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刘学州寻亲,曝光生父卖孩迎来的悲剧结局
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刘学州寻亲,曝光生父卖孩后迎来的悲剧结局
去年“河北邢台男孩刘学州寻亲”一事曾引网友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刘学州的养父母于2009年意外过世,自此后他与姥姥姥爷、舅舅舅妈一起生活。2021年12月15日,山西临汾警方通过DNA找到了他亲生父亲所在的家庭,本以为事情已迎来圆满的结局,然而在2021年1月17日,刘学州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再遭亲生父母遗弃,疑被生母亲拉黑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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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州寻亲得偿所愿,这对于所有被拐卖儿童及其亲人来说都已是最好的结局。但好景不长,他却被亲生父母再次抛弃,在本次寻亲事件中,生父母可能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一事件又将如何落幕呢?
法析1:亲生父母卖掉自己的孩子,犯法吗?
在此前的一次直播中,刘学州失声痛哭,在他抽泣的语调和呜咽中我们得知:之前所谓的家庭条件不好将他送养,然后他中间被拐卖一事是假的,事实上他就是被亲生父母卖掉的。
刘学州的亲生父母未婚先孕,然后生下他之后两个人把他卖掉了。而卖掉刘学州的钱被这两个人拿来当彩礼,给了亲生母亲的父母,然后他的亲生父母才结婚了。
大多数人或许觉得迫于生计卖掉自己的孩子并不算恶劣,但事实上这已经是一种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当然犯法!而且罪上加罪。
根据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六种行为之一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0条明确规定,拐卖儿童的将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16条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以营利为目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及出卖捡拾的,均应以拐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析2:亲生父母不抚养孩子,有罪吗?
我国民法典第1067条第1款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刘学州大约出生于2004年至2006年,现如今还未成年,即使已经成年,他也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即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虽然他并没有要求父母为他买房买车的权利,但其亲生父母必须要保障他的正常生活,即其应当拥有一个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亲生父母不抚养孩子,不仅会受到民事法律的规制,严重者甚至也会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析3:一场卖孩悲剧应当如何收场?
刘学州寻找亲生父母本是稚子迫于生计寻求庇护,也是整个家庭好不容易的阖家团圆。原本以为一家团圆已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却没想到这竟是一场生父卖孩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想承担责任的亲生父母,现已各自成婚、撇清关系,便更不可能再对他负起责任。
在法律层面,刘学州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向父母索要抚养费,但他已明确声明不会提起诉讼,并表示“涉及公诉问题会看相关部门的决定”。
而笔者认为,时过境迁,所能探寻到的证据业已灭失,相关人员也散之四海,对刘学州亲生父母以拐卖儿童罪定罪量刑的可能性已经较小。在刘学州自身有困难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让亲生父母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或许才是彰显正义之道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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