途为城市备建用地,未来具体用途不详。

9、项目名称:青浦工业园区新厍路东侧G-11-01A地块

新厍路东侧G-11-01A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34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规划地块,南至白米泾,西至新厍路,北至天辰路

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49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米村1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 平方米、建设用地 4100.7 平方米、未利用地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4100.7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06.6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10、项目名称:新建华新小学分部

新建华新小学分部示意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35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华新小学,南至华强街,西至新府中路,北至华新文体中心

用途:小学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148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 平方米、建设用地 291.8 平方米、未利用地 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291.8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11、项目名称:新建华新小学

新建华新小学示意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36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陆家湾路,南至华强街,西至新府路,北至华富街

用途:小学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149、15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凌家村团结组,青浦区华新镇凌家村诸家组,青浦区华新镇凌家村管家组,青浦区华新镇(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 平方米、建设用地 10736.1 平方米、未利用地 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0736.1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12、项目名称:新建华新幼儿园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37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东至陆家湾路,南至华新小学,西至华新小学,北至集资房

用途:幼托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150、151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凌家村诸家组,青浦区华新镇(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 平方米、建设用地 3542.1 平方米、未利用地 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3542.1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上述华新小学和幼儿园三份征地公告疑似补办手续,从现状地图来看,公告所提及的华新小学和幼儿园都已建成并在地图上有展示,这点我们在此前报道的这两个项目的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就有提及,该项目选址意见书上显示为“补办”。

13、项目名称:外青松公路东侧61-02地块

外青松公路东侧61-02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137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卷盘江,南至达俊路,西至外青松公路,北至新达路

用途:商业服务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159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陈桥村(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0 平方米、建设用地 5.6 平方米、未利用地 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5.6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06.6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外青松公路东侧61-02地块板块上隶属于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根据已批复的上位规划显示,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面积面积为8552平方米,但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仅涉及5.6平方米。

此前我们已报道过,其周边的其他4幅地块也已同期启动收储或公布征地公告,其中包括62-01地块规划的初中用地。

资料:上海市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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